踩高跷是民间盛行的一种群众性技艺表演。高跷本属我国古代百戏之一种,早在春秋时已经出现。我国最早介绍高跷的是《列子·说符》篇:“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早在公元前500多年,高跷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长木缚于足行走,还能跳跃和舞剑,最高者达3米多。
今人所用的高跷,多为木质,表演有双跷、单跷之分。以山西等省份为代表。山西省内各地的高跷高度不一,高跷低的低至数寸,高的高至2米多,在山西芮城、新绛等县,高跷的高度达到5米甚至6米。这些高跷的表演时间,一般都在农历正月十五左右的闹“红火”活动中进行,且高跷是整个活动中的一种表演形式。
其中,浮山县的武高跷多表演“过仙桥”“跳桌子”“跳双凳”“大劈叉”等各种难度大的动作。垣曲县境内的胡村一带,高跷主要是表演特技。这里的高跷表演,不但有盍拐、碰拐、背拐、跌叉、跳桌、翻跟斗等技巧动作,而且还有抬二节、抬三节、坐抬、立抬、组合抬等高难度抬法,并能构成“马拉车”“过天桥”的造型,难度最大的是“上虎梯”。新绛县境内的柏壁村和交口县的双池镇的“扑蝴蝶”,是既有故事情节,又有许多高难度动作的高跷节目,甚为活泼、生动,趣味性很浓。稷山县和右玉县的“走兽高跷”,是由两人表演的连体高跷,高跷表演者脚绑木跷,腰缚兽皮,前系兽头,上身扮演与之相应的人物,组成一组造型,在乐曲锣鼓声中边舞边前进。夏县等地的3人合踩的四只跷,4人共绑五只跷的“连腿高跷”,表演中要求配合默契,难度很大。在原平、平定、定襄县境内的高跷,边扭秧歌步,边变换队形,然后进行评说和演唱,叫做“高跷秧歌”。在隰县的干家庄,还有在跷腿衔接处拴上个小铃挡的“响铃高跷”表演方式。
今年元宵节,山东济南市区唯一的民俗高跷队,已经坚持了12个年头不散队,每到过春节,从大年初一到十五,20多个人的队伍便浩浩荡荡地“走街”表演。今年,队长王超还头一次建了个微信群,他们将为济南的百姓带来节日的乐趣。这些高跷演员平日里都有自己的工作,到春节期间才集中起来训练,如果训练时间不够,自己还得加班,否则难以胜任。王超说,今年从大年初一到十五得有近50场的演出。
《台声》曰:
“高跷”原本只是渔民打渔的一种工具,随着历史的演变升华成一类民间艺术。因为踩高跷的艺人站在高跷上比一般人高出许多,而且在表演过程中姿势滑稽、动作惊险、技艺性强、形式多样,便于观赏,因此在节庆、庙会的游街环节中广受欢迎。每年农历正月十五街头踩高跷表演,有的地方持续上演3日之久。
俗话说:“站得高,看得远。”踩高跷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祈愿,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再次攀登人生新的高度,迈过人生的坎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