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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介绍了宿州市埇桥区土地流转情况,分析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制定合理土地流转租金价格,引导农户转变思想观念,加强服务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等。
关键词:土地流转;问题;对策建议;埇桥区
中图分类号 F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02-09-03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市场化深入,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多元化,农村年轻劳动力流向城市务工越来越多,农村留守的妇女和老年人承担耕种土地的负担越来越繁重。种地成本高收益低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从社会发展进程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农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农村土地资源实行市场配置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期不变政策背景和基本国情下,引导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相对集中、规模经营,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1 土地流转是历史必然选择
农村土地流转即农村土地使用权利的流转,是指农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利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它主体的行为。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农村土地自由流转是由两方面决定的:一是规模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另一个是城市化的推动。
首先农村土地在传统的耕作模式下收入太少,农民增收还是很困难,所以他们想办法将土地集中起来规模化经营,这样可以减少成本,增加收入。
其次,随着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越来越高,农民需要集中生产以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含量,这也促成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第三,城市化是土地流转的另一因素。城市化的过程需要有大量的农业人口转向城市,种地的人口少了自然需要将土地转包给别人,否则土地就得不到充分的利用。这样的做法能让土地真正地活起来,许多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之后就不需要耕作土地了,但是土地又不能撂荒,流转给别人还能获得收益,这对农民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民转移了承包权,享受了收益权。
因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农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对农村土地资源实行市场配置和规模经济尤为重要。可以说,土地流转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历史必然选择。
2 埇桥区土地流转情况
埇桥区是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同时获得2个国家级的示范试验区,标志着埇桥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埇桥区按照“群众自愿、政府服务、以村为主、市场运作”原则,启动实施土地流转“115”工程,加强土地集约化管理,加快区域综合发展步伐,积极引导推进土地流转,做好保障服务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大户带动,政府推动,鼓励有能力的党员干部带头承包土地,适度扩大租赁面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引导种地大户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路子,为农业产业化提速打下土地基础。
2.1 埇桥区土地流转情况 埇桥区政府为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在资金方面重点倾斜,为土地流转租赁和承包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统一耕种,通过一条龙服务,引导土地流转,有效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和种植结构调整。对租赁大户一系列奖励政策。如2013年流转土地33.33hm2以上的大户或者家庭农场,每667m2奖励100元;2014年流转土地20hm2以上的大户或者家庭农场,每667m2奖励150元。由于政策优惠,措施得力,大大提高了土地流转户的热情。埇桥区统计年报资料显示,年末耕地为14.34hm2。农委统计,至2014年上半年流转土地4.29万hm2,占年末耕地的29.9%。埇桥区土地流转通过几年的努力,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迅速发展,带动农户脱贫致富增产增收。
2.2 行政村土地流转情况 埇桥区桃元镇光明村、灰古镇碾盘村和西二铺乡葛林村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14万hm2,土地流转面积0.07万hm2,土地流转率为47.9%。经营权期限一般为5~10a不同,均为分年度支付租金,每667m2年租金平均950元/a左右。这3个村的总体情况是土地流转面积大,土地流转各具特色,土地流转的使用各取所长,土地流转的速度快且呈规模发展趋势。
(1)桃园镇光明村:耕地面积629.33hm2,2009年开始土地流转,流转土地278.67hm2,占总耕地面积的44.3%。其中租赁土地192hm2,承包土地86.67hm2,租赁或承包的土地费用每年800元/667m2。据村干部介绍,因为农民对土地流转积极性很高,明年将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农民普遍认为自己种地辛苦,一年忙到头扣除成本,667m2收益也就几百块钱,土地流转后不需要承担种植风险,收入稳定,省心省事,腾出时间还可以在外务工增加收入,一举两得。
该村为解决土地流转面积大,耕种难的问题,村干部引导成立了“新华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常年为承包流转耕地实行一条龙服务。为了减轻承包大户压力增加种植效益,积极引导调整种植结构。种植药材66.67hm2,667m2收益5 000多元,其药材主要出口日本和韩国。种植五彩麦667m2收益2 500多元,主要销往大城市。另外,利用距离城区15km的优势,大力发展水果、蔬菜生产。连片种植葡萄、草莓、鲜食桃等水果及莲藕等蔬菜,并建成生态采摘园供城乡居民观光旅游消费。土地流转在桃园镇光明村让承包户和转包户得到“双赢”,示范带头作用和辐射作用逐步显现,极大的调动了周边地区农户土地流转的热情。
(2)灰古镇碾盘村:耕地面积433.33hm2,2010年开始土地流转,流转土地233.33hm2,占总耕地面积53.8%。该村采取“遍地开花”的流转模式,土地流转面积多,实行多元化种植,调整种植结构充分。成立了“晨丰种植专业合作社”,实行股份制,由合作社统一承包本村农民土地。现在该专业合作社,种植苗木花卉146.67hm2,种植苗木花卉周期最少需要3a,预计667m2收益为种植农作物的3~5倍;建设蔬菜大棚18.67hm2,每667m2收益5 000元;建设大棚占地10hm2,承包给有技术的人员搞养殖,目前存栏羊300只,生猪300头。灰古镇碾盘村土地流转刚刚起步,效益不明显,但他们采取了多种经营的模式,发展的前景是美好的。
(3)西二铺乡葛林村:耕地面积498.53hm2,流转土地176.67hm2,占总耕地面积的35.4%。该村土地流转目前主要用于良种繁育,力争打造皖北最大良种繁育基地。该村土地流转从2010年开始,由2个承包大户承包,2012年合并成立“春雨流转种植合作社”。合作社与“宿州市雨田种子公司”、市农科所签订合同,种植培育小麦良种80hm2,售价高出普通小麦市场价10%。种植“徽春园鲜糯玉米”33.33hm2,667m2收益4 000元,以无公害,绿色食品畅销市场。种植其它作物收入颇丰。该合作社信心百倍,准备继续扩大规模,力争推动土地流转收益最大化。
3 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3.1 思想认识不到位 个别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方式方法、矛盾问题等研究不深,认识不到位,宣传不够,引导不力,造成部分农户私下转让,产生纠纷无人管的现象。有的农户的小农经济意识严重,恋土观念强,特别是60岁以上老农,前怕狼后怕虎,害怕土地流转以后政策变化,害怕将来找不到自己的地界,宁可日出而作,也不愿意流转土地,造成承包户不能够连片规模经营。更有甚者,不惜撂荒弃耕,外出务工,也不愿转出土地。
3.2 资金匮乏设施不配套 从调查情况看,租赁或承包户认为,由于历史的原因,农业基础设施不配套且改造难。如:原来农户经营的田块比较分散,往往1条沟1条生产路,牵涉到十几户甚至几十家农户。连片规划治理意见很难统一,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规模经营。另外,大笔农业贷款比较难,贷款需要担保,租赁或承包户大都无担保物。
3.3 承包租金高 由于租金逐年提高,承包大户种植成本增加,效益降低,承包户顾虑重重,承包意愿不强。据调查,2014年平均土地流转667m2租金950元,让许多承包户望而止步。
3.4 流转行为不规范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部分农户私下口头协议,未经发包方同意及管理部门备案公正,把土地转包他人,造成土地纠纷。
4 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4.1 制定合理土地流转租金平均价格 各级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承包大户降低种植成本,特别是在补贴方面应加大力度,保护承包户利益。另外,制定合理土地流转租金平均价格,激发土地流转双方的积极性,从而达到农户与承包户双赢。
4.2 引导农户转变思想观念 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逐步消除传统思想观念,为愿意承包土地的大户创造条件,降低承包户的生产成本,将流转土地连片经营,逐步实现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
4.3 搭建平台,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办企业 搭建科学协调的园区架构和富有吸引力的政策平台和经济发展平台,坚持亲商、富商、安商,一站式服务,让外来企业无障碍进入、无顾虑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政府要持开放态度,搭建平台、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办企业,充分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剩余劳动力的价值,实现双赢。
4.4 加强服务管理,规范土地流转 一是加强对土地流转双方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杜绝私下口头协议,对双方的权责利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做到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书到户;三是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和签证,规范合同的登记、立卷和归档;四是规范基层组织依法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不得阻挠农民自愿合理流转土地。
4.5 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土地流转 一是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各级土地流转管理中心,依托农经信息网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和流转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二是成立和完善区、乡两级土地流转纠纷仲裁机构,积极妥善调处流转纠纷;三是建立农用土地评估机构,公开土地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工作,客观公正评估土地等级和市场价格,为流转双方的公平交易和政府加强土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埇桥区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发展。
5 结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国家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农民依法享有承包、使用、流转和收益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依法自主决定其承包土地是否流转,对于流转形式和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依法流转其承包地,要依法保护农民承包土地流转收益权。
(责编:徐焕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