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芷新(湖南医药学院图书馆 湖南怀化 418000)
论郑默在中国目录学史上的地位
刘芷新
(湖南医药学院图书馆 湖南怀化 418000)
〔摘 要〕四部分类法是中国古代目录学史上最重要的分类体系,它的首创者是三国魏的郑默还是晋朝的荀勖,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文章从两位目录学家的工作出发,认为郑默没有开创四部分类法,也没有撰写《中经》一书,他的功绩主要是对国家藏书进行整理和排架。
〔关键词〕郑默 《 中经》 四部分类法 荀勖 《 中经新簿》
四部分类法是中国目录学史上最为重要的分类体系,自魏晋以来一直都占据着统治地位,经、史、子、集的四大部类深入人心,影响深远。郑默在魏时任秘书郎,一般认为在此期间他编制了国家藏书目录《中经》。关于郑默是否创设了四部分类法,首先要弄明白荀勖是否继承了郑默的分类方法。梁阮孝绪《七录序》说:“晋领秘书监荀勖,因魏中经,更著《新簿》”[1]。一个“因”字,引起聚讼纷纷,荀勖所编的《中经新簿》到底是照搬了郑默的分类方法还是首创了图书的四部分类法,由于《魏中经簿》没有任何记载流传下来,缺乏直接的史料支撑,目前只能通过后人的记载来进行推测。《晋书·荀勖传》说荀勖“与中书令张华依刘向《别录》整理记籍。”[2]如果照字面意思来理解的话,很容易得出荀勖采用了《七略》六分法的结论,然而荀勖撰写的《中经新簿》毫无疑问采用的是四部分类法。“依”字与“因”字含义非常接近,我们可以看出仅凭“因”字,是无法推断出荀勖对郑默有多少程度的继承的。其后一直没有人明确提出郑默整理图书采用了四部分类法,直到宋代的杨亿才在《武夷新集》卷二十《与秘阁刘校理书》中说:“郑默励精,朱紫斯别。既备三阁之制度,且列四部之签题”[3]。他只是泛泛而谈,而且年代相隔久远,缺乏实证,因此可信度不高。王欣夫认为与郑默同时的孔融、魏文有所谓的四部,指的是六艺中的《乐》、《论语》、《孝经》、小学四种,郑默不可能提出四部分类法,因此四部分类法当为荀勖所创。[4]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如果郑默改六分法为四分法,而当时又有与其相异的四部的说法,在文献记载上应当有所体现。据《隋书·经籍志》等书记载,荀勖的《中经新簿》则不但分为四部,而且还分为十四类,分类较为严谨与合理,并对书籍进行了整理,显然是一种更为偏向学术性的著作,这不但是荀勖执掌秘书监多年的结果,而且还有相当多的专家协助完成。郑默如果创设了四部分类法,显然比其后的荀勖分出小类更为重要,而且既然有了四部,其下也有可能分了更细的类目,不可能没有任何文献记载。因此我们认为,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认为郑默创立了四部分类法。
现代有很多古典目录学著作都认为郑默著有《中经》,但是实际上没有任何记录证明其存在与否,卷数几何,收书几部。[5]据 《隋书·经籍志》记载:“魏氏代汉,采掇遗亡,藏在秘书中外之阁。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6]联系前后可知郑默的工作无非就是整理秘阁书籍,而《晋书·荀勖传》称:“及得汲郡冢中古文竹书,诏勖撰次之以为中经,列在秘书。”[7]荀勖当时领秘书监职,从文中可以看出他的工作职责是整理誊写和装订成册,并将其以一定的方式加以排列。首先,如果他仅仅是编写名为《中经》的簿录则无需考虑簿录的陈列问题;其次,此处中经若为书名,岂有以汲冢竹书即为《中经》的道理?因此此处的中经,绝非书名,只能认为中经指的是中秘藏书,以之与郑默相比较,可以看到郑默在这方面的工作并无实质性区别,他所整理的中经亦非书名。在目前可见的资料中,仅有《初学记》引的王隐《晋书》有郑默“著《魏中经簿》”的说法,而传世的《晋书·郑默传》中独缺这一句话[8],孤证不立,郑默著有《中经》显然证据不足,他的成就除了“采掇遗亡”外,应该是在分类编排上有一定的贡献,当得起魏中书令虞松所说的“而今而后,朱紫别矣”这句话。[9]关于郑默在书籍分类方面的成就,梁阮孝绪也早已明言:“魏秘书郎郑默删定旧文,时之论者,谓朱紫有别。”说明郑默整理书籍的主要功绩是分类明晰,当时已有定论。宋代的杨亿在《武夷新集》卷二十《与秘阁刘校理启》中也说:“郑默励精,朱紫其别。既备三阁之制度,且列四部之签题”,说明他也认同郑默在分类和藏书管理方面的成就。综上所述,从现有文献来看,郑默在书籍分类方面的成就,主要也就是“朱紫别矣”这句话,没有丝毫学术和著述的意味。以现代图书馆工作的观点来看,郑默的工作主要是整理书籍和排架,成果就是魏中经,即魏的国家图书馆藏书,魏中经并非书名。
3.1 校书与编制书目
古代官修书目皆为校书活动的成果,从《七略》开始,以后绝大部分的官修目录都是如此,但校书则不见得必定有目录传世。现代学者在谈到古代目录学家的分类体系时,往往有一个理论预设,那就是古代学者在进行分类时有明确的学术目的,不是为了反映自己的学术思想,就是为了反映当时的书籍存世状况。殊不知,中国的学术乃是向后看而非向前看,继承多而创新少,古代的各种图书分类体系首先是由分工而来的。从最早的《别录》、《七略》来看,据《汉书·艺文志》载:“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10]可以看出,《七略》的分类首先就是以之前的分工为基础的。既有分工,每人所校之书自当互不混淆,分处存放。因此《七略》之分类,首先就是插架之法,刘向的《别录》最初只是整理校对书籍后附于书后的简单说明,严格来讲并非专门的著作,刘歆将《别录》整理后形成了著作,这才改变了汉代屡次校书而没有编制专门目录的传统。据余嘉锡《目录学发微》考证,校书之事在西汉几于累朝举行,以为常典,只不过每次校书内容各有不同罢了。[11]而每次校书之后,必定会形成某一类书籍的藏书,刘向、刘歆校书的内容,既不会超出原有的范围,其六大分类也无创新(当然他们在目录学方面的成就毋庸置疑)。《七略》的单独成书,目的无非是为了进呈御览。余嘉锡引《七录序》说:“歆总括群篇,奏其《七略》,后汉兰台犹为书部。”他认为:“《七录序》所言兰台书部,乃泛指部次之事,盖谓庋藏图书之分类法也。”[12]真乃真知灼见!余先生认为书部不得为书名,班固、傅毅当时只是校雠典掌,未尝撰有目录,后世以为有东观仁寿阁书部其书,实乃误读,可谓切中要害。返观魏中经,中经一望便知指的是中秘藏书,偏偏有人认为是一种著作,可谓与东汉校书之事如出一辙。据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统计,汉代校书七次,魏吴两晋校书六次,南北朝校书十余次,其中撰有目录的只是一小部分。[13]郑默校书大致与此相仿,后人对他的评价也主要以分类明晰为主。除此之外,非但不见任何书籍著录其书,就连只言片语也没有留下来,郑氏是否著有目录就大有疑问。郑默的书籍整理工作在当时并非特例,整理誊写书籍并按类编排是中国古代官府校书的主要内容,编制目录则主要是为了进呈御览,并非常典。《晋书·荀勖传》也说荀勖是“依刘向《别录》,整理记籍”,说明对书籍的整理仍然是首要工作。至于编制书目,自曹魏之后直至唐代之前,王朝更迭之际编制的目录基本上是沿袭旧例,其中体现了较高学术水平的几乎没有,反倒是私撰的《七志》、《七录》体现了较高的学术水平,可见南北朝时期的中央政府藏书重整理收藏而轻学术研究。古时每当朝代更迭之际,国家藏书往往遭受损失,所以王朝鼎新,必有校书之举,其意一在保存一代之文献,二在显示文教宣化之意,由于皇家藏书仅有少部分人可以看到,因此不可能受到当时一般学者的重视。只是到了后代,由于当时的书籍大部分已经散佚,书目的篇目和叙录部分才显得难能可贵了。将历史背景与历史上对郑默的记载结合起来看,我们可以看出郑默撰有目录的可能性不大,后人对郑默的评价很有可能是针对他主要的工作,也就是分门别类,首先是整理收藏排序,其次是可能撰有一篇总则,而荀勖则有可能利用这一总则撰写了《中经新簿》。
3.2 中经和《中经新簿》的关系
如前文所述,魏中经并非书名,那么《中经新簿》确有其书,《七录》序说荀勖是“因魏中经更撰新簿”,又作何解释呢?首先,《晋书 ·荀勖传》中提到荀勖将汲冢竹书整理抄录,成为中经的书籍,陈列在秘书阁中,很明显的是入藏书籍,而非撰写目录,而这里的中经也只能是指皇家藏书而非指藏书目录。另外《晋书·荀勖传》还说荀勖“整理记籍”,王隐《晋书》也说是“整理错乱”,《隋书·牛弘传》也说荀勖“定魏中经,更著新簿”,都说明荀勖的工作首先是整理书籍,这和其他的一些记载也是一致的。正因为中经并非书名,荀勖撰写的目录在各种古籍中才会没有名之为《新簿》或者《中经新簿》的,而是命名为《晋中经簿》、《荀勖中经簿》之类[14],意思是荀勖为晋中秘书籍撰写的目录,而晋的中秘书籍直接继承了魏中经。至于《中经新簿》中的这个“新”字,董恩林搜集材料颇为丰富,新旧之称确实会因时而变,但他认为既然古籍著录中没有将荀氏书命名为新簿的,可以作为荀勖并未创始四部分类法的证据,却嫌太过武断。既然郑默并未著有《中经》一书,那么荀勖撰写的目录本是首创,并无继承,后世著录《中经新簿》时省去新字就并不出奇,完全是顺理成章,无需大惊小怪。
刘向、刘歆父子可谓是中国目录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他们撰写的《别录》、《七略》诚如章学诚所说,可以起到“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作用,可谓学术型的目录,其分类也是有其学术逻辑性的。《别录》与《七略》之前,汉高祖时已有张良、韩信“序次兵法”,武帝时军政杨仆纪奏兵录,都是选任专家的官校书籍活动。东汉又有四次校书活动,都是以专家校书,姚名达认为可以“姑认为皆仿第三次(按,指向歆校书)之成规”[15]。选任专家校专擅之书,也可谓学术型的书籍整理。到了魏,郑默作为秘书郎,管理中秘书籍乃其职责所在,无论其学识文采如何,年轻或者年老,都不可能精通所有书籍学问,朝廷也没有指派专家协助他校书。因此郑默的校书,就少了学术的味道,历史上对他校书活动的评价也就跟学术没什么关系,主要是在于分门别类方面,并且方便了书籍的存储和检取。因此,郑默的分类法与《七略》一脉的分类虽然很有可能大致相仿,但却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可以称之为职守型的分类。其后荀勖创立了新的四部分类法,这种分类法显然比《七略》的六分法要更简便,继承并简化了郑默的工作模式。在这之后,南北朝时期共有官修目录八种,由于秘书监为世家子弟所把持,官员任职时间短,又往往不学无术,这几种目录都是由职守者所编,因而都没有编写叙录,也都无一例外的采用了四部分类法。同一时期凡是学者以学术研究为目的编制的藏书目录,有王俭的《七志》、阮孝绪的《七录》以及许善心的《七林》,无一例外的遵从刘向刘歆父子的分类体系,也都撰写了叙录。两相比较可以看出,郑默的藏书整理活动第一次改变了官校书籍的学术研究传统,其影响导致官府藏书管理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惯例,即后世凡职守者所编目录都是为了贮藏和使用而进行分类,而且极少编写叙录,缺乏学术性(编得较好的书目如《四库全书总目》是专门开馆编写,并非专门的官府藏书目录)。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郑默并没有开创划时代的四部分类法,但是他开创了官府藏书管理者应用型管理方式的先河,可以说是现代图书馆的先声,在中国目录学史上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
(来稿时间:2015年3月)
参考文献:
1.(南北朝)阮孝绪.广弘明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影印本
2, 7, 9.(唐)房玄龄等.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1154, 1154, 1251
3.(宋)杨亿.武夷新集.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86 册)
4.王欣夫.文献学讲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18
5, 8, 11, 12.余嘉锡.目录学发微(含《古书通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95, 95, 89, 92
6.(唐)魏征.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905
10.(东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 1997:437
13, 15.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上海:上海书店,1984:171, 172
14.董恩林.郑默《中经》首创四部分类法考辨.文献,2009(1):126
〔分类号〕G254.1
〔作者简介〕刘芷新(1979-),男,硕士研究生,湖南医药学院图书馆馆员,研究方向:中国古代藏书史和目录学。
On Zheng Mo’s Status in China Bibliography History
Liu Zhixin ( Library of Hunan College of Medicine )
〔Abstract 〕The four --branch classification is the most important classification system in the China bibliography history. The creator was Zheng Mo in Wei Dynasty of Three Kingdoms or Xun Xu in Jin Dynasty that is a controversial issue . Based on the search of two bibliographers’ work this paper concludes that Zheng Mo didn’t create the four --branch f classification or write Zhongjing whose feat was mainly on the arrangement and shelving of the national books stored .
〔Keyw ords 〕Zheng Mo Zhongjing Four—— branch classification Xun Xu Zhongjing Xin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