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刊》/简雨轩 赵武安
创新实干:预防工作的永恒主题
《正刊》/简雨轩赵武安
访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
国家发改委系列腐败案件查处后,最高检党组指示预防厅组织专门力量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并要求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具体建设性意见。专报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充分肯定,王岐山、张高丽、孟建柱等同志都做了重要批示,要求针对所分析的一些问题进行全面深化改革。
4月27至28日,最高检预防厅在福建召开“服务‘一带一路’预防工作座谈会”,会上发出积极信号:预防工作要与时俱进,不仅对内,还要涉外,在跨领域、跨地方的同时还要跨出国门融入世界。在发展更快、空间更大、标准更严、需求更多元化的当下,预防工作如何顺应形势,在“变”与“化”的过程中创新实干,始终旗帜鲜明、释放持久动能?就读者关心的话题,宋寒松厅长在现场接受正刊专访。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腐败犯罪案件查处力度的加大,我们对腐败犯罪滋生蔓延的根源、规律等深层次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但我们的预防措施却远远跟不上形势需要,在治本上下的功夫还远远不够。”
宋寒松:“创新实干”,不仅是鼓舞士气的口号,更是预防人的使命。使之成为自觉行动,需要把握两点。第一,要把握形势和任务。“四个全面”的新要求,国际国内的新格局,发展的新战略,经济的新常态,都对预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党的十八大到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都提出了很多新任务,对预防工作均有涉及。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在高压态势下,大要案查办数量增加,但案件办结后怎么办?这就需要预防部门深入思考。随着斗争的深入,我们对腐败现象滋生和发展蔓延的根源土壤、趋势形势有了更新、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从最高检预防厅15年前成立之日算起,预防工作一路走来,党的十八大是一座里程碑。以前,我们坚持反腐败,但查处的深度和广度有局限,对腐败犯罪的认识还没有如今这样深刻。总体来讲,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光要求查办案件,更要求我们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可以说,预防工作面临更多的新的任务、课题和挑战。在这种形势下,预防工作必须加强不能削弱,必须不断发展不能停滞,必须开拓进取不能故步自封,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
第二,要把握眼光和定力。在如何看待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和“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这一问题上,不少同志总习惯性地认为:查处案件就是治标,开展预防工作就是治本。实际上,我们以往采取的很多预防措施也只是治标。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先后提出了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面临机构调整,一些人坐不住了、没定力了,认为预防工作缺活了,心里开始发毛了。是不是要削弱甚至取消预防部门了?是不是预防工作不搞了?我们该何去何从?不少人因此丧失信心。”
宋寒松:首先,在重新科学配置权力方面。近年来,随着深化改革力度的加强,一些拥有审批权的行政机关开始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权,这里的一些取消和下放的权力都是已经过时不用或基本不用、边边角角的权力,一些关键权力、遏制发展的权力,包括遏制企业的权力并没有取消,离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预防工作就是要推动改革。对权力的重新科学配置就是改革,改革就是要简政放权,改革就是要触动利益,改革就是一场拉锯战,推动改革的任务还是相当艰巨的。
其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加强监督就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针对行政权力的“八大监督”,这就是治本之策,其中就包括“司法监督”。如何加强监督,怎样才能监督到位,这些都是新的课题。当然,这些工作做起来任重道远,攻坚难度很大。我们以前提出的一些补漏堵漏、建章立制的具体措施,并非毫无用处,但有些仍停留在治标的层面上。在治标和治本的辩证关系上,大家要有清醒认识。当前,我们坚持标本兼治,要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因为如果腐败犯罪的深层次问题找不到、挖不出,预防工作就无从下手。特别是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健全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我们要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基础上,树立长远眼光、战略思维,要看到预防工作的重要性、预防任务的艰巨性,要看到我们当前所做的预防工作,在整个惩防体系建设中,仍不过是冰山一角、春笋出芽,有很多工作还有待我们去做,有很大空间我们还没有介入。
开展预防工作还要有定力。定力的基础是眼光的长远、眼界的开阔。最近社会上有些传言,一些人在治标与治本的问题上主次不分、思想动摇,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案件查办投入的精力越来越大,是不是对预防工作不重视了?可以说,没有信心是目光短浅的表现。在这一点上,我们预防人不能只看眼前,要坚定信心、树立长远眼光。
“预防工作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也同样需要创新。这次会议只是一个开始。‘一带一路’战略内涵丰富,也给我们预防工作提出了很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这些都需要我们预防人激发创新精神,去主动拓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新格局。”
宋寒松:预防工作任重而道远,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很高,最高检党组对我们的要求很高。
比如在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方面,最高检党组给我们布置了八大任务,到目前为止才完成了三个。周永康腐败犯罪案件的剖析还没有开展,李春城腐败犯罪案件的剖析也没有开始,这项工作我们已委托湖北省检察院开展。以李春城腐败犯罪案件为例,过去的腐败犯罪案件,都是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主动向高级领导干部行贿拉拢,在党委、政府寻求靠山、寻找代言人。但李案却反过来了,李到成都任职后,把过去结识的商人全带了过去,主动提出要建四个成都。在他的庇护下,这些商人大肆插手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政府工程、市政交通等多个领域,借此牟取巨额利益,重新进行利益分配,这就是典型的官商勾结新变化。
我们只有深入剖析,才能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预防对策。要做到这些,需要我们要有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创新的举措。
比如,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很多国企甚至民企走出了国门,要经常同外国政府、企业打交道,要想有效保护我们的企业,仅仅依靠政治、外交手段是不行的,还得依靠法律手段。法律手段谁来采取?公、检、法、司各个部门都要有任务。我想,检察机关应当在服务“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战略中发挥作用。并且,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检察机关的任务也会发生改变。因此,我们只有树立不断创新的理念,才能进入我们从未涉足的领域,才能不断开拓预防工作新局面。如果没有开拓、创新意识,仅仅停留在小打小闹、小洞小补,就难以肩负起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重任。
另外,还要有创新的勇气、创新的智慧,这些都需要我们去进一步开放视野、解放思想,进一步勇于探索、注重实践。注重实践就是实干,创新和实干相辅相成,预防人的品格就是实干创新。我们不光要有创新的理念、创新的勇气、创新的智慧、创新的举措,更要实实在在地去干事,真正干出实效、解决实际问题。企业对预防工作是抱有很大期望的,非常需要我们去干实事,解决其在法治、廉政方面的实际问题,双方仅仅搞个签约仪式、搞个合作课题研究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说,只有实干,才是我们最后的落脚点。
编辑:冯晓淑 fxs09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