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就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旨在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善空气质量。
据悉,上述重点地区是指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省的珠三角地区。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省市已确定减量目标,即到2017年,上述四地煤炭消费量分别比2012年 减 少 1300万 吨 、 1000万吨、4000万吨和2000万吨,累计8300万吨。剩余省区市将在今年6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等部门上报减量目标。
在减量措施上,淘汰电力、钢铁、水泥、炼焦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项目,推动余热余压利用、燃煤电厂升级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项目,焦化、煤化工、工业窑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等。
在替代措施上,鼓励有条件地区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供暖以及热电冷联供,鼓励住宅和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或集热系统,加快新能源示范城市及其供热供气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城镇用能方式。 (顾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