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洁 王全权
(南京林业大学 210037)
逻辑学的现代化发展使得逻辑学的普适性增强,能够用于各个领域解决思维问题,同时对逻辑的应用可以分为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逻辑学的广泛作用不仅促进逻辑学自身的发展也给各个领域带来新思路,因此有必要对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进行相关的分析研究。
应用逻辑的界定种类多样,此处以《逻辑学大辞典》中的词条为准,即现代逻辑中的一种,逻辑学家讲现代形式逻辑区分为基本逻辑(包括标准逻辑与非标准逻辑)、元逻辑(包括逻辑语形学、逻辑语义学和逻辑语用学)和应用逻辑三大类,而把应用逻辑看作是基本逻辑和元逻辑(两者都是作为一般逻辑理论系统的纯逻辑或理论逻辑)在某种具体科学领域中的应用而形成的逻辑系统,如认识逻辑、问题逻辑、道义逻辑、时态逻辑、量子论逻辑、电路分析逻辑等等。在中国,也有人运用普通逻辑和数理逻辑的基本原理去研究某一学科领域中的特殊逻辑问题而称作应用逻辑,如:法学逻辑、医学逻辑、教育逻辑、语音逻辑等等。[1]纯逻辑研究最一般的推理形式结构,而应用逻辑究涉及经验内容的比较特殊的推理结构,应用逻辑具有超出纯形式之外的实质内容。[2]应用逻辑利用逻辑的思维形式把握各个领域学科内研究对象的发生发展的规律,并且抽象形成理论体系。
与“应用逻辑”从称谓上类似的“逻辑应用”是指逻辑原理在具体工作领域中的实际应用,即对逻辑抽象的经验转换为实际经验的过程。两者区别在于:首先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在研究涉及的范围是有区别的,应用逻辑的研究范围在于各个的学科领域,包括各个学科体系内的理论构建,而逻辑应用说涉及的范畴主要是在具体的实践经验,旨在处理具体的实际问题。其次,两者的表达方式不同,应用逻辑主要是以现代形式逻辑的符号语言描述对象,是以形式化体系建构的,而逻辑应用的表现形态趋向多样化。与应用逻辑以形式化内容为主不同,逻辑应用虽然也存在着形式化的内容,但目前利用更多的主要为非形式化的内容。这主要是因为非形式化理论的门槛较低主要以自然语言研究对象,而现代形式逻辑专业性较强,需要抽象的符号化语言以及一定的数学基础。再次,应用逻辑的主要偏重思维规律与架构的推理演绎,焦点在于思维原则的应用上,虽然是对某个领域的具体应用,但是主要是对该领域的原理、思维规律上的研究,体现出其一般性与抽象性,而逻辑应用主要以思维实际运作方式为主,体现出其特殊性与具体性。最后,应用逻辑将感性经验抽象为理性思维,“必然地得出”得出结果的精确性与可验证性与科学领域中精确的要求是相吻合的,应用逻辑更多的运用在各个科学领域中。而逻辑应用的实践性使得其更适合应用在各个领域中具体的方面,比如刑侦、医疗、演讲及写作等方面。虽然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各有不同,但是两者之间的界限并不是十分分明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各个具体的逻辑应用通过综合汇总并抽象整合后可以形成应用逻辑,而应用逻辑如果应用的领域本身就存在着很强的实践性,那么就会使得应用逻辑中的理论可以直接被使用于具体事项中,具备逻辑应用的特征。
社会实践从所涉及的范畴来说分为两个层次,即表层次与里层次。所谓表层次是指日常的生活中人们的行为;里层次是指指导生活实践的科学领域实践。无论是表层次还是里层次,逻辑在其中的地位不容忽视。逻辑的定义多样,但在逻辑学中的“逻辑”指思维的形式及规律,是推理的工具。无论是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还是在科学领域的社会实践,其主要核心在于对于逻辑思维这一基础的依赖。任何社会行为的指导都是通过思维导向的,从这个方面来说可以将逻辑看作任何领域的先导部分。逻辑研究产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判断推理的有效性,辨析人类的思维模式以及指导实践。
由于运用逻辑是将逻辑原理应用到各个领域的原则规律上,其对于社会实践中里层次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在任何一个科学领域,都会遇见关于逻辑的基本问题即“必然地得出”,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科学,作为科学属类的一种,自然科学由于其可实验的特性要求其结果或理论的精准性,同时也因为科学理论的前瞻性导致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难以对做出的某些理论进行试验验证,需要逻辑对其必然的得出进行有效推理验证,最大可能地保证推论结果的准确性。而人文科学由于一直被认为是感性、随机及由于人道主义导致的难以精确试验的科学,但是正是由于其不可精确测量的特性,使得在思维上的合理性验证成为必须,促使人文科学的研究路线从以感性感知为主,增加为感性认知与理性分析结合的新阶段,使得其能够被受众更理性的吸收。
从社会实践的表层次看,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导向是逻辑应用的主要范畴。逻辑应用倾向于对具体行为方式的指导,比起主要应用于里层次的应用逻辑,逻辑应用的指向更加贴近社会生活,虽然现有书籍市场中有很多关于逻辑应用的通俗类书籍,其内容较为浅白,甚至说不上准确,但并不是将贴近社会生活的逻辑等同于非科学性,关于逻辑学的专业性描述、通俗性描述与科学性是不同的概念。专业性描述与通俗性描述是对领域中的某些概念或理论的不同阐述方式,是由于不同的需求而产生,专业性描述更精准但是相应的词汇抽象度较高,受众难以尽快进入该领域,而通俗性描述只抓住大意,且词汇较为生活化,更容易被广大受众接受。两者从本质上来说并没有优劣之分,只是由于受众不同,致使所运用的表述方式也相应改变。专业性或通俗性描述与科学性的评价标准有着根本的区别,专业性或通俗性的描述是以受众接受度以及文字描述准确度来衡量的,而科学性是以认识正确与否为评价标准,是判断的工具,在逻辑学上可以等同于“必然地得出”的概念,无论是通俗性或专业性描述,都可以用科学性的标准来判断。社会生活中的逻辑应用的表现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是专业性为主也可为通俗性为主,无论怎样的表现形式其科学性不可违背。在社会实践中积极创新、运用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的理念,不断扩大逻辑学的应用范围,增加受众广度,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不仅仅有利于促进逻辑学自身的发展,更是在社会实践的科学领域与生活领域开创了一种新型的发展渠道。
在我国应用逻辑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由于逻辑现代化的发展,其普适性进一步增强,使得逻辑应用的方面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一阶段的逻辑应用主要是运用传统的形式逻辑去解决思维问题,也刊出了一些关于逻辑应用的通俗读物,主要围绕日常生活介绍逻辑原理的应用。第二个阶段是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分界趋向明显的阶段。与第一阶段中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的区分模糊不同,此阶段应用逻辑虽然没有与逻辑应用严格区分,但可以看出逻辑应用的范围扩大,各个领域应用的深度加深,使得逻辑应用正慢慢向应用逻辑转化。第三个阶段是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两个概念区分清晰的阶段,此阶段中由于对逻辑的不断应用与发展,使得应用逻辑形成独立的学科,与逻辑应用形成区别,虽然在个别领域中由于学科自身性质难以准确划分,但是其普适性不容否定。
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的发展标志着逻辑学在各个领域中的广泛运用,这些领域包括医学、计算机、语言学、法律等等,对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的发展需要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专业性的创新发展,即使应用逻辑这一门独立的学科不断完善深化,注重利用逻辑创新的解决应用领域问题,同时回馈并进一步发展逻辑学理论;另一个问题是关于逻辑应用普适性与准确性的要求,逻辑应用应进一步发展自身通俗性表述的语言优势,逐步扩大受众的数量,植入逻辑常识,培养对逻辑兴趣,并使逻辑理念渐融进社会生活中,为逻辑学的发展培养适宜的土壤,等待量变达到质变的时刻就是逻辑学再一次迎来大发展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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