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新
新常态下广西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实现新跨越
李建新
广西林地面积2.39亿亩,居全国第六位;现有森林公安机构250个,在编民警2400多名。2012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西森林公安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主动适应新常态,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以推进机构编制建设为突破,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培育优良警风为保障,机构编制建设实现连续突破,教育培训开创特色路子,队伍正规化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为打击破案等核心业务指标和综合实力跃居全国前列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2012-2014年,广西森林公安刑事案件立案数、破案数均连续3年居全国第三位,查处行政案件数由2012年全国第十三位上升到2014年第八位。
在整体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基础上,以“有为”争“有位”,通过统筹谋划、加强协调、全力争取、分步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的机构建设4年实现5大步跨越。一是主要领导实现高配。2011年3月,自治区党委任命了局新任领导班子,局长、政委高配副厅长级。2013 年2月,自治区编委下文核定副厅级领导职数2名,明确了局长、政委这两个岗位高配副厅长级。二是成立局党委和纪委。2011年12月,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了局党委和纪委,并于2012年配齐配强了党委、纪委班子。三是升格内设机构。2012年5月,局政治处更名为政治部,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局内设4个支队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四是增设内设机构。2013年1月,自治区编委批复在原有6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增设教育训练支队(广西森林警察学校)、警务保障支队、特警支队和监察室等4个副处级内设机构。2013年3月,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批复成立局机关工会。2014年11月,自治区编办批复设立局机关党委并列为副处级内设机构,使局机关内设机构总数达11个。五是调整完善内设机构有关职能科所(大队)设置。2013年8月,在16个直属派出所设置了62个警务区,警务区警长按副科长级配备。2014年7月,对局内设机构职能科所(大队)进行重新调整和完善,共设26个正科级职能科所(大队)。2014年,获批成立广西森林公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成为全国首家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物证鉴定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机构建设取得连续性突破也促进编制建设实现同步跨越。2013年1月,自治区编委同意增核自治区森林公安局60名政法专项编制和4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使局政法专项编制增加到110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增加到9名。2012年以来,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增加了副厅级领导职数2名(局长、政委)、正处长级职数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7名。目前,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共有副厅级领导职数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副处领导职级19名,处级非领导职数14名。
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机构编制建设不断取得突破的同时,各市、县也努力参照,统一规范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所有地级市森林公安局落实为副处级,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参照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人职级配备,各级全部纳入了当地行政公安机构序列,多数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在推进成立基层党组织、增设内设机构等方面均取得了重要突破。全区森林公安机关的空编率明显降低,2014年底比2012年底下降了4.94%。
坚持“兴警必先兴才,强警必先育人”理念,始终把人才工作放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深入推进“人才强警”战略,努力打造森林公安人才小高地。一是“进班子”或高配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推进11个地市级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进入林业局领导班子,进班子比例比2011年提高42.9%,90%以上的市、县森林公安主要负责人实现了“进班子”或高配。二是队伍整体结构发生了根本转变。通过加大招录和选调人才力度,民警的文化程度稳步上升,高学历的公安、刑侦、治安、法律、林业类专业民警比例逐年递增。2014年底,全区森林公安民警研究生以上达67人,大学本科以上达1063人,占民警总数的44.9%,比2011年提高15.6%。三是干部成长进一步加快。2012年以来,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包括直属派出所)共提拔处级干部23名、科级领导干部78名,提拔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19名,配备直属派出所警务区警长43名。
充分发挥教育训练支队的职能作用,开拓创新,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五个提升”。创新教育训练模式,将森林公安民警教育培训纳入地方公安大教育大培训体系,提升新形势下民警的警务实战能力、应急处突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2012年以来,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直接组织举办、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75期,参训人员7138人(次)。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每2个月开展一次以上警务技能实战训练,实现反暴恐训练常态化。作为全国唯一开展森林公安警犬“犬防”工作的省级森林公安机关,除抓好警犬的日常训练之外,每年组织一次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复训。二是组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除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教育活动以外,在全区森林公安系统组织开展了“学用政策抓落实、强化执行促跨越”、“讲大局、树正气、比奉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两转变两创新两提高两服务”活动、党员素质能力大提升工程等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比赛。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训”形式,较好地提升和展示了整体素质和良好形象。组队参加“广西全区公安机关‘八桂·2012’反恐演习”、“全区公安民警警务实战技能大比武”等活动,都取得了较好成绩。2014年,组队参加全区公安机关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比武,获得总成绩第8名(超过一半地级市公安局、居行业公安的第一名),警械实战运用单项第3名、警情处置单项第4名、体能单项并列第四名及两个优秀组织奖之一的优异成绩。四是加强与高校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借助林业厅搭建的与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之间的合作平台,强化民警的在职学历教育。2014年3月,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开展培训、教学实习、在职学历教育、干部挂职锻炼等多方面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坚持从严治警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和表彰力度,呈现出全区上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2014年全区森林公安民警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强化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全区森林公安建立了纪检监督员制度,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均设立了纪检监督员。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有局纪委和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负责相关工作。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年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制定了20多项相关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2014年举办了廉政知识竞赛。2015 年2月,制定并实施《内部监督管理细则》,对全区森林公安民警的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分别给予扣分、黄牌和红牌警告等教育措施,防微杜渐,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三是强化典型示范作用。2012年以来,全区森林公安共有78个集体、317名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其中:1个单位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2人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人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从2012年起在广西法治日报开设了“森林卫士之窗”专栏,大力宣传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先进典型。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责任编辑卢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