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的提出有一个历史过程,是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间,不同高层会议场合逐步提出的,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总体战略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是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蓝图的战略指引。
〉〉〉 2012年11月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这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十八大报告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时间表,以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等具体内涵。
〉〉〉 2013年11月
【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 2014年10月
【全面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的中央全会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同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任务、布局进行了全面部署。
〉〉〉 2014年10月
【全面从严治党】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讲话中体现出了从严治党的主要精神——“今天这个大会,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行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综上可知,如果对“四个全面”提出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或者说历史渊源作一个简要回溯、概括、总结和提炼的话,就是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总源头,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是姊妹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了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也就是说,“四个全面”是从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实践中得来的,是十八大精神的延伸、丰富和发展,它既是对党治国理政历史经验和科学理论的继承,又是对党治国理政新的实践、新的总结和概括,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实践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