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检察机关案件评查工作机制

2015-02-06 16:45宣桂芙
法制博览 2015年32期

宣桂芙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河南 漯河 462300



如何完善检察机关案件评查工作机制

宣桂芙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河南 漯河 462300

衡量检察机关工作效率的最佳标准是判断其安检评查质量,也就是对以往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寻找这一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并总结其发生的原因,进而逐渐提升检察机关工作质量与效率。我院已经设置了专向部门进行评查工作,并由纪检组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再由监察科、研究室的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就是对以往安检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同时还可抽调德才兼备的老同志加入委员会。委员会还可对评查的案卷进行评分定级。

完善;案件评查;评查机制

一、案件评查方法的多元化

(一)设立案件评查委员会

我院已经设置了专向部门进行评查工作,并由纪检组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再由监察科、研究室的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就是对以往安检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同时还可抽调德才兼备的老同志加入委员会。其主要的作用就是检察院以往案列处理水平进行评估。当对于以往案件质量的评查结果在委员会的成员中无法形成较为一致的结论时,或是在某个案件中不能得到统一的结果,则最终的纪检委可作出最终判决。

(二)案件评查的方式

我院所建立的评查委员会可以有效的对我院日常检察工作进行监督,该委员会在内部运作时可指定一系列工作流程,比如评查方式、评查日期和评查结果的等级划分等。主要基于以往办理过的案件角度出发,因目前存在案件整体较多,不可能全部将以处理的案件进行评查,因此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针对重案大案的处理过程进行评查。

二、案件评查标准要细化

(一)受理案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由于检查人员每日所需要处理的案件众多,不可能将每个案件处理的非常合理。因此评查人员对程序方面的评查应该极为细致,对案件的受理情况是否不违反相关规定,罪证与赃物的保管是否不违反相关规范,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是否不违反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证人和被害人的询问是不是符合相关规定及程序要求且文明礼貌,讯问笔录的文书制作格式是否整洁、规范,录音录像是否同步进行,对案件的审批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程序,有没有出现未经审批即逮捕或羁押的违法情形,办案时限是否被严格遵循,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案件审查完毕。还有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以及普通程序有没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换押。还有对于辩护人与代理人依法告知、依法接待工作是否落到实处。

(二)是否全面查明案件事实

案件评查过程中,必须对案件处理的每一过程进行详细的审查,对于相关结果的书写是否做到了全面总结、清洗表达、结果明确、不存在异议,相关判定结果是否是基于法律相关条款、恰当。对于案件要彻底讨论其不适当的处理条件,讨论案件的记录是完整而准确的,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有没有案件应当被发现,并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是否应予以逮捕和不逮捕。没有犯罪嫌疑人刑事程序有缺陷但后被捕,逮捕犯罪嫌疑人程序有缺陷,错案等违法情况的发生等。检察机关的诉讼程序的合法性,材料是否是完整的。是否违反法庭司法活动的有关规定。赔偿的案件是否适用法定赔偿范围。未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批准的未经调查的案件,或者对违法行为的初步审查,初步调查是否存在被调查对象的接触问题,是否有强制措施对被调查人员在调查初期,是否有查封、冻结或扣押的合法财产进行调查。

(三)撰写案卷文书的规范问题

首先应解决的问题是文书的语言是否准确,是否基于相关法律标准,是否涵盖了整个案件,文书的格式是否统一。内部文字是否正确,标点符号使用是否恰当,整体的文字表达是否能够准确的反映出案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相关的证据及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相关的文号是否符合标准,整体文书是否能够反映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

三、评查奖惩机制科学化

(一)明确质量问题,区分差错责任。对于被评查案件在法律文书、实体、程序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可按照差错程度给予责任划分,并根据《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由案件承办人员或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与其差错相适应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申辩制度,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深入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并给予办案人员或相关责任人相关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充分听取他们的申辩意见。案件承办人员需进行自查并提交书面形式的报告,分析涉检上访或被投诉、被判无罪等案件的原因,对案件质量问题是否具有过错和责任归属提出申辩意见。评查人员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理性和综合分析,及时纠正错误,并不断总结经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三)案件评查制度应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评查结果应当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错误办案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铺;严肃认真,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部分存在较大办案质量缺陷,极大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的案件,要及时采取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以纠正错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黄亚珍.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之构想[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

[2]石京学.建立科学的案件管理机制[N].检察日报,2005-4-30.

D

A

2095-4379-(2015)32-0182-01

宣桂芙,女,汉族,河南漯河人,本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