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司法伦理建设中的问题分析与完善建议

2015-02-06 16:45张晋荣
法制博览 2015年32期

张晋荣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武汉 430100



检察机关司法伦理建设中的问题分析与完善建议

张晋荣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武汉 430100

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践行途径和重要内容,深刻影响法律监督的公正性、有效性、及时性。加强检察机关司法伦理建设,培育统一的职业伦理观,既是规范司法行为,保障检察权科学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的力量源泉。

检察机关;司法伦理建设;问题分析;完善建议

一、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对职业伦理建设的认识界限存在偏失。现实中,有不少人对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的关系认识不清,出现混同,对司法伦理建设漠不关心,认为只要把职业道德建设抓紧抓实,就能保障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树立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也有人认为道德是伦理的载体和形式,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就可以维持,不能合理区分和界定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的内涵实质、侧重点,忽视了司法伦理建设在检察队伍建设中的独特价值。受职业道德建设惯性思维影响,部分检察官对职业伦理建设缺乏科学认识,担心司法伦理建设会影响职业道德体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从而不能在实践中有计划、分步骤地施行职业伦理建设,对检察官职业形象和司法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

(二)检察官职业伦理的作用被弱化。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沿用行政化管理模式,按行政级别确定检察人员的职务、职责、待遇,司法办案采用层级审批制,不能体现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和司法规律。直到今天,检察机关补充新鲜血液的主渠道仍然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检察队伍的管理、考核还带有较浓的行政色彩。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水准不高、职业化能力不强,导致职业伦理的功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三)检察机关司法伦理建设的实施制度不健全。很多院尤其是基层院既没有制定职业伦理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也没有出台工作要点、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尚未搭建保障职业伦理科学发展的平台。

(四)职业伦理建设与检察文化建设契合不够。以检察官群体价值观念、职业操守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伦理构成了检察文化的核心和源泉,也是检察文化建设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两者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先进的检察文化使检察人员产生职业认同感、职业荣誉感、崇高使命感,激励他们昂扬向上、拼搏奉献,自觉提升司法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形成整体效应,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二、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基于以上问题,剖析司法伦理建设面临的制度困境和现实冲突产生的原因,其症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现有检察官职业伦理规范过于抽象、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对外部职业伦理规定的多,内部职业伦理规定的少;对个人道德、主观修养规定的多,职业属性、职业伦理规定的少;对检察官群体通过履职体现个体职业公正的多,融入司法运行整体彰显司法公正文明的少;对一般社会伦理规范层面规定的多,对体现检察官独特价值的职业伦理规范规定的少。检察官职业伦理规范的要求、方式、程序等问题没有具体规定,其结构性缺失造成司法伦理建设中基础性、示范性工作难以开展,职业伦理规范执行效果无法保障。

(二)检察官职业化保障机制不健全,检察队伍职业化不足。受各种因素制约,检察队伍的招录遴选、教育培训、办案保障、职业待遇等制度均存在一些不科学的设计,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有一定差距,检察官职业色彩不浓,检察官对自身价值的认同感不强。与之相对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官特有的职业伦理准则和从业公信力认知度也不高,严重影响科学的检察官职业伦理观统一形成、树立。

(三)司法伦理建设考评不科学,没有发挥良性激励作用。当前,检察机关司法伦理建设考评机制与司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明显滞后,很多院没有把检察官职业伦理融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并纳入年度考核。

三、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伦理建设的思考

(一)积极做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要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职业伦理为核心,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治精神,通过制度的顶层设计,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成为检察机关司法伦理建设的主题和引领。要立足实际,明确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内容、程序、措施等规定,作为各级检察机关组织实施司法伦理建设的依据。

(二)认真落实“系统化推进、体系化落实、项目化建设”要求。要在“四个全面”的时代背景下谋划部署检察机关司法伦理建设,紧扣检察官职业伦理与检察文化的高度一致性、契合性,全面、系统、协调落实司法伦理建设具体措施,促进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培育养成,使之内化为检察人员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公正文明司法的自觉行动。

(三)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文化建设。提高职业伦理在检察文化中地位作用的认识,把职业伦理作为检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司法伦理建设中弘扬先进和优秀的检察文化。

(四)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观。检察官职业伦理客观要求必须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观察处理问题,努力还原或最大限度接近事实真相,做到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依法、独立、谦抑、平和地行使检察权,尊重保障人权,树立平等保护、恢复性司法理念,确保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1]伍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浅思[J].人民检察(湖北版),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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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5)32-0180-01

张晋荣(1975-),男,法学本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