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桥 方红城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武汉 430100
浅析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存在问题及思考
李书桥 方红城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武汉 430100
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而产生的法律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灵魂。积极先进的检察文化对培养和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检察文化与生俱来离不开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宪法的权威。它既体现了检察制度建设、实践活动、工作成果等,也支配着检察干警的行为、思想和理念等。因此,基层检察机关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积极探索检察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措施,重视精神文化的建设。
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问题及思考
近年来,一些基层院积极开展文化育检工作,在取得令人欣慰工作成绩的同时,在检察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制约着检察文化的深入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认为检察文化是务虚的,不实用,可有可无。
二是认为检察文化是个形式,建好与否无关紧要。
三是认为检察文化包罗万象。
四是认为检察文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一是轻视了文化的精神实质,检察文化创建只做表面文章。当下,检察文化创建普遍急于求成,为组织活动而组织活动,宣传与活动又互不关联,没有逻辑贯通创建目的,仍有流于形式、忽视本质的趋势,检察文化肤浅化、形式化、粗俗化。
二是检察文化创建相关活动相互孤立,未能一以贯之。各地依据自身理解来建设,未形成长效机制,处于疲于应付的被动状态。
三是检察文化内涵空洞。一些检察机关却将检察文化与美化环境和丰富干警业务生活划等号,过分注重机关环境建设和文娱活动开展,偏离了精神文化建设航向,使物质文化建设失掉了检察文化创建的意义。
四是检察文化千篇一律,缺乏个性。各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也应独具个性,才能使其拥有无穷无尽的生机活力,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
一是检察文化建设相关研究不够。
二是没有原则性指导意见,检察文化建设无长远规划。
三是对检察文化建设各方面投入远远不够。
(一)吸纳传统文化精髓
优秀传统文化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应充分吸收和借鉴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二)与地域特色文化水乳交融
中华大地物华天宝,多民族文化众星璀璨,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不同地域形成了独具魅力的地方特色文化,这些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是当地极具感染力与凝聚力的特色文化标志。
(三)彰显检察文化特质
深入浅出地让文化接地气,使检察文化深植于干警心底并指导检察工作实践,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和重难点。基层院承担着检察法律实施的重担,决定着法治社会创建的进程。保障法律公正实施是各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所在,在检察实践中,依法执检是开展工作的唯一标准,严以修身是从严执检的重要前提,维护社会公正法治是开展检察工作的终极目标。要在检察干警中形成共同价值,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既坚决服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又坚决依法独立执检;既依法从严打击罪犯,又严格保障群众及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既维护法律尊严,又充分重视司法实践的社会效果,营造团结向上的人文环境。
(四)以人为本,加强精神层面的检察文化建设
应将提高精神层次文化置于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地位。检察文化建设,说到底是要搞好检察干警的工作,即要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充分实现以人为本。文化育检归根结底要先育人,要充分利用检察文化来以文化人、化物、化事。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检能力,确保文化建设有成效、有精品、出人才,孕育出检察文化品牌;三是注重选拔和宣传优秀典型。
(五)建立健全检察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要探索检察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检察文化创建的首要任务。将检察理念具化为利于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和科学发展的工作制度,用体制创新与机制革新破除阻碍检察文化创建的疑难杂症,用健全的制度来保障检察文化的创建,夯实检察文化创建成果。健全符合基层院实际情况的,以目标、绩效、流程等为核心内容的管理体系,确保权责明晰、工作规范、考评有据、赏罚有度。
(六)以检察文化建设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开展
检察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在于实践,终极目标是促使检察人员对检察文化的高度认可,巩固其对检察事业的认同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价值上、行动上、依法执检上与检察事业发展高度契合。着力创建健康积极的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发挥工作环境陶冶情操和精神感召作用;要积极进行文化阵地建设,创建专项业务课题探讨小组、司考社团、司法兴趣小组等,通过讲座、座谈、案例分析、技能评比、业务竞赛、评选调研文章等形式,提升干警的专业素养;加强学术交流,提高理论素质及司法实践水平,激发检察人员的活力与创造力,促进依法公正廉洁执检,提升公信力;要加大基层法律宣传和检察文化宣传力度,把检察文化相关价值观等传入千家万户,促进社会风清气正的转变。
[1]赵志建.检察文化的概念需要科学界定[J].检察风云,2005(20).
[2]陈剑虹.检察文化的价值功能与实现路径[J].人民检察,2008(4).
D
A
2095-4379-(2015)32-0173-01
李书桥(1964-),男,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红城(1988-),男,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