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留守女童性侵害问题

2015-02-06 16:45田莉芳
法制博览 2015年32期

田莉芳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湖南 凤凰 416200



浅议留守女童性侵害问题

田莉芳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湖南 凤凰 416200

随着农村外出务工现象普遍化,留守儿童规模日趋庞大。而近年来留守女童受性侵害案件频发,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留守女童;保护;性侵害

一、留守女童性侵害的现状

2013年《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六千万。根据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女童保护研究报告》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女童受侵害者居多。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本地农村留守女童受害者多;而在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女童则是主要受害人群。此外,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数据显示,在50个经曝光的性侵幼女案件中犯罪人所在地主要以农村最多,有17起。[1]

二、留守女童性侵害的特点

(一)农村“空巢”老人犯案率趋高

2010年,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城乡空巢家庭超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年的研究报告表明,在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害案件中,老年人作为较特殊的群体,占比例相当大。在该中心统计的340个案件中,5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的性侵害案件有45件。其中,发生在农村的比例特别高,占该类案件总数的82.2%,年龄最大的侵害人83岁。[2]

(二)留守女童遭受侵害案发现难,取证难

由于性侵案件具有一定的隐秘性,同时一些女童对自己受到侵害而不自知或是出于害怕、羞愧等原因,多数女童在最初受到性侵害的时候,并不会向他人提起,往往在事情发生之后的数月甚至是数年之后才会被发现,此时相关的证据已经灭失了。

(三)实施性侵害的主体多为熟人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2006年至2008年媒体报道的340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发现高比例的熟人作案,是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主要特点之一。在340个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占到68%。[3]

三、留守女童性侵害的原因

(一)家长对农村留守女童监护的缺位

首先,父母未尽到监护人职责。当前,大量农村人口外出打工,“空巢”现象普遍。而留守老人受体力、文化程度等因素所限,照顾孩子的能力相当薄弱,留守儿童无法得到良好的性教育、法律教育等。同时,留守儿童在受到性侵之后,由于受到暴力威胁、引诱,同时缺少家庭沟通、关心,导致侵害反复化和长期性。

(二)农村地区学校性教育欠缺,存在监管盲区

农村地区教育资源不足,不少老师根本无力兼顾对学生进行学习之外的教育,甚至谈“性”色变,学校性教育薄弱。此外,在大量农村学校,教学楼并未配备摄像监控和管理人员,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校园师源性侵案中,加害人多以校长、教师等身份作掩护,以补课、谈话、罚站、改作业等理由为幌子,以诱骗、胁迫手段作案。

(三)女童自我保护意识低

由于受侵害的留守女童大多数年龄较小,自我保护意识在遭到侵犯的时候,缺乏辨别能力,不懂得如何应对反抗,使得性侵者容易得逞。

(四)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许多留守老人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在精神上都缺少关心和照顾,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大多数农村老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差。同时,由于受害人及其监护人在性侵害事件发生后,并没有足够法律意识来采取应对措施、固定相关证据,甚至认为事情宣扬出去会不利于受害者的名誉,拒绝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侵害者的气焰,导致此类案件频发。

四、留守女童性侵害的对策

(一)父母、学校各司其职,切实保护孩子的人身权利

外出务工父母应为孩子找到合适的监护人,更不能将年幼子女单独留在农村。父母要加强交流沟通,关注孩子的思想、心理、情绪、身体等方面的变化,提高警惕性,做到防患于未然。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员工监督管理,重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防止某些教师出现性侵等不良行为。

(二)加强法制宣传,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一方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学校、共青团、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机构,要通过演讲、编发手册、主题活动、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犯罪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家庭、学校着重加强对女童性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她们辨别性侵害和防御性侵害的能力。

(三)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丰富留守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社会环境。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一方面要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犯学生案件,另一方面要改变部分人们存在的对受害者误解和歧视的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1]庄庆鸿,杨雪.中青舆情监测室:农村已成性侵女童案高发地[N].中国青年报,2013-10-19.

[2]庄庆鸿,吴琪.警惕!农村留守女童频遭性侵[N].中国青年报,2012-06-13.

[3]崔丽.花季泪——来自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分析报告[N].中国青年报,2009.

C

A

2095-4379-(2015)32-0170-01

田莉芳(1991-),女,苗族,湖南凤凰人,大学本科,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