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纽带

2015-02-06 16:45邵南征
法制博览 2015年32期

邵南征

1.湖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0;

2.湖北省政协理论研究中心,湖北 黄石 435000



人民政协: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纽带

邵南征1,2

1.湖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0;

2.湖北省政协理论研究中心,湖北 黄石 435000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一致的,体现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也有不同步性,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能够架起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之间的桥梁,起着纽带作用,促使二者朝着共同的目标方向前进。

人民政协;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纽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国新的旅程,加快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步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既是一个理论的热点问题,又是一个实践的难点问题,我们尝试分析人民政协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探寻人们对这一问题困惑形成的原因与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希求对澄清一些人思想认识上的模糊观念、坚定实践活动中的正确方向有所增益。

一、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一致性

党的领导,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引导和向导作用。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政治生活中的两个重要内容,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致的。

(一)党的宗旨和“法”的实质是一致的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为之奋斗的宗旨。

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同的历史时期,尽管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所面临的直接任务有所不同,因而实现党的领导作用的具体形式和方法也不一样,但党始终坚持帮助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党的这一宗旨始终没变。

我们知道,“法”历来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在社会主义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中的“法”就是社会主义中国当了家作了国家主人的人民的意志,党的意志从根本上说也就是人民的意志。

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最终解放,也是人民的最大利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的。只有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才能为社会主义法治提供不竭的发展动力。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政权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基层组织等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起着重要的政治保障作用。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党的领导是我们取得一切胜利的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它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完全一致的,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社会主义法治愈发展,党的领导地位愈加稳固;党的领导地位愈稳固,愈是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一致性,是人民政协联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基础,为人民政协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性。

二、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不同步性

既然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一致的,为什么在实践上党与法的关系又是一个难点呢?那是因为没有认识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不同步性。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不同步性是指二者的发展不平衡、不一致的状况。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同一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方面,二者各司其职、相得益彰,我们的事业就会迅速发展。反之,就会发展缓慢,甚至受到挫折。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之间的辩证关系,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如果说,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一致性,为人民政协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性的话,那么,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不同步性说明了人民政协作为联系二者纽带的必要性。

(一)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各自有着自己的产生、发展过程

中国共产党自从诞生之日起,就把拯救深受水深火热煎熬之苦的中国民众,带领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之一。由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中国共产党被迫领导人民走上了武装夺取国家政权的革命道路,并在革命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中国后来的政治体制,建立起社会主义新中国。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推翻三座大山压迫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形成的。作为革命的领导者和主导力量,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政治体制中当然地处于核心的领导地位。这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中国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也是在为实现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的解放作准备的过程。

党的领导经历了中国革命、建设时期,现在正处在改革开放阶段,而依法治国是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了国家政权之后才产生出来的执政方式问题。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第一次正式结合在一起是在建国时期。《共同纲领》确立了新中国的国家政权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明确提出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人民政协最初是以国家权力机构的形式出现的,它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

党提出并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史过程。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亲自领导并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党的八大确立国家管理将逐步制度化、法律化。但由于多种原因,八大提出的正确方针没能一贯坚持,“文化大革命”使社会主义法制遭到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总结我国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适应改革开放的新要求,十分强调和重视法制建设。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进一步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并于1996年2月提出了“依法治国”思想。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这一基本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党的领导是我们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项工作的力量核心,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理政的方式。正是因为有了党的正确领导,我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化,作为执政党,在治国理政上党逐步采取了依法治国的方式。由于人们习惯了过去的国家治理方式,有些人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一时半会还转不过弯来,心理上也有个适应期,明显地感受到二者的不同。

(二)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发展不协调状况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着的。两个事物或者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的发展,从理论上讲,存在着一方领先另一方或者一方落后另一方的情况。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本质上是一致的,在实践上总体运行也是很好的,这可以用结果和民意来验证。但是,二者确实也出现过不协调的情况,“法”或者严重滞后,或者过分“超前”,尽管原因是复杂的。

从建国后的六十多年的历程看,我们从一个积贫积弱、百废待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到一个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繁荣昌盛的世界多极化中重要的一极,走完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需要百年甚至数百年时间所走过的路程。其间,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战胜了各式各样的敌人,成为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中流砥柱,这些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显然,这个成绩的取得是不容易的,经历了一些曲折、反复与探索。毋庸讳言,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也出现过1958年“大跃进”、1966年“文化大革命”这样的违背客观规律性的失误,社会主义法制形同虚设,严重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违背了人民的意愿。如果说这是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由于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而误用了领导地位所致的话,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我党集中力量抓经济建设,放松了意识形态上的引导,使得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乘虚而入,在民众中鼓吹西方资产阶级“法”的理念等思想,掀起一股资产阶级自由化浪潮,矛头直指“四项基本原则”,则是“法”在中国的泛滥。

不论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偏离规律现象,还是改革开放时期出现的“法”的乱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终归是前进中的曲折。这曲折的矫正饱涵了人民政协的辛勤奉献,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如果夸大这个曲折,进而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极其有害的。

三、加强人民政协建设,推进党的事业蓬勃发展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回顾人民政协65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政协根植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1]

(一)联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要内容

随着党领导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一个崭新的人民共和国呼之欲出的时候,由社会各界力量代表组成的当时执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人民政协应运而生。1954年9月,第一次全国人大后,人民政协不再是国家机关,而是统一战线和各党派协商组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说:“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2]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政协的职能和工作内容也在不断变化,其主题是团结和民主。

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策力量,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决定的,也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执行力量,这是党和人民在建设实践中所作出的科学选择;人民政协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协调因素、平衡力量。人民政治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其主要工作围绕着党在各个时期历史任务而展开,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人民政协在组织上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在政治上有最大限度的包容性。这一特点要求人民政协在履行自身职能的同时,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不同思想、不同利益,甚至不同信仰的人团结起来,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去奋斗。在反映社情民意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政协委员来自各界别,广泛联系着各方面群众,可以直接了解到人民群众真实的要求和呼声、意见和建议,使我们能够得到通过其它渠道不易得到的情况和信息。这对于党和政府掌握全面情况,进行科学决策有着重要的意义。人民政协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注意反映社情民意,特别是及时反映领导或群众关注的问题和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问题。[3]实践证明,人民政协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目标下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派合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广泛参与和集中领导的统一、社会进步和国家稳定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桥梁作用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面对新的党情、国情和世情,如何更好地稳定推进我们的事业向前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难题。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必须认清形势、与时俱进,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升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本领。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人民政协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集合众智提出解决办法,努力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发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贯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工作原则,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以民主的作风团结人,不断增进思想共识、加强合作共事。[1]

人民政协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通过提案、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团结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对外交往、学习、文史、宣传等主要经常性工作和群众工作形式,联系党群、服务党群,不断为事业发展凝聚人心、增添力量,使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实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新华网北京2014年9月21日电).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87.

[3]赵龙飞.人民政协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J].新视野,1995(4):52-53.

D

A

2095-4379-(2015)32-0122-02

邵南征(1965-),男,湖北鄂州人,湖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省政协理论研究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