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梨落
当时只道是寻常
文◎梨落
27年来,我的人生按部就班,该读书的时候读书,该工作的时候工作,该恋爱的时候恋爱,该结婚的时候结婚。有条不紊,老死而止。
而在生活中,我做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自己骗自己。
晚上23点,我又准时打开电脑,进入一个叫作“风一样的男子”的博客。
今天他到了安徽蚌埠。
博客中,他写道,“在我的印象中,蚌埠是一座火车拉来的城市。这座淮河边的古城,因地处南北要冲,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历史上多次毁于战乱;而淮河的水患更是带来无尽的灾难。所以,虽然历史悠久,但这里并未留下太多有价值的遗迹。和大多数三线城市一样,依淮而建的城市规模不大,没有大都市的匆忙与压抑,人们在慢节奏中享受生活,安逸而满足。”
看着他发的一幅幅配图,仿佛我也跟着他一起站在车站北侧大桥上看高铁,闭上眼睛感受着京沪高铁300公里时速轰鸣着从眼前呼啸而过的震撼。
他博客里的配乐是如流水般洒在心上的《庐州月》。我一点一点地滑动鼠标,看清晨六点半雨雾中货轮驳船往来穿梭的淮河,看掩映在梧桐树里的夜色街道,看不知名咖啡馆里点的雪顶咖啡……
我托着腮,看得入神。直到身后的床上传来懒洋洋的声音:“老婆,你好了没?该睡觉了。灯亮着,碍眼呢。”
说话的人叫陆喆。
准确来说,我只是他的准老婆。我们的婚礼四个月后才举行。
次日是周日。早上8点,我和陆喆打着呵欠无精打采地坐在人声鼎沸的茶楼里,像耷拉着呆在蒸笼里的那两只凤爪。
凤爪很快被人夹起。
陆喆的妈妈把凤爪夹进自己的碗里,看了看,可能对它的呆头呆脑不太满意,又把它转移到陆喆爸爸的碗里,然后放下筷子,双手交叉放在桌面上。
她的声音带着莫名的威严,每次她准备说话时,我都有点儿如临大敌的感觉。
此时,她正笑眯眯地说:“未来亲家,别客气,吃吧吃吧,这里的茶点新鲜着呢。”说完把脸转向陆,“不是叫了你订个房间吗?你看大堂多吵!我和亲家怎么谈事儿?”
陆像个小学生一样听着他妈妈训话:“昨天有事忙,忘了订房这回事呢……柚柚,订房这事儿不是应该由你来做吗?”
啊?又是我的错?我不争辩,点点头,端起茶杯喝茶。
我妈立刻接话:“不碍事,不碍事啦,没房间坐大堂也行,顶多说话大声一点。重要的是,今天能把酒席和礼金的事儿谈妥。”
“说到礼金的事儿,上次我们开的那个数,你们还想增加多少?若要增加礼金的话,也行,但女方酒席的钱就要女方自付了……”陆喆妈妈说话的语调一向没有明显的高低
之分,也不带尾音,因此听起来不带太多感情。
“未来亲家,不是男方娶媳妇吗?哪有娶媳妇要媳妇自己贴钱的道理……”我妈也不是省油的灯。
我在桌下用脚踢陆喆,他竟然像装了一双钢铁之腿一样,仿佛毫无知觉,在桌旁低头喝茶。再看看两位爸爸,也是同一副神情和动作——戴着老花镜,端着报纸看得出神,像两个来凑桌子坐的人。
我默默听着,感觉又将要溺死在排山倒海的恶俗里。
这天临近下班的时候,台风来袭,天色昏沉,带着暗黄,暴雨倾盆而至。
我坐在办公位上,托着腮,再次打开了“风一样的男子”的博客。
他已到渔亭。
博客里,他写道,“行至渔亭,又见水墨徽州。竹林、茶园、小桥流水,以及一座座徽派建筑,没有单调,更多的是和谐。”
配图依然是一幅幅照片。每一个静止的画面背后,仿佛都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坚韧。这坚韧透过屏幕传到我心房,就蔓延成无止的悲伤。
手机响了。妈妈打给我的:“柚柚,今晚回家吃饭不?你能不能叫陆喆跟他妈妈说说,如果真有心要娶媳妇,别那么斤斤计较,我已经很让步了!他妈妈这副德性,妈就怕你嫁过去受委屈……”
“嗯,嗯……好……我知道了……”心不在焉地打发完妈妈,我趴在桌子上,发了一条短信息给陆喆:“我想去看海。现在。你开车过来。”
几分钟后陆喆回复:“这种天气开车出来会死人的。都要为人妻了,别那么任性,乖啊。”
“我们去旅行结婚吧。”我不甘心,再发。
“宝贝,别闹别扭。我们的婚礼一定会很盛大好看,让你美美的。我在忙呢,先不聊了啊。”十几分钟后,陆才姗姗回复。
电脑屏幕不知何时已经转换成自动屏保。“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几个黑体字在屏幕上悄然飘来飘去。
我捧起一杯绿茶,晃动一下鼠标,重新进去“风一样的男子”的博客,翻滚到最后一页,从第一篇日志开始看起。
博客的主人叫作罗中隐。
他曾说我有着南方姑娘的特质,温暖、柔韧,令人心动。我当时只是笑,心想:那你便是从西伯利亚而来的寒风,瞬间席卷我的整个领空。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这是一首很美的诗。本意是第一次和你见面,就像看见老朋友一样。云南有一种烟叫作茶花烟,它的烟盒上就用了这两句诗。很多人因为这两句诗,而迷恋上这种烟。
这首诗一共有四句: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我的茶花烟叫作罗中隐。
他比我高两届。十三岁那年,在四中的足球场旁,我怀里揣着书本,默默地看着球场上拼命奔跑的12号。浓黑的眉毛,像刺猬倒刺一样的头发,以及总是湿漉漉的12号黄色球衣,曾伴随着我整个少年时期。
年少的爱恋不求结果也不求回报。若干年里,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足以让我的心暗喜无数光阴。
这种快乐很无忌,一直持续到20岁。我站在大学校园里——站在和罗中隐同一所大学里。
我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在图书馆门前等待再次和他装作偶遇。而等了一个中午的结果是:罗中隐和一个长发女生肩并肩说笑着路过,丝毫没有留意到站在墙边的我。
那一个下午噤若寒蝉。
罗中隐是学院旅游协会与摄影组的成员。他有一个博客,叫作“风一样的男子”,颇有些粉丝,点击量一直很高。
我像许多不知名的游客一样,时不时进入他的博客,看他记录出行的点滴,看他的自信与随心,看他的率性与雷厉。我想,也许没有哪一个粉丝像我一样忠实,悄悄地关注一个博客,可以关注7年。
7年可以发生很多事。譬如,罗中隐毕业,进了外企,然后辞职、出行,再重新工作,辞职,再出行,周而复始。
又譬如,我跟着毕业,然后工作,跟一个说爱我的人谈一场不咸不淡的恋爱,接着见家长,以及筹备婚礼。
罗中隐曾在他的一篇日志里放上自己徒手攀华山的照片,旁边插了一句字体小小的话:什么是你做过最酷的事?什么又是你做过最好的事?
最酷的事?
我衔着吸管盯着屏幕看了好久,然后自己对自己说:没有,一件都没有。
27年来,我的人生按部就班,该读书的时候读书,该工作的时候工作,该恋爱的时候恋爱,该结婚的时候结婚。
有条不紊,老死而止。
而在生活中,我做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自己骗自己。
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有可能。
人可能会去追求一段过去了或者没有结果的感情,也可能会去追求一个没有可能和ta发展感情的人。
所以如果你问我,一个月后的婚礼有多盛大?我有多美?
有点儿遗憾,我不知道。
我翘婚了。
辞掉工作以后,我背着背包一个人上了火车。去哪里?每一处。
每一处罗中隐博客里曾到过的地方。远方舔着地平线的最后一缕黯淡的余光,深蓝的夜空吞没了最后一片残云,向远方一盏一盏地蔓延开意兴阑珊的灯火。在呼啸的火车中,我新开了一个博客,写下了第一篇日志:我做了自己人生中最酷的一件事。
我沿着他的每一步足迹走。如果不算时间上的差距,我和罗中隐近得只隔一个身位,或者是肩并肩。
人做的每一件事都需要理由吗?不的,至少对于我来说是不。我只是在告别象牙塔之后才清楚自己曾经错过的、不以为然的东西有多么珍贵。而在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世上,有人追寻自由,有人追寻安定,有人追寻爱,有人追寻被爱。
我是哪一种?而你,又是哪一种?
2014年末,我的这一站,到了安徽蚌埠。适逢梨花节,我背着背包,站在一片雾霭般雪白的梨花林里。
游人如织。我在梨花林里穿梭,直到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在异乡的旅途里有人大声地喊我的名字。
我停住脚步,缓缓转身。
罗中隐站在我面前不远的地方,带着一脸不相信。
周围弥漫着梨花的淡淡清香。时光犹如静止。他朝我走过来。带着隔世的感觉。
我闭上眼睛,然后睁开,向他微笑着伸出了手:“好久不见,师兄。”
编辑/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