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2015年4月22日刊登社评说,国家安全法二审稿草案20日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份草案新添了一些内容,其中引起人们最多关注的是关于文化安全的描述。二审稿主张“建设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
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吗?一些互联网活跃人士迅速予以否定,但在专业安全学者的眼里,它当然是。
世界大国的国家安全法(或国土安全法)都会涉及文化领域,美国的国安法要求每任总统都必须出台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此外对于伊斯兰极端主义等在西方的渗透,美欧各国都予以严厉打击。
中国有人担心对文化安全的保护会对文化开放形成干扰,打击言论自由。这种担心有必要让立法者听到,但与此同时,它们不应成为阻止公众了解文化安全紧迫性的一道屏障。
中国既要文化安全,也要言论自由,两者不能对立起来,顾此失彼。不顾国家安全的言论自由是不可持续的,它或许会昙花一现,但它导致的严重后果不可能被社会长久承受。在大国围绕国家安全开展竞争的时代,言论自由必须促进国家和社会对其他主要目标的追求,而不能扮演破坏性角色。
人大常委会目前审议的国家法第二稿只是草案,是用来讨论的。很多表述都未必能是最后的成文。希望讨论是建设性的思想过程,不被一些激进观点引向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