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平
2009年以来,在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大力支持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取得新的成果,服务长江经济带、服务全国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提升航运集疏运效率,提高物流服务能力。上海在交通运输部支持下加快推进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洋山深水港北港区工程、外高桥港区六期工程等港口建设项目,初步形成“两主一备”的邮轮母港布局形态,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有序推进,港口吞吐能力大幅提升。2013年,上海港完成货物吞吐量7.7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362万标准箱,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到45.4%。同期,上海港靠泊邮轮197艘次,邮轮旅客吞吐量75.66万人次;其中,母港靠泊达167艘次,邮轮旅客吞吐量69.79万人次。
完善航运服务体系,创新航运服务功能。目前,有1500余家不同资本类型的国际海上运输和辅助服务企业在上海开展经营活动,航运服务业在北外滩、陆家嘴、外高桥、临港等区域渐呈集聚效应。太保、人保、平安等近10家财险公司分别获批在沪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国内航运保险业务在上海集聚。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上海航运交易所深入开展集装箱运价备案、船舶交易信息备案工作,相继发布出口集装箱、沿海煤炭、进口干散货、进口油轮运价指数,初步具备国际影响力。上海航运运价交易公司运力交易产品覆盖国际集装箱、国内沿海散货和进口散货三大领域。上海港信息化水平迅速提高,通关物流单证电子化率达75.8%,居全国首位。
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航运领域改革创新。2013年以来,上海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契机,全力推动航运领域政策创新。在交通运输部支持下,试验区内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上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公共国际船舶代理的市场准入均有所放宽,对航运及相关服务业在上海集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海贯彻《若干意见》的初步设想
围绕海运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七项重点任务和四方面保障措施。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一体两翼”的核心功能区域和海运强国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上海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夯实航运基础服务,完善港航物流体系。上海位于“一带一路”的交汇点,为发挥好衔接长江黄金水道、海上丝绸之路的枢纽转换作用,一是将继续完善航运集疏运网络设施。加快洋山四期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启动深水新港规划研究,推动海港能力提升和结构优化;推进大芦线、平申线、长湖申线及赵家沟东段等航道整治项目,构建“一环十射”高等级内河航道网络;推进沪通铁路建设,加强铁路与港区的衔接,逐步培育海铁联运市场。二是进一步优化上海港集疏运方式结构。充分发挥地方财政引导作用,鼓励五定班轮、江海联运、内河集装箱运输市场发展,加强干支衔接,引导货物集疏运“弃陆走水”,提高水水中转比例。三是进一步提高物流服务效率。鼓励上海港航和信息服务企业以资本、技术为纽带参与长江物流一体化发展,借助电子订舱、箱管平台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将港航信息服务范围拓展至长江流域各大港口,提升沿江物流服务效率。四是加速推进上海“两型港口”建设。通过节能减排专项支持和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引导港口生产企业积极、规范、安全使用岸电、LNG等新技术、新能源,加强港口航运企业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管理,实现上海港可持续发展。
发展现代航运服务,提升海运国际竞争力。近年来,上海初步构建了现代航运服务的框架体系,航运服务功能得到不断完善。下阶段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提高航运服务市场规模、要素集聚度和国际影响力:一是完善上海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加快上海船员考试评估示范中心、中国船舶动态监控中心建设,吸引亚洲船级社协会常设秘书处、中国贸促会上海海损理算中心等航运功能性机构落户上海;加快发展船舶交易、船舶检验、海事仲裁、航运咨询、海运教育培训、船员劳务等有一定发展基础和竞争优势的航运服务产业,提高全球服务能力。二是提高航运金融服务水平。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吸引航运专业银行、产业基金、保险营运中心、资金结算中心在沪集聚,提高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资金结算业务等规模;发挥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作用,研究推动航运保险产品创新和信息共享,研发航运保险协会条款;依托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平台,完善融资租赁产业的配套服务,推动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三是发展邮轮服务产业链。创造良好投资环境,鼓励社会资本与邮轮公司及相关旅游经营单位联合组建上海本土邮轮公司,鼓励国际邮轮公司、邮轮组织或行业协会在上海设立地区性总部;在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集聚邮轮港口服务、邮轮配套服务、水陆旅游、航运中介、邮轮装备技术研究、邮轮设计与修造等企业和机构;规划建设综合型邮轮船供物流配送中心,建立邮轮船供保税加工区。
依托自贸试验区,推动海运业改革创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航运领域的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提供了契机。上海将继续利用这一平台,当好海运领域改革创新的“排头兵”,一是进一步推动海运服务业市场开放。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营造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类航运要素资源集聚,同步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二是探索航运金融业务创新发展。依托上海航运交易所和在沪金融专业机构联合优势,发展分层次的航运交易市场,打造国际海运交易和定价中心,争取国际海运话语权。三是加强海运财税政策研究。利用接近国际海运市场优势,了解市场需求、借鉴国际经验,配合国家部委完善国际海运财税政策,做好先行先试“试验田”。
对促进海运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鼓励“江海直达”船型的推广应用。“江海直达”有利于物流成本控制和运输效率提升,上海在船型研发方面已有基础。建议结合长江船型标准化工作,进一步鼓励“江海直达”船型的推广应用,发展江海直达运输,提高长江水运与国际海运的衔接效率。
二是继续支持自贸试验区航运业改革创新。随着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推进,国际海运及相关服务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亟需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恳请交通运输部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上海完善国际海运及相关市场的运行监管制度,确保海运业健康发展。
三是推动建立贸易、物流战略合作。建议联合商务部门,鼓励贸易和物流等领域关联企业联合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对外贸易合作中同步拓展物流服务,实现“国货国运”,促进中资航运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在国际航运领域的市场份额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