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媛 肖洪武
加快科技金融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刘志媛 肖洪武
随着全球范围内金融市场不断成熟,科技创新日趋活跃,当前科技金融的发展已经处在新的阶段,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部署,对科技金融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浙江科技金融未来发展的主要目标应该是:紧紧围绕“金融强省”、“科技兴省”的总体目标,大力发展金融和技术服务业,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具有创新驱动力、产业聚集力、区域带动力和整体竞争力的高端战略新兴产业集群,逐步完善“六个一块”科技投融资体系,构建自主创新、特色鲜明的科技金融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紧密结合以及科技和金融的有效结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产业化,加快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科技投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在更广泛的区域内成立专营化的科技金融分支机构,丰富金融创新产品体系,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的多层次融资渠道,构建综合化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形成一个内含多项推动力促进其运转的多维度的科技金融体系。
——科技资本体系更加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鼓励科技企业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专设的创新板挂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简化发债流程;同时在更多市区设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合理用于“区域集优”项目建设。
——结合运行机制更加创新。不仅要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科技金融、创业金融体系独特的“浙江模式”;同时要创新金融机构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相互合作的运行机制,促进多种联合信贷模式的兴起。
——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加强大。商业科技贷款与政策性科技贷款力度加大,全力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领域;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最大化地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浙江要在成功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的发展现状和所面临的问题,不断创新,抓住重点,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体系建设。
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有效发挥政府科技专项投入资金的杠杆拉动作用。政府应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合理增加科技投入,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自主创新的科技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和引导银行、投资等机构增加对科技型企业的资金投放,探索高效的财政资金、金融资本以及民间创业资本之间的合作方式来促进新兴科技产业发展。
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和改进科技投入的资金管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探索创新券、科技券等创新支持模式,着力搭建科技服务大平台,推动政府引导资金最大化用于支持企业的科技自主创新。同时调整完善科技财政支出的管理领域,在立项环节,政府部门要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和金融机构分别进行技术和经济筛选,推行财政资金后资助方式,并引入行业自评管理,严格产出管理考核。
灵活运用政府采购的方式,支持和促进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市场和科技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市场的发展。选择一批优质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组织,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增加中介服务机构的收入来源,使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科技金融相关配套服务,最终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市场认可度和融资可能性。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政府财政性资金对科技自主创新产品以及服务的采购制度,以政府采购带动企业采购、引导社会采购。
落实支持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着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实,明确新兴科技型企业发展周期的不同阶段的支持重点。另外,基于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特殊地位,可对纳入“众创空间”管理的科技企业制定专门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利用金融资本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环境。
重点构建多维度的科技金融机构体系。鼓励有潜在能力的地方银行在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企业密集区设立科技支行。与其他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加强战略合作,积极引进创业投资、保险担保等金融投资机构到浙江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介入科技金融体系,放宽民营资本的介入限制,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等,建立面向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全面的金融机构体系。
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扩大科技企业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集合的方式发行票据、债券等进行融资的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上市融资。加快推进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建设,坚持与统一监管的全国性证券市场相对接,提高工作效率,重点服务包括非上市企业在内的科技型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创新发展。
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培育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平台。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作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体系,推广科技保险业务。加快发展构建“无偿补助—政策担保—科技贷款—引导基金—上市培育”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链,为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全生命周期、一站式的咨询、推介、做市、保荐等综合辅导和投融资服务。引导科技金融行业组建行业协会,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务,帮助科技投融资机构更好地把握风险。
着力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丰富科技企业融资方式。建立健全专利权质押融资协同推进机制,不断加快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支持体系建设,持续强化专利权质押融资保障体系建设。重点优化信贷结构,加大科技信贷投入,以点带面,扩大专利权质押贷款覆盖面,着重支持拥有优质知识产权包括优质专利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质押贷款,加快构建专业化的专利权融资机制,与时俱进地完善专利质押贷款方面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以及风险防控。
确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地位。通过政策引导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热情和潜能,鼓励企业成为高新技术研发投入的重要主体。利用改革和创新科技计划及经费支持等方式,更多地反应出企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并且努力发展一大批积极承担研究开发任务的牵头企业。另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帮助科技企业克服体制障碍,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科技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将技术市场从网上延伸到“众创空间”,为科技创新创业者提供相关技术成果的信息和最新动态。大力发展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高新产业集聚区等,建立健全科研设施、研发工具等资源向科技型企业开放的运行机制,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企业研究院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也要向科技企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并将提供服务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加快培育科技金融创新的复合型人才。加强科技金融人才的教育培训,吸引高端人才进入创新创业领域,提高整体素质。强化推进科技金融的政策导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中既掌握科学技术前沿,还了解企业经营和金融运作的人员从事科技金融服务,重视对海外科技金融人才的引进,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科技金融人才队伍,提高科技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科技和金融各有关部门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了科技金融工作的深入推进。要在央行企业征信系统和浙江省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数据采集面,进一步统筹分散在相关部门的科技型企业信用信息,强化信用信息统计分析功能,逐步优化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科技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影响力,促使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守信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建立政府、产业园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试行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产业示范区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结合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政府部门积极推动金融与科技机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有机衔接各项措施和政策,提高科技金融服务效率,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统筹协调,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创新合作模式,促进科技与资本的对接,为科技金融发展与创新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本文得到浙江省科技金融发展研究人才培养项目2013F20012的资助)
作者单位:刘志媛,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肖洪武,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