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国土资源工作实现新发展

2015-01-30 10:45:43
浙江国土资源 2015年12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用地建设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国土资源工作实现新发展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铁雄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成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省为目标,坚持藏粮于地和节约优先两大战略,坚决打好耕地保卫战、集约突围战、改革攻坚战,统筹推进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推进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国土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益

推进创新发展,必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土地和矿产资源合理高效配置,促进地尽其用、矿尽其用,提高资源利用的质量和效益。一是坚持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导向。这是推进资源合理高效配置的关键。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开放市场主体,完善市场规则,健全市场体系,减少行政干预,建立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土地和矿产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实施差别化的国土资源政策。这是推进资源合理高效配置的基础。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大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给予市县一定的自主权,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产业优势、功能定位等因素,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地区差异的国土资源政策。组织实施稳增长促转型服务行动,研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万亿产业的用地政策,助推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情况,适时修订浙江省《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综合考虑产业政策、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保要求,提出允许、限制和禁止开采的矿种,明确相应的管理措施。三是推行精细化的国土资源管理。这是推进资源合理高效配置的保障。优化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探索实行“以项目定计划、以空间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增强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新增计划指标的精准投放,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一般工业项目原则上应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实行分年期出让、年租金制度、“先租后让”等灵活土地出让方式,探索建立与企业生命周期相匹配的土地出让制度。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矿业权统一交易平台建设,加大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公开力度。

二、推进协调发展,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推进协调发展,必须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引导管控,积极探索“多规融合”,科学安排各类用地和各类矿山,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布局。一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围绕省委提出的“塑造以海洋经济区、四大都市区、生态功能区为基本架构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要求,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的基础支撑作用,实施国土资源区域差别化政策,加大对三大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提升、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在用地指标分配、项目资金安排、人力资源帮助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二是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围绕省域中心城市、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建设,重点在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和布局上下功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质量。整体推进农村地区山、水、林、田、湖国土综合整治,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调整优化农村用地布局,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坡地村镇”建设,实行“点状布局、依势而建、垂直开发”,建设一批生态型村镇。组织实施保护资源亮剑行动,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县”创建活动,坚持拆改结合,更加注重“改”和“用”。持续深化“四边”“两路两侧”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消除沿边沿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探索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三是推进产业协调发展。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划定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稳定“一产”用地比例。鼓励集中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和多层标准厂房,支持工业企业开展“零地技改”,开发区(园区)外原则上不再单独审批工业项目用地,督促“僵尸企业”、落后产能等腾退土地,降低“二产”用地比例。增加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发展用地供应,鼓励企业“退二进三”,提高“三产”用地比例。

三、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

推进绿色发展,必须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着力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一是划定耕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确需扩大的,要采取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避让优质耕地。严格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审批,对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相应减少占用耕地指标。组织实施“611”耕地保护工程,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明晰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主体,厘清建设单位、市县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的各自职责,落实用地主体补充耕地责任。二是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深入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与双控行动,完善“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的政策体系,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省建设。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核定各类城市新增用地,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强度的刚性约束。制定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国土开发强度控制方案,落实具体控制指标要求。大力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构建以“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示范引领、激励约束、监测监管”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机制。三是严格地质矿产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粉尘防治管理,加强对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管,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严格采矿权总量控制,在生态敏感区划定禁止开采区,萤石、石灰石、建筑石料主要供应省内需求。提高资源储量准入门槛,今后不再新开小型矿山。加强地质遗迹、矿山遗迹和古生物化石保护。

四、推进开放发展,着力拓展国土资源合作空间

推进开放发展,必须加快引进来、走出去的步伐,学习借鉴国内外、省内外国土资源管理的经验,寻求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合作的机会,拓展国土资源合作新空间。一是扩大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交流。扩大地学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示范、推广、应用一批新技术、新装备,提高地质工作效率和水平。积极推进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领域的政府间合作,支持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建设,做好浙江流纹岩地质地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支持省内博物馆与境外合作开展古生物化石标本展览,加强古生物化石文化交流。充分利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全省矿业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有计划开展出国(境)教育培训,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拓宽思路、开阔视野、转变理念搭建平台。二是开展省部合作推进综合地质调查。认真落实省政府与中国地质调查局签订的推进综合地质调查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实施综合地质调查工程,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在土地质量调查、深部找矿、海岸带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和灾害地质调查等领域,共同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提高地质工作对全省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保障、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城市建设、防灾减灾、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三是推进智慧国土建设。以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为基础,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理念和技术,以标准规范、建设管理、深化应用和信息安全为保障,构建“大平台、大数据、大监管、大分析、大服务、大管理”系统,实现数据标准化、审批规范化、监管全程化、软件服务化、设施集约化。通过对数据的汇集、监测和分析,全面掌握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国土资源管理行为、土地与矿业权市场动态等信息,将获取的信息形成数据产品向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推进共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共享发展,必须把国土资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一是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优势,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用地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支持中心镇、中心村建设,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积极支持各地利用生态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民宿等生态经济,促进农户增收。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应保尽保。二是深化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继续实行“省管总量、计划单列、专项管理”的农民建房用地指标管理,统筹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地质灾害搬迁、下山脱贫异地搬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搬迁等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指标。探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节余指标市场化配置机制,所获收益全额用于农房改造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管理。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进一步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在土地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力争再通过3-5年的努力,全省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民合法居住权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工程。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基层防灾队伍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全面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全面完成69个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县(市、区)的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健全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完善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短时临近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加大重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力度。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编制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研究制订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办法和地质灾害巨灾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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