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潮
(《中国经济时报》2015-06-28)
能够启蒙地方政府的,只能是它们自身;能够帮助地方发现转型升级道路的,也只能是政府和市场在今后的实践中互动、试错和摸索。在这种新的行为模式下首先,地方政府之间围绕上级政府资源的竞争会减弱,这是因为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政府职能会转型,各级政府直接支配的资源会减少,政府以各种指标形式实施的调控也会减少。其次,地方政府之间相互模仿的方式也会发生变化,照抄照搬具体产业和建设项目的做法会减少。第三,围绕相同项目竞相压价的底线竞争将弱化,各地将在更宽的技术和产业谱系上展开更加差异化的竞争,而这恰恰就是转型升级的主要动力。
(《新京报》2015-06-23)
长期以来,在金融领域刚性兑付似乎成为了常态,直接原因是担心投资者“闹事”,影响到稳定。刚性兑付对市场的危害性最大,扭曲最为严重。一个完善完备、法制健全的金融市场,投资者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负完全责任:享受投资成功带来的所有红利回报,同时承担投资失败遭受的一切损失。打破刚性兑付最核心的问题是让市场成为真正的市场,最急迫的要做两件事情:首先,加快国企改革包括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步伐,推进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份较大幅度减持或者干脆全部退出,让所有企业特别是国企真正进入到市场里裸奔,取缔一切行政干预,自己承担一切市场行为后果。其次,对市场化的东西,不要急于过度监管,防止涉嫌信用背书。
(《新京报》2015-06-18)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难点还在于政府治理之道的变革。首先,到底是政府起决定作用,还是市场起决定作用。在一些人的意识中,过去取得的成绩是政府起决定作用,而且中国的经验就是政府起决定作用,我们的优势也在于政府推动经济的发展。这样的想法在理念上阻碍了让市场起决定作用,从而从实际操作中也阻碍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次,难在部门分割。过去的计划经济需要通过强化职能部门的权力,在市场化过程中,这些过于强化的权力转化为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权。由于各种管制都是各个部门进行的,盘根错节,单独一项改革的推进都会牵扯到其他部门的阻力,部门分割的问题也会阻碍行政审批改革的有序进行。(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
(《上海商报》2015-06-16)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之后,企业的创办人突然发现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公司的每一项决策以及公司创办人的每一项投资举动都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正是现代公司法以及证券法所要达到的目的。制定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目的,就是为资本拥有者妥善利用自己的资本创造社会财富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防止资本拥有者借助于财富的力量破坏社会文明,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绝对不能等到积累财富之后,才想起社会责任,从事所谓的慈善事业,如果那样的话,对慈善的理解就会出现严重的偏差。(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教授)
(《上海证券报》2015-06-16)
当下中国经济之所以下行压力严重,一大主因是过去几十年长期依靠政府投资来拉动经济留下的后遗症——积淀了大量落后过剩产能。而这些落后过剩产能多半都是有着很硬的政府背景。这些落后过剩产能的国企央企,通过市场法则很难将其自然淘汰。无论是货币宽松政策,或“一带一路”规划,都不可能延续落后过剩产能多久。因为低效益的落后过剩产能哪里都不会欢迎,而依靠国家财政货币政策而迟迟不淘汰的庞大的落后过剩产能,最终不但不能使中国经济含有新的质量,更可能拖垮整个中国经济。真正的国企央企重组兼并是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盘活落后过剩产能中的存量资源和存量流动性的过程,其效益不是马上就能显现的。而只要国企央企兼并重组真正淘汰了落后过剩产能,那么兼并重组后的国企央企效率将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