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世斌
如皋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探索
● 严世斌
江苏省如皋市是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2013年4月1日正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如皋市人民医院、如皋市中医院、如皋市第二人民医院3家医院率先试点。改革的重点在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三方面,着力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激发公立医院内在活力。
(一)建立出资人管理制度,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编办、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负责医院发展规划、财务预算等重大决策。医管会提名医院院长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部门考察、市委研究同意后,由医管会聘任,聘期三年,实行院长负责制度;由医院院长提名副院长人选,报医管会同意后聘任,组成医院管理班子。聘期内院长、副院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予以解聘,并按上述程序改聘。
(二)完善医院管理层职责
由院长和副院长组成的医院管理层集体,拥有政策范围内的用人自主权、分配自主权、一般项目决策权、内部机构设置决定权、日常事务管理处置权。医管会研究确定医院年度发展目标,由医院领导集体执行。为进一步细化医院管理层职责,如皋市强化对医院管理层的考核,制定并实施公立医院年度目标考核制度,每年年初3家试点医院领导集体与医管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目标体系更侧重于社会效益工作指标和社会满意度指标。年终,根据执行情况,考核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确定领导班子成员任免与奖惩。
(三)设立医院监督委员会
由纪检、监察、审计、工会、招标投标管理等部门组成医院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医院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经济运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医德医风进行监督;接受医管会的委托,负责对专项事务进行调查。
(一)实行全员聘用制度
按照“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以事设岗,以岗定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院科分级管理,全面推行合同聘任制。改革目前的干部职务、身份终身制,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离,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一套单位自主用人、科学分类管理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院长聘期内人才增员计划一次申报、分年实施,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具体招录工作由医院组织,人社局、卫计委、监察局参与。畅通人员出口,增加用人的灵活性,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退政策,对未能取得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予以解聘,对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差的人员,实行限期整改的待岗制度,待岗期限为1-6个月,待岗期间仅发放基本生活费,待岗期满后仍不能改正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后勤社会化管理,促进后勤服务的专业化、集团化。
(二)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劳、责、绩、效进行综合考核,结合单位收支结余和发展情况,逐步增加绩效工资总额,在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确定分配方案,且随着医院收入同步增长。设立“控高线”、“托底线”,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施医院管理层奖励性工资,对院长实行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医院管理层的奖励性工资。实施岗位绩效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院、科两级考核机制: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以管理能力、工作态度、岗位业绩为主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以专业技术水平、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工勤技能人员的绩效考核以服务一线、做好后勤保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主要内容。建立工资奖金挂钩的分配机制,将工资奖金与个人服务能级、效应挂钩。
(三)强化医院成本核算,努力降低医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全面推广成本核算经济管理系统应用,将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所有消耗全部计入医疗服务成本,包括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将医院总成本按照公摊成本、管理成本、医疗辅助成本和医技科室成本进行四级分摊。充分利用成本核算结果,开展成本分析,制定成本控制措施;分析大型医疗设备运行情况,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了解材料物资的消耗和周转情况,合理控制运行成本,提高医院运行效益。
(一)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逐步调整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增加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政府医疗卫生支出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
(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制定价格综合改革方案。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护理费等项目收费标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严格控制在药品差价总量的80%以内,人社局、卫计委将调整后的医药价格纳入医疗保障补助范围,确保在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的同时,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近年来,如皋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先后建成门急诊楼、综合病房楼,市财政累计予以贷款贴息4500万元。同时,市财政对医院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自2011年3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累计给予如皋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基本药物补助4550万元;2013年4月1日实施价格改革试点后,全年市财政补偿383.23万元,2014年补助500万元;加大设备装备和学科建设投入,从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设备添置经费和50万元学科建设经费。
下一步,如皋市将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充分授予医院管理层财产处置权、项目决策权等权力,减少多头管理的矛盾,提高决策执行力;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支持公立医院落实用人自主权和内部分配权;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用于帮助医院偿还贷款、保障职工的绩效工资等刚性支出,确保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作者系如皋市编办主任)
压题图为《魅力如皋新华章》,陈圣银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