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2015-01-30 04:20:08李华培山东省司法厅
中国司法 2015年6期
关键词:人才队伍事务所律师

李华培(山东省司法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明确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建设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和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等目标任务,对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笔者认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努力建设一支懂法律、懂外语、懂经济、懂国际贸易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既是关系行业兴衰和未来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也是充分彰显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一、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当前国内国际两个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在助推律师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明显。

(一)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的实际行动。事业发展,关键在队伍,核心在人才。人是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基础性资源,其他的经济资源、社会资源、信息资源等都要通过人的能动作用而发挥其作用。律师作为生产资料和生产力合为一体的劳动者,主要以其智力资本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总体上属于社会知识精英群体和法律职业群体。从这个层面上讲,人的因素在律师业发展中的作用更大,人才队伍特别是涉外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律师队伍建设。中办发[2010]30 号和鲁办发[2011]14 号文件从战略高度提出要适应对外开放需要,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是适应对外贸易发展形势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摩擦不断加剧,面临的反倾销调查的数量不断增长,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制裁措施的原因及其类型也是多种多样,国际贸易反倾销调查正日益成为阻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绊脚石”。部分行业在外贸冲击下竞争力的减弱都给未来经济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为对外贸易顺利发展提供高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进一步降低交易风险,既是律师工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也为律师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对调整律师业务结构,加快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突破涉外法律业务发展瓶颈,具有重要的提升和带动作用。

(三)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是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高水平引进来大规模走出去正在同步发生”作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之一。面对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一体化的新形势,我国在以更积极的姿态扩大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对外开放的关系尤为必要和紧迫。这就需要完善的法律保护、高水平的法律服务,需要高层次、创新型的律师人才。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国律师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进程,有利于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提高律师行业国际竞争力。

二、山东省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山东省根据律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收到明显成效。

(一)抓住着力点,加快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步伐。自2011年开始,省司法厅与人社厅、商务厅共同组织实施“百名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程”,连续四年选派75 名具有较高专业和外语水平的中青年律师业务骨干到美国、澳大利亚进行高端培训,该培训项目在国家外专局立项,省财政给予1000 多万元的资金支持。在国内集中培训基础上,选拔优秀律师赴国外专门培训机构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培训和见习,重点学习了解世贸组织反倾销、反补贴等国际贸易救济相关理论知识,通过旁听听证、庭审,对特定案件代理进行观摩和参与等方式,收到了在国内培训无法达到的效果。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外专局局长张建国来我省调研时,均给予充分肯定。每期培训结束后,都专门召开成果汇报会,并将律师撰写的论文汇编成册发到全省各律师事务所,使培训成果在更大范围共享。学成归来的律师有3 名入选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2 名又经全国律协层层考核选拔赴德国汉堡中欧法学院参加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律师回国后办理涉外案件233 起,挽回经济损失约1.37 亿元。2014年8月,省司法厅联合省人社厅选派30 名优秀青年律师,赴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被列为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专项,省财政每人资助10 万元,进一步拓宽了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渠道。

(二)找准结合点,抓好前沿、新兴及涉外业务培训。按照“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原则,整合系统内教育资源,依托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立山东律师学院,打造专业性、综合性的律师教育培训平台。近年来,根据全省律师实际需求,先后就涉外业务实务、企业跨境投资并购、交易安全与债券保护、股权托管交易、知识产权、信托投资、金融证券、公司治理及司法审查等法律问题举办了多次培训,仅2014年就举办培训19 期,参训律师达5732 人次,有力地提高了律师办理高端、涉外业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各类实务交流和研讨活动,派团参加“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和“华东律师论坛”,提升山东律师论坛层次和水平,将其打造成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律师交流平台。组织律师随省经贸代表团参加由中国商务部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省与美国加州贸易投资合作研讨会”,配合香港律政司、贸发局等单位做好在青岛举办的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就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问题及风险管理、解决争议进行研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载体,通过山东律师在线学习平台和点睛网络学院及时更新、丰富课程内容,加强对前沿、新兴、涉外业务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选准突破点,为涉外律师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平台。针对我省作为沿海省份对外经贸发达,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反倾销反补贴等律师业务较多的情况,通过出台文件、发布信息、推介项目等方式为律师参与涉外业务提供指导、搭建平台。积极服务扩大对外开放,与省贸促会举行座谈会,就组织、指导律师参与涉外经贸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交流合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和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应对国际贸易摩擦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成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律师服务团,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协调指导,促进外经贸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全力为我省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推荐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体检”、组织培训、即时咨询服务等方式,拓展法企对接平台,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组织指导律师参与我省在境外举办的大型展会、招商引资、经贸洽谈、重大商务谈判等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对全省律师行业的优秀人才进行调查摸底,筹建全省优秀律师人才信息库,将律师行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汇集起来,为服务“一带一路”、“两区一圈一带”等发展战略和国际贸易与进出口提供律师人才储备。

三、山东省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山东省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涉外法律工作在国家发展战略中日益重要的地位相比,与旺盛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相比,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没有形成与现代服务业相适应的科学理念。与律师业发达的省市相比,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律师人才储备、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市场意识、开拓精神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律师仍存在因循守旧、小富即满、急功近利等陈旧观念,不少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还停留在单纯管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和自己办业务上,没有拿出专门精力去研究、分析、拓展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和引进、培养、储备涉外律师人才,具有现代市场意识和国际眼光的优秀经营者相对较少。

(二)业务结构不合理。多年来,我省存在律师承办传统中低端业务比例较高、高端业务比例较低的结构性矛盾。从整体上讲,很多律师事务所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的人才短缺,这造成我省大量律师拥挤在低端诉讼市场进行重复竞争,使我省许多律师缺乏参与大型、涉外法律服务项目的实践经验,承办大型、涉外业务的能力和水平难以得到锻炼和提高,也就缺少稳定的大型、涉外业务来源,难以形成业务与人才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三)涉外律师人才少、配置不合理。京、沪两地的涉外律师人才相对集中到几个大所,形成了团队效应、集群效应和品牌效应。我省的高、精、尖律师人才,特别是既懂专业知识,又有良好外语水平,而且熟悉国际司法规则的涉外律师人才不仅数量少,而且不聚集,且专业化、规模化步伐不快。同时,受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我省法律消费需求相对较弱,导致律师人才外流现象比较明显。

四、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思考

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状况,客观上反映了一个地区律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要推动律师业跨越发展,就要以加强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建设为依托,为全面服务开放型经济提供坚实的涉外律师人才支撑和保障。

(一)大力实施专业化战略。实施专业化战略不仅是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必由之路。从本质上讲,律师业的专业化最重要的就是管理方式的科学化、结构规模的合理化、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服务质量的高效化。要推进律师业的专业化,就要根据国家对外开放总体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引导组建一些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投资、涉外等具有专业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领域组建专业律师联盟。同时,要根据律师业做大做强最需要突破的领域,抓住各级政府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有利时机,制定落实优惠政策,从环境着手,激活律师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打造一个“筑巢引凤”的氛围,指导、引导律师事务所形成以专业决定方向、以专业吸引留住人才的良性循环。

(二)大力实施规模化战略。人才是律师事务所最重要的资源,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最终必然归结到人才的竞争。是否拥有一支人数众多、德才兼备的律师队伍,是决定律师事务所能否实现规模化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十八大提出“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相应地也就对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和涉外律师人才提出了很高要求。有些大公司境外上市业务一次需要几十个律师提供配套服务,没有一定的规模根本无法胜任。当然,规模化不能靠行政命令,但管理机关完全可以通过制定政策进行鼓励、引导和扶持,以拓展规模化新的发展模式,努力使涉外律师人才有较大增加,配置更趋合理。规模律师事务所要想有生命力、竞争力,关键要设计好适合自身经营发展模式的体制机制,关键要在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控制能力、创新能力、吸引能力和扩张能力,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涉外律师人才三个环节,发挥出团队优势、规模效应,做大“蛋糕”、做大市场。

(三)大力实施品牌化战略。律师服务作为一种智力型服务,品牌就是案源、效益和市场。实施品牌化战略就要克服律师业粗放式发展惯性和传统思维定势,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注重发挥管理机关的组织指导作用,使追求质量效益、创造知名品牌成为全行业的价值追求。注重法律服务新产品的研发、设计、营销等核心环节,尽快打造一批能够提供跨行业、跨国境服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航母”,发挥行业先锋的拉动、辐射作用,促进品牌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融合互动,形成人才、市场竞争发展的“鲶鱼效应”。加强与商务、国资、贸促会等部门和涉外商务社团、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深度合作,努力搞好品牌律师事务所及涉外律师人才的推介、宣传活动,为律师开拓海外并购重组、知识产权、反倾销、反垄断、金融衍生品、国(境)外上市等业务领域搭建平台、营造环境、创造条件。

(四)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所谓国际化,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服务客户(对象)的国际化,二是服务地域的国际化,三是服务人员的国际化,四是业务合作的国际化。推进律师业的国际化,就要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与境外律师机构加强业务合作,鼓励境外高层次涉外律师事务所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本地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高层次“海归”加盟本地律师事务所,搭建辐射境内外的法律服务网络。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派律师到境外进行培训,有的放矢地加强涉外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真正达到“培训一个律师、带动一个团队、跨上一个台阶、引领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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