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国红
(启东市人大常委会,江苏 启东 226200)
中央苏区民主与民生互动的探索及启示
潘国红
(启东市人大常委会,江苏 启东 226200)
民主与民生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因此,发展民主与改善民生不能“一手软、一手硬”。苏维埃政权建设过程中,民主与民生有机互动的探索和实践,对当前我国正确认识民主与民生的关系,实现民主和民生建设的有机互动,具有借鉴指导意义。
中央苏区;民主建设;民生改善;政治参与
“民主”是从希腊语“人民”和“统治或权威”等词根演变而来的概念,意为人民的权力,亦称为“多数人的统治”或“多数人的意志”。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系统阐述了民主的概念。他认为,民主的一般意义就是“人民的自我规定”。[1]民主政治就是人民自己决定国家制度,人民是国家全部政治生活的决定性环节。民生指的是“人民的生计”,孙中山在《民生主义》的演讲中指出:“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便是。”[2]近年来,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对民生与民主问题越来越关注,但对于民主与民生孰先孰后的关系却认识不一,最终导致实践中出现以民生掩盖民主,或者只注重民主而忽视民生的现象。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为人民谋利益的重要手段,并将民主建设与民生改善有机地结合起来,追求民生建设中的民主参与,致力提高民主化的民生绩效,实现民主与民生的有机互动。回顾总结中央苏区时期发展民主与改善民生的历史经验,可以为当前的民主和民生建设提供借鉴和启迪。
中央苏区,亦称“中央革命根据地”,是1929年至1934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赣南和闽西建立的革命根据地,是全国13块革命根据地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块。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诞生。苏维埃意是“代表会议”或“会议”,是一种通过“代表会议”形式来建构和运行政权的模式。苏维埃政权机关既是民主议事机关,又是事务工作机关,体现了议行合一的原则。苏维埃政权把保障和改进民生作为其根本价值取向,致力于改善人民生活,解决民生问题,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同时,建立完善民主制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权建设的民主权利,以“实行国民党政权和其他旧政权所没有的最宽泛的民主。”[3]民主与民生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扩大了人民的生活权利和民主权利,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苏区群众对新政权的积极参与。
(一)将是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问题作为检验苏维埃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主要标准,当作革命能否取得胜利的重要前提
孙中山指出:“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4]民生问题现实表现为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吃穿住行、就业、就医、养老、教育等基本内容,它涉及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影响中国社会和历史发展的重大问题。面对苏区困难的民生状况,1934年1月,毛泽东在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5]“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苏维埃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假如苏维埃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讨论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苏维埃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地围绕在苏维埃的周围,热烈地拥护苏维埃。”[6]为推进各级苏维埃服务民众,关注民生,苏区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如土地法、劳动法、教育法、婚姻法和关于经济政策等一系列法令和决议,深得人民拥护。
1931年1月,中央执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规定了基层苏维埃政权发展苏区经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等具体职责和行为。在《乡苏怎样工作》中,毛泽东对乡苏政权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组织原则、工作职责做了具体阐述,规定乡苏政权要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反映劳苦大众的要求和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等任务。
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土地问题。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之后,苏维埃政府领导苏区农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分田运动,到1933年秋,中央苏区分配土地人口达到450万。广大农民得到了自己的土地,激发出了高涨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也大大改善了生活条件。中央苏区各级苏维埃领导苏区军民发展经济,积极有效地改善群众生活。第一,组织模范耕田社、劳动互助社、犁牛合作社、粮食调剂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兴修水利、道路、桥梁,发展农业生产。第二,组织发展工商业和积极开展对外贸易,重点发展粮食、钨纱、樟脑等产品的出口和食盐、布匹、西药等进口贸易。第三,发展财政金融事业,建立苏维埃国家银行,统一苏区货币流通,创办工农银行,以发展经济。第四,举办各类学校和组织扫盲识字班,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第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创办苏区医院和各县、区诊疗所,培养医护人员,普及疫病防治和卫生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第六,开展社会救济,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
(二)在改善民生的实践中扩大民主,在扩大民主过程中改善民生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7]人民当家作主,既需要民生改善,也需要民主建设,而推进民主政治是有效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苏维埃政权重视民主建设,推动苏区群众对新政权的积极参与,推动苏维埃工作更加贴近民众,更加富有成效。
1.推进选举民主,增强政权的民意代表性。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是民主的核心内容,选举的民主化程度是政权民意代表性的重要衡量指标。为了推进选举民主,苏维埃政权积极加强选举制度建设,陆续制定了《选举细则》 (1931年11月)、《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1931年12月)、《苏维埃暂行选举法》 (1933年8月)等法律法规,在严格划分选民、保证工农在苏维埃政权中的比例、发动多数选民参选、候选人制度、妇女当选、苏维埃工作报告制度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促进了选举活动的有序开展。考虑到广大工农群众大都目不识丁,苏区的选举方式主要有举手表决和用黄豆当选票两种。选举时,主持人逐个介绍候选人情况,介绍完一个,选民就用举手或投黄豆的办法进行表决,得票多者当选。
2.发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第一,为了保证工农群众参与国家政权的组织和管理,各级苏维埃政权从工农兵群众中选出代表组成工农兵政权的权力机关——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选出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尊重代表大会的权力,受代表大会的委托开展工作。执行委员会不搞个人大权独揽,各项大事不是由常委、主席或秘书处理决定,而是由执行委员会集体决定。第二,各级苏维埃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一方面,代表向大会反映民意,将其所代表的选民意见和建议提交代表大会讨论。另一方面,将经过大会讨论后的决定,向群众宣传和传达,领导群众贯彻执行大会命令、指示和决议。第三,为了使各级代表大会密切接近群众,及时吸收群众意见,各级代表大会推行代表联系居民制度,依照代表与居民住所接近程度,通常将居民30人至70人置于一个代表的联系下,使各个代表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发生固定联系。
3.落实群众监督权,推进苏维埃工作更加贴近民众。中央苏区制定并实行了许多便于群众监督苏维埃工作的有效措施,真正把政权及其工作人员置于广大工农群众的监督之下。第一,为强化代表的履职意识和为选民服务的积极性,苏维埃建立了选民监督和罢免代表制度、候补代表制度,这对在职代表是一种警示,督促代表认真履职,反映民意,不辜负选民期望。第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在群众中建立了突击队、轻骑队、工农通信员和群众法庭等基层组织,广泛发动工农群众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监督。这些监督监察制度的建立,落实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激发了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同时有效防止了苏维埃各级机关的贪污腐化和官僚主义行为。
总之,建设民生,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升了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和欲望;发展民主,实现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民生改善更加符合民意,更加富有成效。苏维埃政权关心群众疾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满足群众根本利益和政治参与愿望,各级苏维埃政权也以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方式与民众发生必然而密切的联系,广大老百姓认识到苏维埃是我们自己的政权,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政权。广大苏区群众真心实意拥护革命,拥护苏维埃,踊跃参军参战,倾其所有支援前线。据不完全统计,中央苏区赣南13个苏区县,总人口220万,其中青壮年人口50万,但前后参加红军的青壮年就达33万余人,约占青壮年总数的60%。兴国县苏区时总人口23.18万人,参加红军有5.5万人,全县平均每4人中有1人参加红军,新中国成立后有革命烈士23179人,每10人中有1人为革命牺牲。
(一)发展民主与改善民生“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苏维埃政权建设过程中民主与民生有机互动的探索和实践,对苏区的巩固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以后革命根据地以及新中国的民主和民生建设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传承资源,对当前我国正确认识民主与民生的关系,实现民主建设和民生建设的有机互动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1.民主建设与改善民生相互依存。民主与民生水乳交融,息息相关。民主发展与民生建设相互依存,互为手段和目的。改善民生是为了扩大民主自由的发展权利,追求民主,最终也是为了扩大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和经验证明:民主如果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改善人民生活,它就不是真正的民主;民生建设中如果缺乏民主的制度和机制,民生诉求得不到充分表达,或者即使表达了而得不到及时回应和满足,就谈不上民生的保证和落实。
2.民主建设与改善民生相互促进。民主与民生并不相互排斥,而是相互促进。第一,民生问题解决了,就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促进民主制度更加巩固,民主建设不断发展。第二,发展民主,落实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切实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根据民情民意判断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分清民生问题的轻重缓急,确定解决民生问题的先后次序和途径方法,从而实现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基础上动机与效果的统一,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真正有效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3.推进民主与改善民生要同时并举。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就把保障民生,改进民生,作为其根本价值追求之一。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不要光喊社会主义的空洞口号,社会主义不能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8]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9]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准。大力改善民生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改善民生并不能也不可能替代民主建设。如果只注重改善民生,而不发展民主,忽视民众的政治诉求和政治参与,就不可能使民生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民生就会陷入困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和民生建设得到很大发展,但是,民主政治建设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和人民的需求,“实践中的民生改善已经遇到民主不足的阻碍。”[10]有的人把当前我国存在的诸多民生问题,仅仅归咎于生产力落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其实,在多数情况下,我国的民生问题并不是或者并不完全是“经济能力所限”造成的,隐藏在民生背后的往往是公平正义的缺失和公众参与的不畅。衡量一个社会制度的好与坏,最重要的标准在于是否有效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及是否将其成果有效地惠及民生,进而不断增进广大国民的福祉,而这些标准不以民主为前提是根本无法达及的。“如果仅仅是改善民生,民众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之后的满足就会迅速地被民主权利虚化的不满意所瓦解,感激之情也会迅速在民主氛围不足的环境中淡忘。”[11]
(二)发挥人大制度作用,切实推进民主发展和民生改善
中华苏维埃政权的创立,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次尝试。正如周恩来指出:“关于苏维埃,不管名词是否妥当,但苏维埃是工农代表会议,……列宁说苏维埃政权不仅可以用于资产阶级国家,而且可以用于殖民地国家。毛泽东同志发展了这种思想,把它发展成为中国的代表会议制。”[12]人民代表大会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是当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只有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才会真正属于人民,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当家作主。“在现阶段的中国,离开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去谈民主,就会舍本求末,陷于空话。”[13]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是推进民主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渠道和最好途径。
1.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发展生产力。中国经济连续30多年的快速发展,使得人民群众生活得到很大提高,民生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但民生改善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旧的民生问题解决了,新的民生问题又会产生。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决民生问题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人大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监督和支持政府突出发展主题,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产力,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物质财富,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
2.加强法制建设,保障和推进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是我国政治文明发展的方向。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法制创新的力度,规范和保障社会公平。第一,加紧完善民主权利保障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处理好权力与权利、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逐步消除包括教育、就业、身份在内的各个方面的制度性障碍,建立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制度体系。第二,要督促和推进政府建立科学有效的公众诉求表达机制、利益矛盾调处机制和利益权利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第三,推进政府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会制度和公示制度,让公众对公共事务充分、自由地表达意见,让公众在表达和参与中实现其利益诉求。
3.履行监督职能,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民生问题的改善,着力解决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第一,人大要加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督促政府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钱袋子”更多地用于改善民生上来。第二,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选择群众关注的安置就业、收入分配、教育卫生、社会救济等社会建设方面的问题实施监督,推动政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第三,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保障低收入人群、失地农民、农民工等一些特殊群体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4.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加强人大与群众的紧密联系。拓宽民生信息收集渠道,整合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等途径,构建人大听民声、访民情、问民意、集民智的立体化民意收集整合机制。第一,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公众的意愿心声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社情动态。第二,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对重要民意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反馈,及时处理民意表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民意表达中的焦点问题,以保障公众政治参与的有效性。第三,人大在行权履职过程中,要勇于担负起保障和扩大公众有序政治参与的政治责任和法律义务,完善并发展人大工作机制。通过开门立法、公众参与人大监督工作、接待来信来访、公众旁听人大会议、人大信息公开等方式,推进人大和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实现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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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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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5)06-0077-04
2015-09-15
潘国红(1966-),男,江苏启东人,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研究方向:选举与人大制度理论,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