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财务会计工作
2014年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全面实行企业化经营的第一年,各级财会部门围绕铁路发展大局,积极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强化经营管理,在保障铁路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完善制度和机制、增收节支创效、资产资金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
研究制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中国铁路总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铁路运输企业分线成本核算暂行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配合财政部做好机车车辆节能减排报废更新工作,配合财政部修订《铁路机车车辆报废更新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铁路局进行电价管理及机车车辆大修写实定价工作。计算全路和各局货物快运变动成本,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货物快运财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货物快运财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持续扩大直接债务融资规模,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科学安排发行规模、期限和时间,全年发行铁路建设债券1 50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超过600亿元。积极研究开展融资租赁,部分单位进行了有益探索。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综合金融资源优势,项目银行贷款资金基本得到落实。通过多渠道筹集,全年筹资规模近万亿元,铁路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制定《铁路运输企业运营资金缴拨和结算办法》,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和收缴内部控制流程,做好进款汇缴和资金结算工作,加强资金支付审核,确保了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加强资金集中管理,账户金额资金归集率达到85%,全年归集资金余额日均超到2 000亿元。加大沉淀资金运用力度,全路日均调剂资金余额超过1 000亿元,节约利息支出76亿元。及时关注合资公司资金状况,强化对合资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日常控制。
制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建设资金管理 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的通知》,多渠道、多方式筹措建设资金,为2014年完成铁路建设投资任务和项目按期投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落实了建设资金管理责任,明确了总公司承担资金筹集的牵头、总协调责任,铁路局承担牵头协调保障建设资金供应、监督资金规范使用的责任,项目公司和项目管理机构承担建设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编制建设资金预算,落实建设项目银行贷款,形成了总公司、铁路局上下联动机制,执行贷款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银行贷款基本得到落实。规范建设资金使用,区分不同来源和性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筹集、使用、拨付建设资金。
盈亏总额考核倒逼机制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总公司按照盈亏平衡目标要求,对盈亏总额考核机制进行了优化,对客观因素予以统筹考虑,公开、透明、合理的基本原则得到体现,预算的可执行性增强,企业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铁路局主动根据盈亏目标和市场情况确定收入目标,根据收入预期完成情况倒逼支出预算,层层分解落实,各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太原局、西安局、上海局、乌鲁木齐局和青藏公司等单位积极探索节支降耗的新途径,超额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进一步健全运输收入清算制度,提高铁路局直通货物运输发送服务费清算比例和到达服务费清算单价,有效调动了铁路局增运增收的积极性。坚持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定期通报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督导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总公司对预算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经过各单位共同努力,全年运输总收入同比增长10%,运输总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格式及编报要求的通知》要求,以《关于报送2014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函》初次向财政部编报2014年度财务预算。一是对编制年度预算所选用的会计政策、预算年度的宏观经济形势等预算编制基础进行了说明与分析。二是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了总公司2014年度的资金预算、业务预算、费用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三是对预算年度重大事项和可能影响预算指标的事项进行了预测说明。四是具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预算执行的保障和监督措施。五是分析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加以解决。
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要求,在铁路企业范围内开展了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为完成此项工作,各级铁路企业周密部署、建立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加强对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结果审核,依法履行决策程序,保证结果真实可靠。通过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摸清了资产家底,准确反映了资产数量和特征,不良资产得到有效处置,资产结构得到优化,为进一步拓展资产经营,有效盘活各类资源,提高资产效率效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通过土地清查和评估,全面梳理发现了多年没有解决的、历史上发生的各类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地保全了土地资产。加强重大评估项目管理,加大对经济行为合规性的审核力度,促进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范化。集中审核产权登记申报资料,规范办理产权登记2 353项。规范机车车辆调拨行为,严格审核机车车辆报废,积极推进局间配件调拨,移动设备资产管理得到加强。开展应收款项专项清理,摸清了现状,为风险防控打下了良好基础。
为确保自2015年1月1日起在铁路总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部起草了《中国铁路总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组织部分高校、会计师事务所、铁路局有关人员集中研究,征求各单位、各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总公司召开2次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推进会,集中对18项重大政策进行了研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中国铁路总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衔接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允价值应用指引》《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办法》等,形成总公司实施会计准则的配套制度体系,对铁路企业实施会计准则进行部署,统一铁路企业会计政策,细化准则实施和衔接转换的有关规定,规范减值准备计提和公允价值应用。组织各单位总会计师、财务处处长和业务骨干等292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铁路运输营改增相关办法,组织制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汇总缴纳实施办法(试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提供运输作业清算项目营改增应税服务适用问题的通知》等管理办法,配合制定营改增收入管理、清算管理、财务会计核算等办法。全年铁路总公司及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认定一般纳税人1 200多户,设置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点2 300多个,顺利完成总公司2014年增值税汇总缴纳工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31.8万份,汇总缴纳增值税329亿元,减轻铁路货主税负超过120亿元,为铁路运输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
按照事业单位转制要求,组织开展转制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预算调整工作。配合做好铁路社团工作人员派出中心设立相关工作。继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预算执行科学性、有效性,使资金效益最大化。继续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完成重点项目绩效考核。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开展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推进资产信息化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组织开展财政票据自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完善账户监管体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编制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
落实国发33号文件精神,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分类建设稳步推进,非国铁投资规模持续稳定增加。成立铁路发展基金公司,基金募集工作有序展开。铁路货运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财务公司、保险公司顺利批准筹建,中铁银通卡服务范围大幅度拓展,电子支付服务领域平稳拓展,有效的提升了铁路金融服务水平。适应货运组织改革需要,对涉及“一口价”运输组织方式的财务政策、清算政策、税务政策、结算方式、资产划转、会计核算和报表列报制度进行了优化调整,保障了货运组织改革顺利推进。
适应营改增、货运组织改革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优化完善了会计核算和报表体系,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收入管理、运输清算、账务、固定资产等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完善,强化了财会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信息系统对财会工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强化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与国家会计学院、高校协调沟通,组织20名会计人员参加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养,举办了中高级会计人员培训,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2014年,国家审计署开展了外资利用情况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专项审计,财政部对铁路建设基金进行了财政评审,税务部门对铁路运输营改增开展了专项税务检查,各级财会部门主动对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依法合规地进行了整改。总公司组织开展的运输收入专项检查、高铁堵漏保收、违规运价下浮、集装箱过境运输、货物快运专题检查,有效的堵塞了收入漏洞。继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强化对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质量考核,实行违约责任追究。内部审计机构坚持对财务和资金管理部门开展资金管理和安全情况审计,有效的保障了资金安全和规范管理。
(中国铁路总公司财务部供稿 李莉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