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会计工作
2014年,贵州省会计管理工作探索会计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坚持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创新管理,贯彻各项会计法规、制度和准则,推进会计管理信息化,强化会计队伍建设,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做好会计人才队伍的建设。
宣传贯彻实施新会计制度是2014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的重点。2014年财政部陆续制定和修定了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金融工具列报、基本准则等9项企业会计准则。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贵州省财政厅组织业务骨干分批参加财政部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和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培训好师资力量。同时,开展“走出去”宣传活动,深入省直单位和基层,指导全省各地开展相关培训,针对性地做好事业单位新旧制度的衔接,确保新会计准则制度落实到位,为会计改革与发展奠定基础。
省财政厅联合省经信委举办“贵州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专题培训”,提高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
省财政厅于3月下发《关于报名参加2014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通知》,通过网络、文件邮寄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升总会计师的地位、扩大总会计师的影响,为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好必要的人员选送工作。截至年底,举办4期培训班。
(一)组织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发布考试通知,利用信息化优势拓展宣传渠道,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优化网报系统和网报程序,解决各考区和报名考生的咨询答疑。上半年全省网上报名人数58 588人、现场审核54 020人;下半年网上报名人数57 723人、现场审核51 878人,与2013年报名人数相比增长20%以上。对2014年度考试系统进行更新完善,在贵阳市4个考点范围内随机分配考生考试座位、进入考场时必须刷二代身份证核实身份信息、考试完后立即出成绩等,避免代考替考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开、公正。
(二)做好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加快会计领军人才的选拔和培养。1月,贵州省财政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通过报送材料、通知面试、结果公示等一系列流程,报送评审高级会计师78人,其中企业类57人、行政事业类21人,评审后获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74人,其中企业类55人,行政事业类19人,通过率94.87%。同时,配合财政部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培训工作,及时发布相关考试通知,对会计领军人才进行适当推举。
(三)组织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工作。考试报名人数14 714人,实考人数9 542,出考率64.85%。考试期间,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副主任刘运朋带队到贵阳市和黔西南州考点进行巡视。
做好会计人员的信息管理和后续继续教育的指导工作,提高贵州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重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督促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国家最新会计制度、准则,提高专业素质。对“贵州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完善更新,对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和完善。
一是认真梳理“四基”(即:基本政策、基本情况、基本问题、基本对策)工作事项,对重复事项进行合并压缩,对已完成的阶段性事项进行更新或删除,完善后的事项名录送“四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集中组织学习《贵州省财政厅“四基”工作表录入指引》,保证录入方法正确、录入内容完整、录入标准统一;三是由领导带头监督,加快录入进度,确保在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录入任务。8月,全部“四基”工作事项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完成。
(一)简政放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下放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所涉及到的三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决定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级单位、中央在黔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审批”下放至贵阳市。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完善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法,重点加强会计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方面,继续实行审批依据公开、审批材料公开、审批程序公开,上墙公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及备案流程,遵循规范的审批流程,实现财政部、省财政厅和社会三重监督,审批工作程序清楚、依据明确、环节清晰、过程公开、监督到位。审批工作中做到热情、快捷、透明,杜绝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发生。对审批时限进行公开承诺,会计师事务所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公开承诺15个工作日内办结;会计从业资格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公开承诺7个工作日内办结,实际工作中在申请人所带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实现现场即时办理。
(三)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实行“一次性告知”。扎实推进全省“首问责任窗口”和“服务接待窗口”两个窗口建设工作,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发挥会计“窗口”部门职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下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善问责机制。在窗口设AB岗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上班时间有人在岗。同时,以网站公告形式告知广大会计人员办事流程及所需携带材料,对于现场办理中携带材料不齐全的或流程不清楚的,实行 “一次性告知”。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 向静源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