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事业财务会计工作
2014年,科学技术事业财务会计工作全面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部署,秉承“主动服务,服务前移”的工作理念,在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预决算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经费监管、科技金融等方面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组织大规模宣传培训工作,使科研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开展经费管理改革配套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切实落地;创新投入机制,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探索“后补助”等投入方式;适应科研工作规律和特点,进一步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改进结余资金管理等,强化项目单位法人责任,激发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加强科研经费监管,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向社会公布经费使用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经费安全有效使用。二是针对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存在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以及多头申报项目、资源配置“碎片化”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构建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中央财政科技资金。
(一)积极配合开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根据财政部中期(三年)财政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未来三年由财政支持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了梳理,提出2015~2017年拟纳入滚动财政规划项目安排建议,经部务会审议后报送财政部。
(二)加强部门预决算编制、信息公开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组织部内各单位开展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结转结余资金、预算执行计划等编报工作,获得2013年度中央部门决算考评一等奖;积极开展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稳步推进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继续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方法研究工作,获201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等奖。
(三)有序组织部门预算执行工作。一是完善科技计划经费预拨制度。在研课题经费在1月底前拨付到位,新立课题的拨款工作于4月底完成,大幅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坚持时间节点倒排机制。年初,对全年科技计划(专项)预算执行工作进行部署,制定时间节点,经部务会通过后,印发各司局实施。年中,加强对执行进度情况的跟踪和督查,保证全年预算执行工作的平稳有序。
(四)加强转制科研机构经费预算管理。目前科技部代拨的转制院所经费年度预算逐年增长,较好地解决了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2014年,先后分4批组织完成了70家京外转制院所、涉及约转制前离退休人员13 190人的数据申报及审核工作。经积极协调,已将5家院所2011~2015年的转制前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经费缺口1 115.76万元纳入2015年预算。组织科技部归口管理的206家进行统计摸底,积极争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特殊政策。
(一)做好部属单位预决算管理工作。一是规范预算申请,提升预算编报科学性和审核效率。二是严格预算约束,促进预算执行科学合理。三是完善审核机制,提高决算编审质量。四是做好信息公开,推进预决算工作进一步透明规范。
(二)强化对重点支出的监督管理。一是健全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建立“三公”经费季报制度,对于有异常情况的单位要求说明原因,并跟进解决;制定出台《科技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对出国经费执行计划、额度、预算、调整等严格把关,已完成部机关和事业单位255项出访任务的经费审核;继续做好“三公”经费公开。二是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费预算总额,严格将“一上”各单位会议费预算控制在2013年决算支出额度之内。
(三)提高财务资产专项管理工作质量。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开展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工作。二是加强驻外机构财务资产管理服务。牵头承办2014年六部委驻外机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三是继续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审核各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请并报财政部备案。四是做好基建项目财务竣工决算。
(四)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审计署通知要求,2014年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部机关和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检查,自查面达到100%。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审核、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报送财政部。
(五)坚持制度创新。一是研究制定科技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动员各单位财会人员近50人参加,从部门预决算、收支及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管理、政府采购等5个方面分课题开展研究,召开多层次专题研讨会,在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基础上,形成《科技部财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草稿)》。二是协助研究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问题。协助外交部、财政部等部门以及部内政策司、合作司开展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分类管理问题研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办法草稿提出修改意见。
(六)优化完善科技部财务资产信息集成系统。2014年开展了科技部财务资产信息集成系统(以下简称A++系统)开发升级工作,根据2014年开始实施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通过建立多账簿管理模式,实现新旧科目体系的平稳转换,对项目库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模块根据新科目体系进行调整和升级。同时,开展了“三公”经费管理模块、文件资料传输模块的开发研究。
(七)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有关要求,组织部机关各单位和奖励办研究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根据部领导指示精神,制定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方案。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已确定,待财政部审核批复后实施。
(八)组织财务资产管理人员交流培训。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要求和部属单位工作需求,召开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交流培训会,邀请财政部会计司和久其软件的同志对部办公厅及各部属事业单位财务主管以及从事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的财会人员进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培训。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完善监管工作、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制定《科研经费违规违纪调查处理部内工作程序》和《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责任倒查工作流程》,建立了由资源配置与管理司、驻部组局、监管中心牵头的科研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巡视检查工作手册》并公告社会。
(二)加强监管服务,加大惩处力度。一是开展以“体检服务”为目的的巡视检查工作。组织50余名财务专家对11个省市的78家单位151个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进行巡视检查。涉及课题经费预算总计44.18亿元,其中专项经费12.77亿元。二是实施以“重点关注”为目标的专项审计工作。本年度选取13省182家承担单位的300个课题,开展以关注内控实施、违规转拨、个人消费性支出和虚假发票为重点的专项审计,同时兼顾高校、院所、企业等不同类型,涉及资金26.91亿元,其中专项经费10.6亿元。同时,对2013年度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91家单位的292个课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收回全部整改报告,维护了审计的严肃性。三是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使用和管理,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科技经费审计业务的指导和评价。对20个省市的59家会计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并选取295个结题审计报告进行底稿复核,督促事务所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四是查处各类科研经费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惩处力度。针对2013年度巡视检查整改情况,对30家涉及科技经费违规违纪的单位进行了约谈,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对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7家单位,向社会进行通报。
(三)积极配合审计、监察和财政部门的工作。一是加快落实整改事项。主动配合审计局,积极与审计人员沟通,共向审计局提供文件、资料及说明等超过120份;组织本级及所属单位填报、汇总表格110余张;二是协助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组局对相关单位就举报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深入核查,并赴多地开展调查取证;按中纪委要求,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专项调研。三是做好服务协调,完成离任审计。按照财政部要求,全年分别组织了部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换领证件)、高级会计师评审、领军人才选拔、优秀审计人员推荐等工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离任审计工作。四是全面实行网银支付。部门预算资金(不含保密资金)已全部实现国库资金网上银行拨款。全年完成用款计划编报58批次,计226笔;向财政提交支付申请144批次,计18 315笔,国库集中支付金额212.16亿元。
(一)着力优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政策环境。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在培育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创新、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探索科技保险创新、健全科技信用增进机制、深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释放了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空间。
(二)启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一是成立了转化基金理事会。科技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成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会的通知》,正式批准成立转化基金理事会。同时,科技部、财政部制定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会规程》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会工作会议规则》,进一步规范理事会的运作机制。二是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科技部、财政部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科技部、财政部正在研究起草《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拟于2015年初制定出台管理办法。三是建成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网站。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网站的建设已完成,数据库已装载入库的数据包括“十一五”期间立项的国家科技计划产生的可转化成果42 868项和“十一五”期间立项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基本信息18 740项,成果信息8 579项。
(三)深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在试点工作部际协调指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一行三会”加强对试点地区工作指导,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总结试点地区推动科技金融结合取得的成效、经验、模式以及典型案例。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供稿 王博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