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财务会计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简称总局)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承担着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重要职责。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财务会计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管理,稳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着力推进预算资金管理改革的深化与落实,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效能建设,保障了总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开展工作的需要,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多次就预算工作中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进行部署。在积极参加财政部组织和布置的各种预算、决算、绩效管理等培训和会议基础上,组织总局财务管理工作布置会议和培训研讨班。各预算单位一把手亲自带领本单位财务主管人员参会,就推进预算编报和财务管理工作带队主抓。在不断深化预算科学编报与资金管理工作上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项管理制度不断细化,监管评价机制不断完善,资金使用效能不断提高。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经费使用管理,形成经费使用有预算、预算执行有计划、计划支出合规范的局面,不断推进总局机关经费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在预算编报和财务管理中始终坚持“三个服务”原则。在统筹需求,确保重点,兼顾全局的前提下,“坚持服务深化改革与职能转变的需要,坚持服务依法履职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与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的需要”,坚决落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的要求,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坚持有保有压,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紧紧围绕改革和履职重点领域,突出加强了商事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消保维权等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尤其是把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作为总局重大专项,多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司局沟通反映情况,争取两部委的项目和资金支持,推动建成了中央和省级两级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公示。积极协调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会同商标局、商评委、商标审协中心开展商标业务定额成本测算工作,确定了按商标申请量预计件数和定额成本核定预算进行保障的商标经费保障机制,确立了商标审查临时人员按件计酬办法。
圆满完成2013年度决算和2015年度预算的报表编报和分析报告工作。2015年度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新增项目1个、调增项目3个,经费总额较2014年“一下”控制数同比增长6.78%。预、决算编报工作在财政部开展的评比中均获得二等奖。
通过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监控制度,对资金执行进行有效的监控,定期采集资金运行信息汇总分析,适时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序时进度要求,确保预算资金执行目标如期实现。
在项目选择上密切联系自身部门职能,确保项目数目控制精简得当,规模高效适中,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督促各项目执行单位按计划执行,及时按要求对项目执行情况予以报告,力争做到指标明确,数据清晰,执行有力。
进一步细化落实了财政部绩效管理有关新规定和新要求,从整体上完善了资金绩效管理的执行流程。总局要求各司局及直属单位将所有项目资金和“三公”经费、会议支出报送详尽支出计划。2014年严格按照各项计划列支并考核,严格执行过程管理,不断深化预算管理的执行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流程中的监控水平。
同时,坚持将绩效评价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切实落实财政部各项整改意见,适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2014年纳入绩效评价管理的项目资金占总体项目资金比达到了51.44%。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出国、招待、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实行从严审批,决算支出比预算减少了12.13%,尤其是公务接待费支出方面较预算减少了98.6万元,减少70.43%。
此外,进一步严格管理范围,针对出国(境)考察访问、教育培训、召开会议、资产购置、新闻宣传、课题研究以及公务接待等“七项经费”实行计划管理,按照从严、务实、节俭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推进财务管理部门与各预算单位和业务司局的协商沟通机制,逐步建立起更为完善合理的控制约束机制。
按照各项财经法规和纪律以及财政部的有关管理要求,对日常报销、核算严格管理,不断规范相关手续,确保管理合法合规,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切实提升便捷程度。并通过改进升级账套系统,按要求对接财政部的有关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账务管理。
及时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的指标划分、用款计划编报、资金支付、组织对账等工作,确保预算执行的便捷、高效。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好非税收入的及时上缴和对账。
进一步强化公务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现金支付,有效界定现金、公务卡、支票等支付手段的界限,提高公务卡支付的比重,促使现金支付结算进一步减少,支付透明度不断提高。
一是组织修订了《工商所建设标准》,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继续核准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补助经费,支持中西部基层工商所建设。二是协调各有关省市局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加大对总局定点帮扶县市的支持力度,落实援疆、援藏资金,向总局定点帮扶的泰和县工商局、同江市工商局、抚远县工商局各拨付支援款项,支持各受援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三是协调国管局批准总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和总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协调国管局配售中央国家机关干部经适房、安排周转单身公寓等。四是严格执行办公资产采购预算和配置计划,坚持阳光采购,实行采购前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和总局网站公开政府采购招标项目,采购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严格依法做好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政府采购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五是积极推进公车改革,严格按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制定总局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和司勤人员安置方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政策解释宣传,落实好车辆停驶的有关规定,公车改革工作顺利施行。
一是组织开展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清理整顿工作,审核了2013年以来接受过审计的服务中心、行政学院、中个协、中消协、中商协、商标审协中心等6个单位的自查报告,对2年内未接受审计的离退办、信息中心、工商报社、工商出版社、工商学会、研究中心、中消协、中广协等8个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发出审计取证单159份,审计交换意见问题115个,推动解决问题70个,较好地填补了有关单位的财务管理漏洞,有效地防范了各单位的财务管理风险。二是组织实施了对机关服务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原任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纠正、查处了有关违规违纪问题,推动了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规范管理,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好地发挥了内审经济监督作用。三是配合审计署对总局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协调8个司局单位提供有关数据材料,回复审计取证单,汇总起草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较好地反映了总局有关工作情况。
每年至少集中组织2次部门预算业务和资金管理工作的学习与培训,并邀请预算管理专家、部委的业务骨干前来授课讲解,传授先进经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综合司供稿 果冥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