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成,赵洪良
(兰州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述评
蔡文成,赵洪良
(兰州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
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我国理论界纷纷聚焦、热议这一宏大主题。与国家治理体系研究相比,国家治理能力的独立性、系统性研究略显不足,但学者们群策群力,已然成果斐然。从研究文献看,专著、论文、报告和课题,数量可观;从研究主题看,主要论题集中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概念内涵、价值意义、结构要素、实践途径、影响因素等层面;从研究趋势看,国家治理能力研究将会呈现出规范与实证、本土与国际、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研究态势,进而探索出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道路。
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文献;议题;评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新战略和理论新主题,已然成为学界热议和研究的焦点。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有机系统,由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两大部分构成,“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治理能力”是“治理体系”的目的和结果〔1〕。与国家治理体系相比,目前,学者们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独立性、系统性的研究略显不足,但从研究主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来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更需要正本清源,释疑解惑,这是本文进行文献资料梳理、综述和评析的立足点。
当前,学界对国家治理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治理模式内涵的定位、重构治理模式、对治理危机的研究、建构治理模式的策略探究、治理能力、体系现代化研究等方面,它给国家治理领域的专项研究,提供了诸多新的理论研究视角。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整个国家治理理论的重要构成要素,其理论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治理主体的研究。许多文献对治理主体的界定过于偏狭,过分集中在政府和党委的层面。其实,国家治理应该是一个整体性概念,其治理主体也应该是多元治理主体,可见,目前对于治理主体的界定还不够准确、系统。第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治理机制的研究。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重要的还是体制机制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在对治理机制的研究中都特别强调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比较重视现代价值体系与现代制度体系的培育。但在治理机制的研究中对于体制机制的共生发展研究不足,结合性探究缺乏,缺少治理机制与其他领域体制机制的关联性探究。因为社会发展是一个整体系统,要想达到有效的国家治理,就必须使国家治理依托于其他各领域的治理,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协调发展。第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治理效果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治理体制;要实现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要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现代化治理要体现人民主体地位,从根本上体现人民意志;宪法和法律应成为治理的最高权威,依托宪法使国家制度安排有机高效运行,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相互协调,广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而实践中经过比较分析得知,还是缺乏整体性的研究文献,立论面过于狭窄,缺乏具体的特征性描述,针对国家治理的效果评价机制还不够一致。
目前,学界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制度各个层面,而从政治层面和制度层面进行的研究占该理论研究的大多数,主要的议题集中在内涵解析、要素结构、价值探讨、路径分析等几个大的方面。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理解主要基于两个层面:一是从国家主体层面探讨国家的整体治理能力,包括创新能力、整合能力及其他方面的能力;二是从治理主体层面探讨党委、政府、人大作为具体治理主体的能力。经对比发现,对治理主体的说明主要偏重于政府和执政党的作用发挥,治理对象又主要归结到政治体制层面。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必须要依法治理、协调治理、科学治理,都主张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共治且相互赋权,要合理界定其边界。
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文献来看,截至2015年1月,在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据、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相关研究检索结果如下:在CNKI中检索到相关学术论文1 000多篇,其中期刊约有680多篇,学位论文67篇,会议论文19篇,报纸文章190篇;在万方数据中能检索到相关学术论文1 914篇;在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检索到31篇相关期刊。国家治理能力的研究书籍主要集中于三个方向:一是以王绍光为代表的专门的国家能力和治理能力研究;二是以俞可平为代表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一体、综合研究;三是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讲话精神而出版的党员干部读本。从研究成果看,已形成许多高质量的研究资料,是我们认识和研究国家治理能力的基础。
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主题来看,研究内容丰富庞杂,主要的议题集中在:第一,国家治理能力是什么。概念研究是起点,因为概念是认识的基础,对国家治理能力及现代化的概念、内涵、特征的界定是多数学者研究的基本议题;第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哪些基本要素。结构分析是研究的中心,多数文献将国家治理能力的结构、要素进行解剖,揭示国家治理能力在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过程上的多元要素和多重结构;第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功能是什么。从功能出发,探讨、分析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观价值和客观作用,彰显这个命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四,怎样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实践路径分析,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多元化的实践解读,探索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形式和可能方向。此外,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研究还包括一些关联问题、趋向预测等议题。
国家治理能力是什么?当前学界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概念界定和内涵定位主要包括四个角度:一是从治理能力的属性来解释,把国家治理能力视作是国家能力的核心组成部分;二是从治理能力的功能来界定,揭示国家治理能力的主观价值和客观作用;三是从治理能力的要素来定义,凸显出国家治理能力的内在要素和运行机理;四是从治理能力的特征来分析,彰显了治理能力的内在本质和外在特征。
国家治理能力首先是一种国家能力,是现代国家的核心要素,是国家能力系统的子系统。什么是国家能力?《中国国家能力报告》将国家能力定义为将自己的意志、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2〕。黄宝玖认为,国家能力就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关运用公共权力,履行国家职能,有效统治国家,治理社会,实现统治阶级意志、利益以及社会公共目标的能量和力量〔3〕;张长生认为,在国家能力的理论视角下现代化的治理能力包含四个特征,即能力强大;国家、市场、社会共治且相互赋权;能力的多元化及各种能力间的协调发展而非相互冲突;制度化和法治化等〔4〕。可见,国家治理能力是各种具体能力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的优化整合,是各种能力要素之间形成的结构合理安排,是国家能力的综合实现形式。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要对各种具体能力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进行优化整合,使各种能力要素之间形成结构安排合理、功能发挥高效的支撑体系。
国家治理能力具体是什么?国外学者在界定国家治理能力的内涵时更倾向于制度层面或国家能力层面,福山就认为,国家治理能力是指国家在其治理职责的法定范围内“制定并实施政策和执法的能力特别是干净的、透明的执法能力”,简称其为“国家能力或制度能力”〔5〕。国内许多学者普遍倾向于先对“治理”与“统治”作一个区分,然后进行内涵界定。俞可平就先对治理与统治作了五个方面的区别(权力主体、权力性质、权力来源、权力运行向度、两者作用所及的范围),将其界定为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许耀桐认为,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涵盖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国家职能、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产品、分配社会资源、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发展、处理国际关系等各个方面的能力〔6〕。李抒望认为,国家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创新与战略管理、政策制定与执行、社会治理与秩序维护等各方面能力的整体体现,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也是使这些方面能够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7〕。
上述各种理解和定义,立足不同的角度,侧重于不同的要点,为认识国家治理能力提供了有益的帮助。综合来看,国家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国家治理能力是一种合力,本质上是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能量的综合,核心是政府治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笔者认为,国家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其内涵定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通过国家治理的制度化和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来提高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这种新型能力的渐进成熟是伴随着国家能力的多方面发展而逐渐成为系统能力,且会释放强大的功能效应。
何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如前所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系统,是由各要素、各子系统组成的有机体系。因此,要深入解析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结构要素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准确把握各要素的结构安排和运行机理,这是多数研究者解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逻辑。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结构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更好地完善现代治理体制,进行科学规范的制度安排和权力定位,也有助于更加科学地把握治理领域,突出重点,明确治理责任。
(一)从能力构成角度看,突出了国家治理能力多重能力要素的运行机理,反映了能力系统内在要素的运行机制。竹立家认为,主要包含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一是政府的公共精神或公信力,二是依法行政或政府履行自己职能的责任能力,三是政府的执行能力,四是政府的监督能力,五是政府的服务能力〔8〕。田芝健认为,国家治理能力集中体现为制度执行力以及多方面治理能力的集成和总和。其中包括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事务能力、全面深化改革能力、推进科学发展能力、保持国家稳定与社会和谐能力、独立处理国家内政能力、自主开展国家外交能力、维护国家防务安全能力、有效治党治国治军能力等〔9〕。
(二)从客体构成角度看,反映出国家治理能力在其治理层次上的多维性,显示了治理对象的规范性。曾峻认为,国家治理能力具体包括化解矛盾维护秩序的能力,动态把握和平衡利益的能力,科学制定公共政策的能力,有效实现治理意图的能力,引领各个领域持续发展的能力,运用民主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以及治理主体特别是政党、政府自我净化的能力〔10〕。
(三)从制度形成角度看,表达了国家治理能力运行机制法治化、制度化的内在要求。徐勇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包含五个要素,即治理制度化,要有完备的治理制度体系;治理民主化,治理过程要体现人民主体地位;治理法治化,宪法和法律要成为治理最高权威;治理高效化,治理决策要科学高效执行;治理协调化,各治理层次要相互协调、互动共进〔11〕。魏治勋将国家治理能力具体解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形成能力、制度实施能力、制度调适能力、制度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12〕。
综合来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借助于完善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国家治理运行机制的法治化和制度化,符合现代化治理的基本要求。这一综合能力系统应包括政府服务能力、制度建构能力、改革发展能力及科学化的管理能力等基本要素。可见,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成要素的分析在逐渐趋向细化、多层次化,这也预示着对这一命题的理论研究在不断深入,剖析角度日益丰富,有助于国家治理理论的共生发展以及结构性成长。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何意义?其作为国家“第五个现代化”,是国家整体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如何认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所处的时空地位,它有何价值意义和具体功能,这是今天研究治理现代化无法回避的话题,也是我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备的思想前提。探究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规范制度体系、合理界定治理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明确地将国家软实力的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发展过程,为国家发展提供一种综合治理之路,催化出一整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使之能够有效应对治理层面的新问题,这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一)“现代化”分析视角。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治国理政功能发挥合法化的支撑保障。学者们认为,“第五个现代化”是加强国家软实力建设的重要步骤,也是配合社会同步发展的战略举措,必须发挥治理现代化的积极作用,体现“现代化”的战略意义。
莫纪宏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四个现代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通过将国家硬实力和软实力现代化的有机结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和实践推动〔13〕。许耀桐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居于不同的层次,前者居于目标性、总体性的层次,具有统摄作用,而后者更多的是与“四化”一起居于手段性、方式途径的层次上,是为现代化国家和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服务的〔14〕。徐勇认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执政党执政理念、执政思维和执政方法的重大跃升,其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在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有效处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的要求,从而丰富现代生活的基本价值,体现人类的理想目标〔11〕。
(二)“顶层设计”分析视角。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旨在建构“多元共治”的多元治理模式,重视社会组织的治理功能的发挥,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形成多元治理格局,建立能力强大的综合治理系统,使顶层设计更加科学合理高效,使治理模式更加稳定可靠。
许耀桐强调,国家治理应该是多元主体的治理,除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外还特别要重视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治理作用,变单一主体为多元主体,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制机制,立足“国家-社会-市场”的三分结构,形成以公共权力为核心的多元治理格局〔6〕。魏崇辉认为,要克服当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困境,就必须构建多元主体,通过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可以使政党治理权威得以确立,确保政府治理角色的有效发挥,促进社会治理主体的渐进成熟〔15〕。何增科认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有助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改革创新动力,使各类治理主体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和自由活动空间,形成稳定高效的社会规范秩序;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在国家治理结构中建构民主责任制的制度安排,规范各领域民主责任体制的作用机制〔16〕。
(三)“制度安排”分析视角。国家治理能力的制度化、法治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二者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伴生关系和同构性价值。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国家治理要在其目的取向、内在原则、行为方式等方面实现合理性,从而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制度基础。
竹立家强调,国家治理能力的构建需要有新思维,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增强意识形态的明确性和核心价值的坚定性,从而构建国家治理能力的价值基础〔17〕。张锐智认为,我国的治理模式主要基于国家治理的制度化和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促使法治精神能够很好地贯彻到制度安排和制度运行的全过程,将国家治理纳入民主化、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的轨道〔18〕。李放认为,制度建设的质量是衡量和决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变量,现代国家制度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基石,对国家治理行为具有规范引导作用,具有决定性和长效性的影响。治理能力的制度建设也有助于塑造公民性格和提升公民素质,培育现代化的法治社会和治理结构〔19〕。
总体来说,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政府-社会-市场”权力结构关系的制度规范,通过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构建“多元共治”的新平台,奠定多元治理格局,进一步突出民主化和法治化,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制度体系,强化政府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治理创新进程。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要体现现代化建设的意义,国家治理的制度化和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是完善治理体制、明确治理主体、构建治理体系、巩固治理效果的必要方式。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助于配合治理体系发挥作用,促进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助于突出民主化与法治化,保障主权在民和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宪法和法律成为国家治理的最高权威,突出制度化建设与促成多元化格局,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制度体系;有助于强化政府能力建设,明确各类治理主体的治理责任,有效协调政府、市场和社会间的关系,加快推进治理创新进程。
如何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问题的归宿。毫无疑问,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历史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见仁见智,但诸多研究,集思广益,给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蓝图。综合来看,学界比较一致的观点都认为法治化与合理的制度安排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非常直接有效的作用。此外,顶层设计要为多元治理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奠定多元治理格局。要理顺权力结构关系,规范政企合作,强调“服务型政府”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治理体系。
(一)过程向度。提升法治化、制度化的直接效益,以法治规范治理方式,以制度保障治理过程。使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现代化相互衔接,相辅相成,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安排,强化治理主体的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运用法治道德新观念创新治理模式,整合社会意识,提高治理效果,强调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郑言认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要加强党的领导,转变党治国理政的方式;注重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和制度化,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责任;发挥党和政府的引导功能,培育各治理主体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与能力;推动全面性目标的国家治理,提高国家治理的实际效果〔20〕。唐皇凤认为,在中国特定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中,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导原则,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构建法治秩序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1〕。包心鉴认为,协商民主制度化程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相适应,要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深刻认识协商民主制度化构建的重大意义;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科学确立协商民主制度化构建的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治理现代化规律,积极完善我国协商民主的制度体系〔22〕。
(二)目的向度。建构多元化的“多元共治”模式,积极培育多元化的治理能力和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以现代化的治理规范带动社会多领域的协同治理。加强治理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治理主体相互赋权,相互支撑,平等对话;加强系统设计和组织管理,健全权力分配体制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多元治理格局。
赵欢春认为,要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衡量标准(民主化、法制化、文明化、科学化)思考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主张要培育多元治理主体,搭建“多向共治”的治理平台,打造分权协同的治理格局,要重视治理过程中的观念塑造、源头治理、依法治理与综合治理等〔23〕。李放认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亟须构建一种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平等协商为基础的网络治理模式,需要按照现代治理的制度规范向社会和市场进行制度化的放权,同时训练和提升社会与市场主体的参与能力,使之在共享社会治理权力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国家治理绩效〔19〕。刘婷婷认为,转型期增强国家治理能力必须以强化政府能力建设为重要切入点,要使国家制度能力多方面发展,以治理能力的多元化来构筑合法性基础,对政府、市场及社会的关系进行深入细致的协调与构建,以新策略来带动治理能力的新发展〔24〕。
(三)功能向度。主动谋求建立现代化的治理体制和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形成一整套法治化治理新措施。增强制度的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及时总结治理经验,适时调整治理方式,重视制度体系的结构塑造,有效发挥治理体系的保障作用,使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坚实的制度保障和体系依托。
李景鹏提出,实现治理现代化必须要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适应民主政治的要求,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适应法治的要求,适应社会自身成长的要求,适应现代文化发展的要求〔25〕。莫纪宏认为,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就是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法治体系,建立起强大有力的法律机制体制和制度组成的国家管理系统,从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动态化、常态化和实效化〔13〕。虞崇胜认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将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联系起来,准确把握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明晰制度的特点及特殊作用,准确把握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的关系,突出制度问题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治理方式的有效性、针对性、统筹性,从而实现治理现代化与制度现代化〔26〕。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联性研究是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未来研究趋向的关键点,也是拓展理论外延的重要渠道。当前学界普遍倾向于将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其他研究热点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借助其他命题的研究成果拓展该命题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很好地体现了“比较”研究、“关系”研究的研究思路,极大丰富了研究成果。
(一)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关系。二者具有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将治理体系的体制机制能力化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支撑,治理体系现代化对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质的规定性和前提意义,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治理体系发挥作用提供了途径和方法。
学界比较多的做法是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放在国家治理这一宏观层面,并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俞可平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其实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增强国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有了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27〕。结合以上观点来看,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就不会得到有效的发挥和提升。反之,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有效推动新型治理体系的形成,促进治理模式的建构。
(二)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主义政治改革的关系。基于顶层设计中制度安排的能力需求,要主动变革阻碍政治发展的阻滞因素。以治理现代化促进政治体制改革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政治现代化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动力基础和现实保障。
程竹汝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三个重点是,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适应社会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要求;以改革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获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长效机制;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来化解公权力失范问题。在对应性改革措施与系统性顶层设计的关系中,这三个改革重点又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次级命题,它们的协同推进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基础意义〔28〕。周雪光从政治关系领域中的权威体制来论证与治理能力之间的关系,指出了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间的矛盾与应对机制,认为矛盾的核心就是在权威体制下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解决这一矛盾的出路在于以制度化的途径将权力与利益分而治之,减轻权威体制的运行负荷,适当缩小中央政府在“有效治理”中的范围并以社会机制替代〔29〕。包心鉴把协商民主制度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联系起来,认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程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密切相适应,因此,需要深刻认识协商民主制度化构建的重大意义,把握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科学确立协商民主制度化构建的基本原则,积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22〕。
(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影响因素。治理主体的能力素质低,加之制度乏力、体制僵化、公共矛盾的多样性以及旧有治理模式的残余等一系列因素是影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因素。
俞可平认为,利益群体间的利益冲突以及不稳定因素不公平现象的增多,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流失,僵化的体制机制等因素都严重影响了治理能力的提升〔27〕。周雪光认为,制约中国国家治理的因素是封闭型官僚体制的常规状态以及常规型治理机制的束缚和惰性,因此,他主张构建运动型的治理机制,从而打破这些制约因素〔29〕。也有学者认为,缺乏有效治理能力的弱政府,秩序混乱与能力薄弱的低效市场经济体制,社会的贫富分化与不成熟的公民社会等因素也是影响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24〕。
立足本篇综述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整体考察可以发现,经过学界的不懈努力,研究成果显著,整体研究不断规范,研究角度不断丰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应该看到,当前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第一,偏重理论研究,忽视实践研究。学者们主要从国家能力理论视角出发,对其概念内涵、结构要素、作用过程与治理方式等进行系统研究,理论研究有余,实践论证不足,治理效果难以衡量,面临着“以理论谈理论”的困境,实践效果大打折扣。第二,偏向规范研究,忽视实证研究。学者们着力就一个研究点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不断拓展理论外延,研究更加细化,更加具有层次性,但是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撑和样本分析,对治理过程的考察上缺乏程序性机制和稳定的运行机制。第三,偏重宏观研究,忽视微观研究。学者们主要从国家层面探讨国家的整体治理能力,包括创新能力、整合能力以及其他方面能力,在大国治理视域下研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建构模式,着眼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从而使社会各领域纳入新型治理模式。但是对一些微观领域治理模式的研究还很不足,如专门的网络治理、社区治理、企业治理等专项研究还很薄弱。第四,偏重本土研究,忽视比较研究。学者们对治理研究主要局限于国家政府层面或局限于某一个领域,具有鲜明的本土化特点,缺乏社会各领域治理模式的比较研究,缺少对国外治理模式的研究,全球治理的研究也尚待深入。
目前,治理理论的研究空间还相当大,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治理现代化必将成为整个现代化的重中之重。结合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理论界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方向呈现以下趋势:第一,“问题”研究不断凸显。学者们会更具针对性地考察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计数据等方法会被更多地运用,对影响因素等会专题立项进行更加细致的研究,对于制度设计与治理理念的选择上会更具“问题”意识,治理研究的针对性将会得到增强。第二,“经验”研究不断深入。学者们重视对于行业治理经验、区域治理经验、国外治理经验资料的搜集,更加重视社会整体治理的综合效果,各领域治理协调配合机制的研究不断丰富,相互借鉴有益经验,总结出一套针对性更强、作用方式更加丰富、不同领域对话合作的治理体制机制。第三,“关联”研究不断拓展。学者们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社会各领域和全过程,基于社会各层次的有针对性的治理研究进一步突出,对治理领域的划分会更加细化、专业化。第四,“比较”研究不断提高。学者们对治理领域进行比较研究,突破政治领域层面与其他社会治理领域相互借鉴经验,从横向上会更加重视不同领域的治理研究,政治治理与其他治理相互支撑;纵向上从“国家-政府-社会”各级治理进行多方面比较,建构更加系统成熟的治理模式,不断突破旧有层面,使多元治理的研究更加系统成熟。
综上所述,国家治理理论在我国的发展具有客观有利条件,转型期正值旧制度面临解体、新制度急需确立的关键时期,倡导国家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许多学者都在对国家治理理论进行研究,对新型大国治理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无论是在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还是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都必须与时俱进,重视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力争建立一种中国特色的新型治理模式。当然,在这一领域中还存在诸多盲点需要作出回答,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我们不仅要不断地借鉴其他国家治理能力发展的有益经验,也要重视归纳总结我国治理能力的经验教训,对我国的治理现状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判,从而探索出推动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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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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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203(2015)03-0068-07
2015-04-2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ZZ01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14LZUJBWZY039)。
蔡文成(1977-),男,甘肃天水人,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与中国法治建设。
赵洪良(1992-),男,青海西宁人,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