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的政策支持

2015-01-30 03:12白慧玲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空巢老年人精神

白慧玲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6)

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的政策支持

白慧玲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6)

城市空巢老人由于受到外在条件和自身基本特征的影响,与一般老年人相比拥有更加强烈的精神需求,主要表现在情感需求、认知需求、文娱需求和实现自身价值需求等方面。当前我国在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方面的相关政策支持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支持缺失、资金支持匮乏、人员支持不够、敬老氛围不浓厚等。因此,需要政府部门在完善制度法规、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培育敬老环境等方面下工夫,为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提供足够的政策支持,使其安享晚年。

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政策支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医疗技术水平提高、人们价值观念改变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我国人口日益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和空巢化等特征。其中,空巢化与老龄化、高龄化息息相关,表明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老人具备了独立住房和相应的生活条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表现。本文所指的空巢老人,是指没有子女或子女全在外地,也包括子女在本地而不与其一起生活的老人。相关调查数据表明,与农村老年人相比,我国60%以上的城市老年人有能力有意愿离开子女独立居住,选择空巢化的生活方式。但由此产生的现实问题就是如何应对滚滚而来的“银发浪潮”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压力,如何从政府层面为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一、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学术界对老龄化带来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研究,但针对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问题的研究还较为鲜见。精神需求是区别于物质需求方面的需求,学者们一般都认为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与物质条件、情感认知、人际交往、自我价值实现等方面密切相关,如穆光宗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分为自尊需求、期待需求和亲情需求三个方面,与此相对应的满足是人格的尊重、成就的安心和情感的慰藉;明艳则将城市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概括为感情需求、娱乐需求等五个方面。

(一)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拥有职业收入是大部分城市空巢老人区别于农村空巢老人的一大特点。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们在满足较低级需求后会有更高级的需求,对于城市空巢老人来说,他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已经得到满足,对精神关爱层面的需求度大大增加,如果其精神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就极易患上“空巢综合症”,如情绪低落、精神空虚、食欲减退、睡眠不好、急躁不安、焦虑抑郁等精神和心理问题。这些问题若不加以及时疏导和治疗,有可能演变成老年痴呆、老年精神障碍,不利于空巢老人安享晚年、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

2015年由复旦大学牵头的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山东大学课题组共同发布的“老龄化对医疗卫生的挑战研究”的报告显示,目前城市中有50%以上的空巢老人有抑郁症状,空巢老人心理健康问题高出正常人群10%~20%。可见,重视并解决城市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势在必行,但由于其精神需求的多样性、复杂性及家庭力量的微薄性和社会力量的分散性,需要政府提供法律、资金、人员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以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这是“谋事要实”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城市空巢老人是区别于一般老人的特殊群体,由于受到外在条件和自身基本特点的影响,其在精神需求方面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特征,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情感需求。城市空巢老人居住在高楼林立的大中城市,整日面对的是由冷冰冰、没有人情味的钢筋水泥混凝土建成的房屋,邻里冷漠、家人远离使情感需求成为其最迫切的精神需求。如果城市空巢老人的情感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势必影响其身心健康,甚至发生悲剧。

二是认知需求。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人类已经进入到“后喻文化时代”,即由从前子女向父母学习的时代转变为父母向子女学习的时代,城市空巢老人在满足基本物质需求后,渴望从子女身上学到更多适应时代发展的知识。

三是文娱需求。参加跳健身操、象棋赛等各类文娱活动,既可以帮助空巢老人排解生活的孤寂、享受活动的乐趣,还能使其在交往中结交新朋友,建立不同于工作时期的人际朋友圈,相互交流感情,满足人际交往的需求。

四是实现自身价值需求。如果说前面的需求是满足“小我”的私欲,那么实现自身价值的需求则是满足“大我”的公德。城市空巢老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希望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将自己广博的阅历和娴熟的技术传播给需要的群体,为社会奉献出自己的光和热,使自己在“老有所为”中得到满足和快乐。

二、当前政府政策支持存在的不足

近些年来,虽然我国各级政府为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市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律支持缺失

一是我国养老领域法律法规滞后且不完备。以新加坡为例,其作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早在1953年就颁布了以养老为目的的《中央公积金法》,该法经过60多年的探索和完善后,不仅减轻了新加坡政府的养老负担,而且有力地推动了新加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其相比,我国针对老年人的法律法规主要是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时效性已经降低,且各地方政府针对老年群体制定的政策法规各自为政,缺乏相应的合作机制,给老年人在跨区域满足需求时带来不便。从已有政策来看,更多地偏向于老年人群体的物质保障,针对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为鲜见。

(二)资金支持匮乏

当前政府在经济支持方面虽作了很多努力,但仍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资金支持“缺位”。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问题说到底属于养老问题的范畴,养老保障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由萨缪尔森的公共产品理论可知,在公共产品领域优化资源配置是国家的财政职责,政府应成为养老保障的供给主体。但目前在我国却出现了“养老似乎是企业的事”这样的怪象,即政府负担的费用(经常性支出)不超过总费用的30%,以致把养老责任推给企业、推给个人,却不动用财政资金作为养老资金。这意味着在满足空巢老人精神需求方面的投入更是微乎其微,没有形成专项资金,致使养老形势越来越严峻。

(三)人员支持不够

城市空巢老人面临着年老体弱、儿女远离等一系列难题,心理上的脆弱加深了对他人的依赖感,因此家庭和社会应积极满足其精神需求,防止悲剧发生。我国拥有深厚的传统孝道文化,家庭成为维系亲情的纽带,但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大家族家庭向核心家庭演化,子女对父辈们的关爱缺失是造成城市空巢老人精神孤寂的主要原因。这就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家政服务员和志愿者在关爱城市空巢老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弥补其子女在这方面的缺失。但目前的现状不容乐观:第一,社区工作人员、家政服务员和志愿者人员数量少且素质较低,难以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的合理精神需求。由于社区的工作门槛低、工资水平低、管理滞后等原因,高校培养的专门人才在毕业之后纷纷转行,社区难以吸纳高素质人才投身于该行业。第二,家政服务业虽日渐兴盛,但没有形成严格的行业标准,管理松散,不利于家政服务业的长远发展。第三,志愿者招募活动未成体系,志愿活动内容单调,不能有效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

(四)敬老氛围不浓

当前我国社会敬老氛围不浓厚,一方面是由于20世纪初五四运动对传统孝亲文化的彻底批判及新中国成立后的多次政治运动对儒家孝亲文化的批判,使尊老敬老的文化传统未能得到较好的传承。特别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传统孝亲文化受到多元价值观的冲击,使当前社会整体的敬老氛围不浓厚。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中青年人背负着沉重的工作压力和家庭压力,他们既要忙于工作养家,又要抽身照顾家中幼小,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年推行,使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核心化,即核心家庭中的双独子女要照管四到八个老人,这使其在客观上分身乏力,难以尽到尊老、爱老的责任。此外,社会及媒体对“尊老爱老”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尤其是对于城市空巢老人群体还缺乏足够的关注,未能形成“人人关爱城市空巢老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政府层面的政策完善

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及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政府在保障老年人经济生活和精神慰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面对城市空巢老人独具特色的精神需求,政府应积极应对并出台相应政策,不断提高该群体的生活质量。

(一)完善制度,建立专项法规

西方发达国家不仅“立法先行”,而且有完备的专项法规,我国应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其优秀成果,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一是法律层面,在“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前提下,规定子女必须照顾年老双亲,丧偶老人的子女应有一人与老人居住,才能有权优先继承老人遗产,同时加大惩戒力度,凡违反法律规定者,一律提起公诉;二是制度层面,通过完善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城市空巢老人的子女能够在尽孝的同时不损失相应的经济利益,鼓励其安心在假期中“常回家看看”,让父母享受亲情带来的愉悦。

(二)加大投入,形成专项经费

要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的各类精神需求,需要政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形成专项经费,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这就要求政府在财政预算中确定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的经费数额,建立专门机构进行财政审核,培训选拔有财务经验的人员管理经费,确保专项资金的收支合法合理。同时完善奖惩机制,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资金使用。

(三)加强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与城市空巢老人经常接触的人员除了老年人的亲人之外,主要是社区工作者、家政服务者和志愿者三类群体,因此,要大力加强对这三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首先,提高社区工作者进入门槛。目前全国各省市普遍采取面向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进行社区招聘考试的方式选拔社区工作人员,此举一方面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另一方面也为社区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应继续推行与完善。其次,确定家政服务行业从业标准。通过规范管理家政服务行业,严格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从而确保家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和标准化,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再次,规范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政府可以利用各种自媒体平台招募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城市空巢老人的活动,如上门帮助料理家务,进行聊天解闷、义诊及心理和法律咨询等,以满足城市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

(四)重视宣传,培育敬老环境

政府应当重构适应时代要求的“孝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和敬老的良好氛围,调动城市空巢老人再学习和再工作的积极性,使其保持健康的心理和精神状态。一是在宣传教育层面,规定从幼儿园到高校的教育,都要加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伦理道德教育宣传。学校课程中可以增设有关“孝文化”的理论讲解课和社会实践课,教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是在为老服务环境层面,政府应建立健全老年终身学习机制,改善现有老年大学办学条件,开展多样化的文娱宣传活动,充分激发城市空巢老人对生活的热情,激励其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余热。

〔1〕张民省.城市空巢研究〔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5.

〔2〕高翔.老年人精神需求研究综述〔J〕.老龄科学研究,2014(2).

〔3〕李书宁,张彩玲.我国“空巢”老人精神赡养问题研究〔J〕.管理纵横,2013(1).

〔4〕吴新岚.城市空巢老人精神需求满足程度研究〔D〕.长春:长春工业大学,2011.

责任编辑 婉莹

C913.6

A

1009-1203(2015)04-0064-03

2015-06-0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RK010)。

白慧玲(1988-),女,山西五台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资料信息中心研究实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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