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的福建土匪问题研究

2015-01-30 01:09王盛泽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闽西游击队土匪

□王盛泽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福建福州 350003)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因,在中国近代曾出现军阀割据、土匪蜂起的现象,土匪众多成为中国近代社会的一种典型特点。近年来,有关中国革命中的土匪问题研究,得到许多专家学者的重视,发表了不少研究文章。在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就对土匪武装提出了利用、改造和清洗的正确政策,而且收到成效。在三年游击战争时期,这些经验和做法也被广泛运用,在争取土匪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一、中央苏区时期处理土匪问题的经验借鉴

福建的土匪众多,势力强大,而且成分极为复杂,主要包括地方土匪、民团、会匪等。民国时期地方当局对土匪实行剿抚并举做法,将一些土匪武装收编,如北伐战争期间被收编的郭凤鸣、卢兴邦、陈国辉等大股土匪,就控制了相当范围的地方政权,形成地方小军阀,成为红军的主要打击对象。此外还有其他大小不等的土匪、会匪武装,闽北、闽东的会道门、大刀会等都非常有名;闽西土匪民团的组织甚普遍,“土匪特别多,对土匪的问题比较严重”[1]P176;莆田的“常太、广业完全成为匪窟,黄石、笏石、江口,土匪也遍地皆是。总之,全莆田无乡无匪”[2]P191;泉属一带“土匪遍地皆是,少数留守军队常为土匪缴械”[3]P251。张贞部队被缴一排;德化被土匪尤赐福割据一大部分,且迫近县城;惠安甚至被土匪攻下。鉴于这种社会状况,不管是何种政治势力都必须重视解决土匪问题。

对此问题,处于幼年的中共也不能例外。由于受共产国际的影响,党的六大提出对土匪问题的相对严厉的政策,[4]而在苏区则在做法上有所变通。红四军《告绿林弟兄书》就表示出对土匪真诚欢迎的态度,“均欢迎其加入红军,红军是一个大炉子,可以把他们熔化。”[5]P786前委也不主张硬性消灭土匪首领的办法,因为夺取了其群众,首领自然就起不了作用。根据中央精神和实际情况,福建省委提出“闽西党应依党对土匪的策略及应用我们在闽西得到的经验,解决土匪问题不容忽视”[1]P176。当时土匪势力完全可以利用,一方面它牵制了国民党军队“围剿”红军的行动和力量。如福建国民党军队由于“内部的冲突与泉属土匪的纷扰,加以财政困难”,使其“对闽西的进攻,发生了很大的困难”[6]P205。另一方面甚至有些小股土匪倾向红军。小股土匪力量不强,既受国民党军队搜剿,又受大股土匪压迫,所以不太敢与红军作对,甚至主动要求加入红军。“漳、泉一带土匪已在蠢动。漳州土匪多希望我们收编。”[7]P239早期虽然对土匪武装有所认识,却没有开展有效工作,中央曾批评福建“对土匪、民团的工作也同样的不切实去进行”[8]P12。

面对匪情严重的问题,各地在探索过程中做法相差较大。有的不够重视,有的存在仇视态度,甚至以打倒土匪相号召,产生乱杀现象。对此省委曾专门发出指示:土匪的猖獗是事实,但如以反匪号召群众这是不对的,这样客观上是帮助了地主买办资产阶级。分析认为,土匪的产生是由于政治不良,所以大部分的农民及失业的工人因破产而流为土匪者居多。且有确实离开生产没有很久的农民在内。土匪内部亦有阶级分化。所以对于土匪的策略应是:如果没有离开生产很久的土匪,应以农运的方法去进行土地革命的宣传,注意发动其下层群众的运动;如果离开生产很久,则要以兵士运动的方式来接近他们,以便鼓动他们起来反对领袖。并加紧土地革命的宣传,使他们深切的了解。可发出告土匪书,指出其正当的出路,不要抢农民的牛和物件,而专向富有阶级索取。土匪群众只有在广大的工农群众斗争领导下才能得解放,这才是正确的。[9]P218-219可见主要还是将工作放在对于土匪的争取方面,同时也注意对土匪的消极影响进行防范。如福建省委对闽西斗争提出:土匪如请求收编,可容纳之,但需令其受教育工作,使其先懂,如不接受宣传,可遣散……以免引起不好的反响。[10]P46要求红四军“红军如有来漳之计划,对于土匪加以注意,恐土匪亦将用我们的旗帜,必至损害我们在群众中之信仰也”[11]P239-240。

中共闽西特委认识到在对土匪工作中存在的错误,闽西一般的都不注意土匪运动,大部分是取仇视态度,如1929年2月杀土匪8人,蛟洋杀7匪等,这种做法“招致土匪群众之反对,是不对的”。“在客观上是把土匪流氓群众与豪绅阶级,使之进攻我们。”[12]P147-148因此提出对流氓无产阶级进行区分的政策,对以抢劫为业,勾结豪绅资产阶级与革命为敌的土匪,应坚决的解除其武装;虽以抢劫为业,但与豪绅资产阶级有冲突,动摇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土匪,应派人插入他们的队伍中,争取其群众反对其领袖(反动的不革命的),使之站在反豪绅资产阶级战线上来;对半耕田、半抢劫的土匪,应把他们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进攻地主阶级。[12]P152

此后各地开始重视土匪工作,收编土匪武装甚至成为壮大红军的一条途径。永定高陂有土匪70余人,开到上杭北四区,愿受傅柏翠指挥,要求红军攻打龙岩时通知他们,以便断绝陈国辉的退路;长汀南洋有一部分土匪加入农会。[13]P75武平有土匪五六十人加入农会;永定一带有土匪几十人在我们指挥之下;还有张贞部10余名土匪投到八支队;溪口有一部分土匪被编入赤色游击队;龙岩刘烈波部有土匪80人,也被改编为赤色游击队。[14]P169因此后来有些受改编的游击队及部分土匪又编入红四军第四纵队,从而上升为中央主力红军。莆田党组织最早建立武装就尝试从民军中着手,未成功后,又计划从土匪武装中反正,并派人打入常太一支土匪队伍中,弄到20多条枪,不料“此人有了枪杆子即不听党组织指挥,自己干起了土匪勾当”[15]P83。受此教训后党组织决心在有觉悟的贫苦农民中培养武装力量骨干,建立游击队。

但土匪对革命的危害也逐渐暴露出来。闽西苏区收编的永定黄豺狗、龙岩刘烈波等先后叛变,对革命造成很大损失。特别是由于土匪成分的加入,造成某些地方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出现“土匪化”倾向,闽西“绑票和暗杀的风气很普遍”[16]P25。为此福建省委不得不提出严厉批评,并警告“以后的胡乱行为,定予以严重的处分”[17]P11。对于土匪的策略还是存在较大争论,也引起各级组织的注意。在1930年2月中旬召开的中共福建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就对土匪策略展开讨论,“结果坚决反对与一切剥削抢劫农民的土匪领袖勾结妥协,自己混淆了政治旗帜。要坚决扩大土地革命的宣传与行动以影响那股土匪群众,实际他们便是贫农或失地农民,以夺取他们过来。”[18]P378同时确定只有在红军势力可以控制土匪时,亦只有在下列条件下对土匪进行收编:(1)禁绝剥削抢劫;(2)接收[受]政治训练;(3)部队可以分散收编。而在群众势力弱的地方,幻想勾结土匪扩大势力,应当以政治纪律严格制止之。可见对土匪领袖与群众进行了严格区分,而且也对收编土匪作出严格规定。后来随着苏区的发展和红军力量的壮大,对土匪一般采取了较为严厉的策略。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提出:集团土匪要求收编者,要有革命事实表现,如打土豪、枪毙反动等,始得予以收编。收编后,应遵守红军纪律,听从政府指挥,由政府派政治军事人才指导其工作。而对帮助土豪打工农的土匪,“政府应解除其武装,惩办其首领”。[19]P796 月,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联席会议制订出“洗刷”政策。7月闽西特委第二次代表大会重新检讨对土匪的政策,认为“过去闽西党对流氓阶级的经济背景及在革命中的动摇性认识不清楚,过分估量他们的革命性”,“只是一味拉拢土匪,无条件的收编为赤卫队”,结果客观上放弃了对广大群众的发动,丧失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特别是收编的土匪不能受革命的纪律约束,终于投到反革命方面去。会议提出“应打破对于流氓土匪的幻想,虽然有时可利用,但须在不妨碍党争取群众的条件下,在政治上不可有丝毫的让步,必要时可解决其土匪领袖甚至全部”[20]P416。中共闽北分区委则采取“打入土匪中,实行分化政策。派遣同志去松溪、浦城、建瓯、顺昌等处股匪中,建立工作,发展党的组织,消灭其不好领袖,发动群众斗争,改造士兵成份,逐渐的转变为红军”[21]P288。

在其他苏区对待土匪问题上也有过深刻教训。闽东地区民风强悍,因受残暴的封建压迫,生活无着,不少人铤而走险上山下海当“土匪”。这些人确实作战勇敢,会使用武器,懂军事,所以在暴动和游击队建立初期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带有破坏性,流寇思想较严重,纪律松懈,想发洋财,甚至抢劫。闽东苏区的连江县游击队存在“公开绑票和拦途劫掠的行为”,“行动只是为着弄钱弄枪,不是以发动和帮助农民斗争为前提”,“于是乱打乱抢,妨碍到中小商人的利益,造成一种极端混乱和恐怖的现象”[22]P148、153。叶飞就提出:福安党“一片的土匪现象”[23]P225,“一支百把人的游击队,只要有五六个‘土匪’分子,就能控制这支队伍,改变政治方向,发生变质为土匪部队的严重危害”[24]P32。特别是一些“土匪”分子在游击队担任班长、副队长职务,享有“勇敢”名声,影响和掌握部分群众,处理不当就会发生问题。而且土匪作风还危害到党内关系。福安中心县委书记詹如柏与福安、寿宁、霞浦、宁德等地土匪都有来往,还结拜兄弟,尤其是以土匪行为处理党内关系,随意把持不同意见的党内负责干部“当成反革命杀掉”,试图暗杀叶飞的刺客也与他有牵连。[25]P166莆田游击队因为成员大多数是民团起义过来的,使攻打江口的行动遭受严重失败,为此省委批评“对土匪的策略是采取勾结妥协的态度,削弱了党在群众中的影响”[26]P75。

所以对流氓土匪实行清洗也是有原因的,特别是苏区建立政权实现局部执政后,这也是建设人民军队的必要举措。因为“这些分子如不洗刷出去,把工农革命分子参加红军、赤卫队以代替他们,改变红军赤卫队的组织,则这样的红军、赤卫队是很危险的”[27]P327。洗刷土匪成分及作风收到成效。厦门中心市委巡视员许依华在巡视中发现,安溪、永春党“完全是受了土匪流氓的意识包围”,“用拉夫式的拉进许多流氓、土匪”参加党和游击队,使得安溪游击队成为“变相的土匪和流氓”、“土匪领导的游击队”,于是决定“对所有的土匪完全淘汰”,“肃清土匪意识,改造游击队”。行动取得成功,淘汰了土匪分子,收缴了土匪持有的枪支,对游击队进行军事政治训练,终于使“安溪游击队从此才正式在党的手里”[28]P204-208。省委指示莆田:对土匪工作亦须加以注意,但要纠正过去与土匪领袖勾结妥协的错误。要加紧对于土匪下层群众的工作,瓦解其组织,在军事上必要时可利用,在政治上绝对不可让步。[26]P82福州中心市委书记陶铸也认为:莆田、福安、连江三县的游击队,“无形中混进了许多非阶级的分子,土匪流氓”,存在发洋财、队员带枪跑,曾一度瓦解游击队的现象,经过斗争,“成份上有个很大的改造,尤其反土匪流氓的斗争,……现在游击队是可说才真正成为工农的武装”[29]P63。闽粤赣边区在经常遭受土匪的骚扰后,提出消灭土匪的政策,发出《关于消灭团匪与土匪问题给各级党部的指示信》,虽然提出要坚决的进行从政治上来夺取土匪团匪以及在他们影响之下的群众,要拿土地革命来影响以致于瓦解他们的群众,特别是对土匪家属(工农分子不是土匪头子的)要和其他工农群众一样看待,一样分田,但提出“要坚决向土匪及团匪采取进攻策略,首先要选出那些较弱的部分消灭他们。……坚决的运用活泼的游击战术不断的向土匪团匪进攻”[30]P227。从闽西苏区留在墙上的标语也可证明,如“消灭万恶团匪”,“消灭江中鳌土匪”,“打倒团匪周焕文”,“消灭土匪,完成革命”等。闽东党组织和游击队采取措施,坚决清除“土匪”分子。同时动员一批党员和纯洁的贫雇农参加游击队成为基本力量;抽调一批区委干部担任班长、副队长和政治指导员。实践证明,对“土匪”分子区别对待的政策是正确的,苏区的土匪问题得到了相当彻底的解决。

二、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福建省中共与土匪的统战关系

三年游击战争时期,情况又有所变化。随着第五次反“围剿”的失利,苏区的丧失,原来得到解决的土匪和乞丐问题又冒出来。而且在游击状态下,没有固定的地区,必须开辟新的游击区,这样就必须与原来占山为王的土匪打交道,所以做好土匪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又因为过去苏区土地革命的影响,日本侵略使中国的民族危机加深,以及蒋介石卖国残民及其对土匪收编缴械屠杀政策的结果,“使闽西南广大土匪群众日益走上革命化的道路”[31]P81。这些使开展土匪工作更成为可能。于是福建各块苏区党组织和红军根据形势变化,开展了争取与联合土匪与会匪的工作。

与土匪建立特殊统战关系,有利于红军休整,实现从土地革命战争向游击战争的战略转变。属于闽西游击区的(龙)岩连(城)宁(洋)边区,山高林密,土匪如麻,官匪不分。岩东的土匪原是赤美山、林雨膏的部下,林曾被红四军收编,后因吃不了苦而逃回为匪。红军游击队要建立游击根据地,就必须解决好与土匪的关系,对土匪采取合适的政策。1935年5月,第一作战分区司令员罗忠毅和政治委员方方,率领明光独立营从永定重返这一地区开展游击战争。当时方方就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在土匪不受国民党军收编,不抽收据点内群众保护费,不强奸妇女的前提下,游击队可以与土匪订立互不侵犯的条约,并在与土匪接触中逐渐教育争取其为人民做事。根据这一原则,各小分队积极开展争取与改造土匪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位叫黄治平的参谋,参加革命前曾在这一带做泥水匠,所以对当地地理和老百姓都很熟。他通过老百姓的关系,和土匪头结拜兄弟,吃血酒,订盟约,争取土匪让出占据的两个小村庄,作为落脚地,这样也使伤病人员有了比较安全的疗养所。红军游击队以自己的战斗力作后盾,对土匪实行以礼往来,以义说服,与其建立起有条件的友谊关系。红军还把在战斗中缴获的部分枪支和服装分送给土匪。对于国民党军队企图利用团匪、土匪来打游击队的阴谋,则通过和我们建立友谊关系的“土匪阿哥”去警告、说服,要他们不要上反动派的当,做到互不侵犯。有时还帮助和配合“土匪阿哥”打击当地民团或地头蛇,使土匪更加佩服红军的游击战术,认为“打仗有了红军作靠山,不怕了!”正因为采取正确政策,取得了土匪的帮助,所以红军游击队很快就在边区站稳了脚跟。

与土匪建立特殊统战关系,有利于开辟新的游击区。1934年10月,莆田中心县委书记王于洁与厦门中心市委接上关系,并获悉中央主力红军已撤出苏区长征,于是决定重新创建一块相对稳固的游击根据地。莆田常太东北与广业山区接壤,西部与仙游兴泰交界,有较好群众基础。当时该区外坑村有一位在大革命时期与共产党有统战关系的民军营长雷觉苍,所部后被国民党欺骗收编,雷遭杀害,其子雷光熙只得拥枪自保。县委先后派郑金照、陈建新做雷的工作,争取雷献出所藏枪支弹药,加入革命队伍,从而使这块游击根据地得到巩固,并以此为依托,灵活机动地向莆田的山区、平原和沿海开展游击。

闽中游击区的罗汉里,有一位叫刘春水的土匪头子,手下有百余人,盘踞在方圆百里的深山密林。当时国民党以收编的名义,将刘春水诱杀,但其手下还很活跃。为了开辟这里作为立足点,1935年5月,中共福清县委委员、福(清)、长(乐)边区特别支部书记陈云飞通过认罗汉里农民钟来顺为“干爹”的形式进入这里。正好刘春水的叔叔刘阿和的妻子棋山妹与所认“干妈”是表姐妹,通过这层关系,与刘阿和建立关系并结拜为兄弟,这样游击队进入罗汉里,正式成立闽中游击支队。刘阿和担任了支队后勤部长,他手下的10多个人都被吸收到支队里。[32]P431从此,游击队以罗汉里为基点,一面给农民办识字班,宣讲革命道理,宣传党的政策;一面积极活动,到周边地区打地主、民团,征集钱粮。至1935年9月,基本肃清了根据地周围的土匪和民团,当地群众纷纷投奔游击队,部队迅速发展到100多人,装备也得到很大改善,游击区域扩大到永泰、福清、闽侯、莆田四县边区,胜利坚持了游击战争。

为了有利于开展土匪工作,游击队区党组织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了对于土匪的具体政策。1936年1月5日,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作出决议,提出:对土匪策略,我们也是争取他们到抗日讨蒋与土地革命方面来,告诉他们不起来救国,不打倒蒋介石,将来无立足之地,要指出他们被军阀收编的危险,忠告他们不要乱抢工农财物,告诉他们没收日本及汉奸财产与打土豪的出路,在不抢工农、不妨害我们条件之下,与他们订立协定,逐渐争取他们到革命方面来。[33]P39特别告诫:必须慎重不要随便去打击土匪(已变成反动民团的土匪例外),即使对那些反动土匪,也必须设法争取其群众,孤立或消灭其首领。因为已不是苏区,不是采取消灭土匪的策略(只有土地革命后才能消灭),而是要争取土匪来增加抗日讨蒋的力量,来增加反革命统治的困难。

军政委要求注意在白军民团壮丁队与土匪中开展政治工作,根据军政委新的任务决议中关于敌军工作的策略和口号,纠正过去错误倾向,正确的进行与争取白军民团壮丁队(包括土匪)的工作。从而使“在民团壮丁队、土匪、白军中的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在战斗中取得了很大的帮助”[34]P47。

闽西南军政委员会还专门作出《关于争取土匪工作的决定》。《决定》分析了土匪问题产生的根源,认为只有打倒帝国主义,实行土地革命,消灭封建残余,才能根本解决闽西的土匪问题。而蒋介石的收编、缴械、屠杀政策不独不能消灭土匪,反而更加促成土匪的发展。蒋介石一面派兵清剿,一面用欺骗手段收编土匪,收编后又缴械屠杀。如闽西詹方珍、吴赐、叶文龙部及抚市土匪被捕杀,部队被缴械,漳州附近土匪收编后在漳州城被大批屠杀。这些使土匪认清了蒋介石的本质。同时在红军游击队各方胜利影响下,而且在日本大举侵略、民族危亡的形势下,更使一般土匪群众增长着极高的抗日反蒋的情绪,更加倾向于红军。如1936年初,龙岩东方、南靖、漳平、华安一带土匪纷纷与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及红军游击队接头联络,提出愿意配合红军游击队行动,接受红军领导,有些已经与我们订立联合战线。[34]P81《决定》提出:在土匪中工作的总方针是争取土匪“成为现成的抗日讨蒋游击队”,同时领导他们参加土地革命。为此党要在土匪群众中进行艰苦的、耐心的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按照各地方部队土匪的实际情形,周围环境与革命情绪,根据这些不同情形,来决定出对某些土匪不同的策略与联合战线的条件。派去工作的人,开初与土匪可用结拜兄弟、结同年等方式去结合,与之亲密起来,并跟随其到各地多结识其他土匪,以扩大我们在土匪中的关系与线索。

当时闽西游击区针对土匪武装的几种情况采取不同对策。有些可以公开配合游击队打白军民团杀反动派;有些只能秘密帮助调查土豪反动派,夜间配合行动;有些只能做到不打红军游击队,经过时不打枪,替游击队探消息当采买等;更有些则只能答应游击队黑夜经过不打枪,白天不能公开行动;有些可以成立抗日义勇军、自卫军,要游击队派人去指导。对土匪的帮助,除了从政治上去教育领导外,也依照军事上可能与不妨碍游击队争取工农群众条件下,在军事上去帮助他,如帮助他解决某处民团、解决亲蒋派土匪、杀反动派等。

闽北游击区采取打击与争取相结合的办法,做土匪(大刀会)工作。建瓯、政和、屏南、古田等县大刀会势力猖獗,尤其是以林熙明为首的武装大刀会危害最大。身为建松政大刀会总坛主的林熙明,在各地设立有10多个大刀会分堂,组建起300多名大刀会总坛的武装队伍。他以反共面目出现,经常与红军游击队作对,可以说双方积有宿怨。在1935年11月中旬,闽北独立师二团设伏将林部大刀会引入埋伏圈,俘获100多名会徒,然后送信给林,向他说明我党的政治主张和红军的任务,并保证只要他不再与红军为敌,就可派人来谈判解决被俘人员问题。后来林回信表示同意,经过谈判,林接受了红军方面提出的主张,双方缔结了联盟协议:第一,红军与大刀会互不为敌,结成友好,共同对付国民党军和土匪。但红军与大刀会之间,互不节制,自由行动,没有领属关系。第二,红军分批赠送大刀会部分枪支弹药,而各地大刀会也要给红军游击队让路过境的方便。第三,红军派军分区参谋长周觉华驻大刀会总坛,协同双方合作联络事宜;今后如联合作战,所有战利品双方对半分成。第四,大刀会以后搞经济问题,只许搞财主富户,不许勒索贫苦农民。[35]P51此后,二团利用林在大刀会中的地位和影响,争取了该地区1000多名大刀会众,成为一支同情和支持革命的力量。不久,在林熙明大刀会的配合下,二团接连袭击了棠口、葛畲、筹岭、大嵩、千仙岗等地的国民党军和民团,把游击区域扩大到闽东北地区。林部曾一度被红军收编,由林任该部大队长。

与土匪建立特殊统战关系,有利于保存游击队有生力量。1936年国民党军队对常太根据地发动大规模“清剿”,形势严峻,闽中特委决定撤出常太,在靠近永泰交界的莆田北部山区建立新的游击活动据点。特委派黄国璋进入山(杉)溪与土匪黄开元谈判,双方以“互不侵犯”为条件达成协议。同时做黄开元及黄的对手两派的工作,说服他们不再交手,结果两派都对游击队表示欢迎。又找山溪周围岐山、上院、黄龙、洋尾等地大刀会谈判,说明彼此通气,互不干扰,这样游击队终于找到一块休整的立足之地。[36]P386

通过与土匪的特殊统战关系,还使闽北与闽东红军得以胜利会师。政和、屏南、周宁交界处的洞宫山,盘踞着陈家辙的土匪武装,闽北和闽东红军游击队都与之有些联系。1936年2月,闽北、闽东红军在洞宫山禾坪村胜利会师。4月,为商讨闽北、闽东、浙西南的统一领导问题,闽北特委领导人黄道、黄立贵、吴先喜、曾镜冰等与闽东特委领导人叶飞等,在洞宫山大窠村“家辙岩”召开著名的“洞宫山联席会议”,协商成立闽赣省委事宜。两块根据地的打通联系与互相配合,对三年游击战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几点启示

通过对福建苏区及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的土匪问题研究,可以给予我们多方面的启示:

首先是必须与土匪武装建立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开展土匪工作,是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的特殊方面。毛泽东曾经说过:“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37]P3所以土匪问题也是关系中国革命的重要问题,因为对于土匪的阶级性质的划分,对于我们认识土匪,分清敌友,确定联合还是打击的政策,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随着全国反蒋抗日形势发展,一般土匪与土匪领袖“都日益革命化了”,因此与土匪建立统一战线是可能的,而且可以上下层同时进行。做好土匪工作,也是积极抗日的重要体现。因为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利用土匪作为军事上占领福建的内应,对土匪采取了积极拉拢政策,对闽北的护国军、闽中的高诚学、闽南的陈维金及自治军都企图联络。所以为了实现抗日,不仅要与统治阶级争取土匪,而且要与日本争取土匪群众,争取土匪成为抗日队伍。三年游击战争期间,这种特殊统一战线工作更加显得重要,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都极为重视开展对当地比较开明的中小地主和上层人物等的工作,采取争取和团结的做法。如闽中的常太游击根据地党城村有一位民军营长蔡春腾,虽然已退隐在家,但在当地还颇有威信和影响,游击队便主动和他建立统战关系,争取团结了许多保甲长和上层人物,从而使红军游击队能够在这块根据地稳固坚持。做土匪工作,建立合作,必须找到合适的关系,如闽中黄国璋就是通过当地王家女婿是黄开元部下的关系,洞宫山土匪与闽北、闽东游击队都有关系。这对于事业的成功是重要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接近土匪,才能得到他们的信任,才有利于商谈互不侵犯甚至合作的事宜,而且这种临时性的协议才能得到巩固。当然也必须给予土匪以利益,如给枪支弹药、赎金以及帮助消灭作恶多端的其他势力等。

在对土匪建立合作关系时,应在不妨碍我们争取工农基本群众的条件下进行。由于土匪无产阶级性的乱抢乱杀行为,一般群众是痛恨的,如果我们无条件的与土匪联合,只看到枪杆子的力量,而不顾群众,致使减低甚至丧失党和红军在群众中的政治影响,这将是得不偿失。因此与土匪的联合战线,一定要在不侵犯工农利益(如不抢工农财物,不掳工农子女,不强奸妇女,不抢劫商店等),不破坏群众斗争与组织条件之下进行。总之,要在群众力量之下,使我们更便利去教育土匪,争取土匪,与土匪订立不侵犯工农利益条件,进行统一战线。[34]P84而且“一定不要机械的平均主义的提出死板的条件,反使对方不能接受,妨碍统一战线的进行”[34]P83。

但对土匪改造也有过高的估计,如提出在可能条件下,可将几部分土匪联合起来,举出各部进步分子与领袖成立委员会,以为总的领导机关,一致行动,并应吸收最进步分子(有群众观念,造成土地革命者)建立党的组织,成立支部,在土匪中起核心作用。这在当时是难以做到的。[34]P83-84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土匪的阶级性模糊,思想行动都与一般工农群众不同,变化也很快,因此红军游击队在土匪统治区域内行动或配合行动时,一定要小心戒备,随时提防土匪的叛变与陷害。如闽中的何兰英是罗汉里土匪头子刘春水的妻子,后来参加了游击队,在国民党军队“清剿”的困难时刻,她串通红一支队支队长魏耿投敌叛变,因为他们对各方面情况都很熟悉,给革命造成极大的危害。

其次是必须根据不同的时期实现政策的调整和转变。在土地革命战争的苏区时期和三年游击战争时期,对待土匪的政策和做法虽然也有延续性,但也必须适时进行调整和改变。苏区时期,土匪问题也是关系到人民军队建设的重要问题,当时采取收编、改造、清洗政策是合适的,因为红军的人民军队性质和严格的纪律性是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关键。正是苏区时期经过清洗的红军游击队,成为坚强的队伍,在反“围剿”失败后的三年游击战争期间,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终于胜利坚持了游击战争。而在三年游击战争环境中,保存自身力量应该是第一位的,而发动游击战争也是为了保存革命的火种,所以在当时,壮大游击队力量反而是次要的,所以对于与土匪的关系就有所改变,只要能够互不敌对,相安无事,就达到了目的,而对于吸收或改编土匪武装并不是很必需,反而改造的任务轻了,更不需要进行清洗和教育,所以这种关系较好处理。较多的是做好联合工作,订立互不侵犯协定,互不干涉各自事务,至多有时双方在军事行动方面配合支持,这样各自都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和自由度,比较容易做到。对于土匪对革命的态度比较宽松,来则欢迎,去也不管,尊重他们的选择。如红军游击队整编成新四军北上后,对有些原来已经归附的土匪武装何去何从并不强求。闽北的林熙明不愿北上,从而脱离红军队伍,仍从事土匪生涯,后来被国民党当局诱杀。还有山溪土匪黄开元,表示绝不会参加红军的队伍,不受约束。游击队也尊重他的意见,但要他必须保证保持中立,不得妨碍游击队的行动,不准暗地勾结国民党引狼入室。

再次是必须根据对象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办法。对待土匪的政策,必须是有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土匪流氓的成分非常复杂,内部也是鱼龙混杂,必须采取不同做法。闽西党组织就认识到,游民阶级中半失业与完全失业的不同。半失业的,即使一面做匪,仍可以参加革命;完全失业的,在闽西或做匪,或当民团,“大半是附属于反革命势力的”,“对付他们是很要注意”。和民团商团勾结的土匪刀匪“始终是工农群众的一个敌”[12]P143。所以对待土匪的策略也是多种多样的,并非如有些论文所述只是单线条的。制订的政策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变化,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做法,这样才能收到实际效果。

与土匪建立特殊统战关系,也是挑选那些比较开明的对象。如林熙明同当地土豪劣绅矛盾很深,队伍号称“顺天救民军”,陈家辙也是挂着“劫富济贫,保境安民”的旗号,这样才有合作的基础。而对于那些反动土匪(团匪)则采取坚决打击的政策。在岩连宁,就提出“主要任务专打华仰侨、周焕文两部分团匪及地方反动地主武装,不和敌正规军正式作战”[34]P369。为了开辟游击根据地,方方率领红九团首先是消灭盘踞在永安小陶、姑田的华仰侨部团匪。派出七连夜袭华匪,直捣其老巢。接着继续扫荡连城赖源,宁洋大吴地,永安西洋、林田、苦竹、大陶、小陶等地的团匪,缴获步枪200余支。在两个月中,以宁洋的成达社、陈东坑、凤村为中心,将周围的团匪完全肃清,建立了横直300 余里、人口四五万人的根据地。[38]P358闽北红军游击队对盘踞在镇前至杨源一带以及政、屏、瓯边境危害较大的汤德崇、薛绍涛、薛志浩、李祖愿、李祖侗股匪(老百姓称“五大头)进行了打击,直捣岭头山庙土匪老巢,当场击毙薛绍涛、李祖侗,其他土匪逃遁远去;闽中工农游击队第一支队在罗汉里策动刘春水余部弃暗投明后,设计把另外两股土匪驱逐出境。闽北独立师第二团解除了后顾之忧后,集中力量肃清周围的反动民团,打击和分化了两支土匪武装,很快打开了局面,建立了以玉山、迪口为中心的游击根据地。

土匪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产物,它对中国近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产生过重大而复杂的影响。我们对福建苏区和三年游击战争中土匪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化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开展革命斗争历史,及其革命过程的复杂性、艰巨性等的认识,更加深刻理解革命不是一帆风顺,须经过多方探索才能最终找到成功之路,更加证明胜利是来之不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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