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编辑部摘编
以“改革之手”点燃创新驱动引擎
——中办国办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 本刊编辑部摘编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是一份详细的“施工图”。“三个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有着很强的针对性,突出了现实意识、问题导向。
科技体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过去各部门从各自定位出发出台改革措施,缺乏有效衔接协同,造成政策落地难、落实难。《方案》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确定的一项重点任务,最基本的定位就是支撑科技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着力增强科技体制改革的整体性,不是就科技改革论科技改革,而是要打破科技经济“两张皮”, 形成系统、全面的改革部署和工作格局,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通道。
我国科技发展正进入重要跃升期:2014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超过1.3万亿元,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超过7000万人,已是第一科技人力资源大国。在包括“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一系列重大科技体制改革举措出台后,今后一个时期科技体制改革的整体安排已经落位,让科技创新充分输出动力,正需要以“改革之手”去点燃驱动引擎。
不怕慢、就怕站,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已等不得。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迈向中高端,科技创新既是新动力,又是关乎发展质量的关键要素。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科技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借此可以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通道,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改革是否到位、能否有效,直接影响到科技创新的新引擎能否全速发动。如何让2012年才达到50%的科技进步贡献率尽快追上发达国家的70%-80%?怎样让科技成果整体转化率和产业化不再在低位徘徊?这些都迫切需要清除科技领域多年来一直存在的痼疾,清除科技体制机制中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障碍。
改革不是撒胡椒面。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指出方向后,以问题为导向,就是聚焦制约科技创新和驱动发展的突出矛盾,找准突破口,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提高改革的质量和效益。因此,从方案看,“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科研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以及“加大对科研人员转化科研成果的激励力度”等细节,针对的就是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评价激励机制不适应科技人才发展等顽疾。
如同有关人士所指出的,“出台的改革举措不少,关键是要落地生根产生效果”。“落实落地”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这次的实施方案作为一系列改革举措的“联络图、关系网、路线图和时间表”,由40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实施,每一项改革举措都确定了牵头部门,并要求以台账形式,对每一项改革任务明确标志性举措、具体成果形式、牵头部门和时间进度安排等要求,力争使改革可落地、可检验、可督查。
《方案》的出台,只是一只靴子落了地。140多项改革具体措施实施到位,激发出创新活力,还需要整体协同推进。不久前的中美互联网企业家“排排坐”,阿里巴巴和亚马逊、腾讯和脸书等“对对碰”,能感受到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正在追赶曾经的巨人对手,尽管美国企业在体量和创新水平上仍有较大优势。也只有坚持科技体制改革目标方向,深化各项改革举措,才能实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3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