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哲夫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409900)
浅析秀山花灯的宗教意识
陈哲夫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409900)
秀山花灯作为我国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文化底蕴和内涵都是非常宝贵的精神财富。充分发掘秀山花灯的文化内涵,深入剖析秀山花灯之中蕴含的宗教意识,不仅有助于我们更深入、透彻的了解秀山花灯,而且对于秀山花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秀山花灯;宗教意识;宗教舞蹈
秀山花灯是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其研究、保护和继承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秀山花灯的基本情况出发,从秀山花灯的传统起源、形式和精神等方面分析其宗教性,以求理清秀山花灯文化与宗教文化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
秀山花灯是一种古老的民间歌舞说唱艺术,又称跳花灯、耍花灯、玩花灯,起源于唐、传入于北宋,延续于元、明、清,发展于民国,兴盛于新中国,是集宗教、民俗、歌舞、杂技、民间吹打、纸扎为一体的综合性民间歌舞表演艺术,是我国宝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秀山花灯是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苗、汉各族人民喜爱民间歌舞,历史悠久,遍及全县各村寨、城镇,其中尤以隘口、清溪、兰桥、平凯、迎凤、涌洞、海洋、溶溪、峨溶、玉屏等地为最盛。
2006年5月20日,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申报的秀山花灯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秀山花灯的演出,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主要包括:设灯堂、启灯、跳灯、辞灯、烧灯。
在秀山花灯中,设灯堂带有浓厚传统宗教仪式。花灯班出灯前,都要设灯堂,以供奉“金花小姐”“银花二娘”花灯神等神位,由德高望重的掌调灯师傅安神位、点香烛、烧纸钱、《安位》《唱位》《开光》《梳妆打扮》齐唱《起灯调》,其后花灯班就外出跳花灯。
跳灯,又叫出灯,是秀山花灯的主要表演活动形式。事先给接灯主人家下灯贴,花灯班将在接灯主人家堂屋或院坝中跳灯。跳灯根据接灯主人家的实际要求和情况,选唱相应的花灯调举行。
辞灯,是秀山花灯请花灯神回天举行的辞灯仪式活动,每年的正月十五晚上,花灯班在原启灯堂将半月中所唱的花灯调收唱完毕后,由德高望重的掌调灯师傅下牌位,大家就打着响器至附近河边或溪流边,起大火烧花灯及神位,把神送上天、瘟神送下海,同时跳灯人从火上跳过,祈求平平安安。
在秀山“还愿星菩萨”的祭祀活动较为普遍。凡是遭遇家庭不幸许下口愿,祈求“罗神爷爷、罗神娘娘”的护佑,就订有三年一还的“长寿愿”和一年而过的“过堂愿”,通过还愿,实现长寿百岁、多子多财、驱妖逐鬼、五谷丰登的愿望。
据传以上之神来历有二:其一是洪武元年,人类被大水淹没,只有罗家湖的兄妹两个藏在葫芦之中才免遭此祸。在此之后,兄妹二人成婚,逐渐有了后裔,繁衍百家姓。人们便认为他们是先根先体,可以护佑子孙,并且有求必应。其二是慈尤俩人出征抗敌,不幸战死沙场,头颅被砍,被当地的小娃娃们用木棒将头颅穿在顶端带到各家各户玩耍。由于信奉神灵,太上老君施法术降于小娃娃们,将慈尤二人封为“罗神爷爷、罗神娘娘”。从此人们信奉这两个神明,认为他们既然有保家卫国,抗敌除暴之勇,定然也有斩妖驱邪,确保安宁之威。秀山花灯中的“愿灯”,即为某一家为了求子生财,消灾灭病而许下的“花灯愿”,以祈求“金花小姐”“银花二娘”庇佑。敬奉宋朝仁宗皇帝许愿而留下的两盏“日月灯”(又叫做公母灯),通过跳灯、烧灯,送走痘神、麻瘟等一切瘟神。后来,黎民百姓就以供奉吉祥之灯来消灾灭病、祈求幸福平安。以上所述,全都属于民间传奇,虽然算不上真实史
料,不过这也反映了当时的人们无法抗拒自然,只有将希望寄托在天地神明的庇佑之上,体现追求幸福生活的向往。因此,“还愿星菩萨”和“还花灯愿”的活动,只不过可以让当时的人们盼得在精神上减轻一些痛苦,在物质生活中能够多享受一点美好,仅此而已。
秀山花灯舞蹈大多以一旦(幺妹子)和一丑(赖花子)的“跳团团”为主,传说中这两个人是天上的金童玉女下凡辅助仁宗皇帝还“花灯愿”的仙体。“跳团团”的原始跳法是幺妹子手执折扇和手帕,赖花子是徒手或手执三角旗、蚊帚,舞蹈动作较为简朴。后来因为“还愿星菩萨”的活动中敬奉的神明也有“花林姊妹”的神位,在做法事的过程中又有“金童玉女敬酒,金花小姐、银花二娘献熟”等相似的流程。在做法事和跳花灯的过程中,做法事的还愿师父不断的把做法事时的很多动作以及“愿戏”中的一些艺术表演传授给花灯班学习,因此,花灯舞蹈中的宗教色彩也越发的浓烈,花灯舞蹈的动作也更加多姿多彩。
“愿戏”中,师娘(小旦)和徒弟(小丑)的二人表演较为丰富。师娘的头饰是黑色的丝帕,下垂一头长辫,身穿大襟的浅色上衣,深色裤子,腰间围彩裙,手执折扇和手帕,出场即起舞,从头到脚进行细致的梳妆打扮,走路的步法以“堂步”“寸寸步”为主,舞动折扇、手帕的动作比较自然,有着秀丽、斯文的特点。徒弟头上捆红色布帕,身穿和尚衣,扎扎裤,出场就打岔,讲一些逗人取笑的话,如:“闪开,闪开,徒弟上桌来,人往桥上过,水往桥下流,豆子推烂就生芽,煮熟鸭子会走路……”,跳起“三步岗”,半蹲着“提腿”过堂,异常幽默风趣。
以上形式的艺术表演,在平坝、丘陵地区的花灯班已基本普及,法事中师娘的步法,被跳花灯的幺妹子逐渐发展改进,出现“一字步”“叮叮步”“细二步”等新的步法。在舞动折扇、手帕时,既转圈抖动,又收开自如,这样的表现形式更加丰富了幺妹子热烈欢快的情绪。法事中徒弟的步法,被跳花灯的赖花子变化为矮桩扒膝肩耸动、掏手转身喜相逢、击扇拍腿三脚猫等全新的形式。徒弟的打岔也被赖花子用以即兴编创,更加突出了赖花子的健壮幽默的特点。
还愿老师(花灯艺人)根据做法事时案子中的画像和所唱的内容,赋予了花灯表演各种生动形象的名称,如“武僧踏龟”“观音坐莲”“苏秦背剑”“童子背观音”等。还愿活动中的开山大将,在开桃源洞请诸神时,所跳的动作“转圈提腿”,在花灯中也有“打尖子”的舞蹈动作。特别是戴着面具的土地公手中拿的蒲扇道具,在花灯舞蹈中更是被运用的变化无穷。尽管“还愿星菩萨”的祭祀舞蹈,在花灯中发展已较为完美,但是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流露出它原来的痕迹。因此,秀山花灯舞蹈的绚丽多彩、久传不衰,与宗教舞蹈的渗透和结合有渊源关系。
秀山花灯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宗教,有着浓浓的宗教气息。这种宗教性渗透在秀山花灯的起源、形式、精神内涵和继承发展等各个方面。因此,充分发掘秀山花灯文化的宗教内涵,对于秀山花灯的研究保护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刘春,许微.花灯[M].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
[2]慧中主编.人类与科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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