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梅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山东菏泽 274000)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治规模大、投资多、任务重,当地政府对项目实施非常重视,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和顺利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各项工程建设任务,项目批准实施后,成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区有关乡镇也组织成立了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障等相关问题的处理。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得力的组织网络,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优化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宣传车、公告牌等方式大力宣传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
为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发展,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明确规定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法人制、招投标制、公告制、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认真执行项目六项制度,促进土地综合整治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项目指挥部、监理单位、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密切配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天气情况,分清主次,科学调度,全面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及时协调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要求施工单位组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加班加点务必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充分发动干部群众,让项目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项目指挥部把每项单体工程的设计标准以书面形式发给村委会,工程施工时由村委会安排2至3名群众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由于项目区干群的积极参与,有效解决了项目区面积大、工程散、难监督的难题,确保了工程质量。
在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针对项目变更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财务结算资料、图纸资料、会计帐薄等内业资料和外业工程专家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认真学习、讨论,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安排有关人员抓紧时间逐条进行整改和完善。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技术性强、牵涉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多部门,单靠国土部门不可能完成任务,形成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整治队伍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六项管理制度是做好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实行公告制,通过宣传牌、标语等,对项目区位置、建设内容、工期、投资等情况进行公告;实行招投标制,规范操作,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施工队伍业绩优良,技术实力过硬;实行监理制,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严格检查,保证工程质量;实行合同制,对招标代理、监理、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等参建单位逐一签订合同,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责任;落实审计制度,通过实地查看施工现场、看内业、查账目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