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威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长沙 410004)
目前,在环境科学界,所谓生物降解就是通过生物作用将污染分解成小分子化合物的过程,这里的生物,包括各种微生物、高等植物、动物等。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农药污染的范围比较大,能够对整个自然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同时,由于现阶段的土地面积不断减少,而农药污染的范围却在扩大,这就为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提供了较多的挑战。随着时间的推移,农药污染对我国的土地、各种资源所造成的破坏,都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建设和经济的提升。倘若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能有效的处理,势必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在此,本文主要对农药污染的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展开分析。
由于在各种生物降解中,微生物所引起的作用最大,所以一般提到微生物降解就是指微生物降解。生物修复是近年来才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技术。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资源上的竞争处于劣势状态。在以往的国际竞争中,我国可以用“地大物博”来形容,但随着资源的过渡开采、土地面积的减少、污染的扩大、自然环境的破坏,我国现阶段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资源和土地的需求了。农药污染在很多方面,都会造成严重的恶性循环,且不易修复。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对农药污染的生物降解进行分析,选择合适的技术和方法,更好的处理农药污染的各种问题。相对而言,生物修复技术的出现,为农药污染开辟出了一条全新的途径。从大的方面来讲,生物修复主要是利用特定的生物,包括植物、微生物、原生动物等,以此来吸收、转化、清除或者是降解环境污染、实现环境的净化,通过该措施来完成自然环境中的生物修复,更好的保护环境。由此可见,在目前的工作中,农药污染的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是重点的工作,需引起高度重视。
在现阶段的技术发展中,农药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成为了化解农药污染的主要措施,并且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但是,现阶段的很多地区,在农药污染程度上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的农药污染根本没经过测定,欠缺必要的数据和资料。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要想更好的实施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就必须明确各种影响因素,否则无法取得理想的工作成果。
农药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物质,近年来在其中添加的有害物质不断增多,其可降解性也在降低,这本身就给农药污染的化解提供了较多的困难。通过对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的实验,发现没有任何一种微生物,可以降解所有的农药。也就是说,我们在应用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的过程中,只能是通过联合的方法来应用,不能单一的应用,否则势必导致农药污染的反复出现。值得注意的是,农药的浓度,对微生物降解农药的影响比较大,倘若农药的浓度过高,则可能超过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的范围,意味着根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药污染。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展开深入研究的。另外,倘若农药的浓度过低,则无法保证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的顺利实施,因为在浓度过低的情况下,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缺乏反应和降解的条件。
从理论上来讲,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的确能够对农药污染的化解,提供较多的帮助,且还给自然界一个干净的土地和水源。但是,理论与实际的差异非常大,理论上的条件都是假设的,而实际工作条件则无法轻易的改变。就现阶段的工作来看,微生物群体的活性,成为了影响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的重要问题。首先,特定的农药只能运用特定的微生物降解。在这个技术高标准的时代,农药污染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方法进行处理。由于现阶段的农药在化学物质上比较复杂,因此只能是运用特定的微生物进行降解。其次,在降解和修复过程中,温度、湿度、酸碱度、营养等等,都成为了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的重要影响因素,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错误,势必会导致降解程度的下降,在修复过程中,也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
在大量的分析和研究后,虽然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实施存在大量的阻碍,但落实工作还是存在较高可能性的。我国目前的很多地区,已经意识到了农药污染的严重,并且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抵制,包括净化土地、研究新品种等等,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此,我们在应用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的过程中,需要将其优势发挥出来,并且重点研究薄弱环节。在此,本文就农药污染的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展开论述。
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的应用,需结合自身的优势与农业的客观限制来完成。本文认为,在今后运用生物降解和生物修复的时候,可尝试在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1)高效运用。农药在自然界中由于光解、水解及微生物降解等各种因素的作用,总会逐渐降解,但速度相对较慢。生物修复的作用就是加速农药的降解过程,因而它具有高效的特点。(2)安全使用。在大部分情况下,生物修复只是一个自然过程的强化,其最终产物是CO2、水和脂肪酸等,不会形成二次污染或导致污染物的转移,可以达到污染物永久去除的目的,使土地的破坏和污染物的暴露减少到最小程度。值得注意的是,生物修复技术可以同时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特别是在其它技术难以使用的场地,如建筑下或公路下,其它修复方法无法操作,用生物修复技术则可以顺利进行。
农药污染的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工作,从积极的角度来看,该项技术能够较好的完成农药污染的化解目标;从消极的角度来看,目前的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无法满足所有的农药污染需求,其使用的范围和应用的效果还是有限的。为此,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努力:(1)必须拓宽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的使用范围,尤其是“一对多”的技术。农药的增加速度,远远高于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技术增加的速度,通过实现“一对多”的应用和研究,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更多的农药污染,尽快的恢复更好的土地环境和自然环境。(2)必须减少负面影响。现阶段的农药污染相对严重,利用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副作用,这些副作用的消除,就是最重要的工作。我们不能以小范围污染来换取大范围污染,应从客观上取得阶段性的治理污染效果。
本文对农药污染的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展开分析,从现有的工作来看,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取得的成果,获得了社会上的认同,并且在多个方面,都减少了污染所造成的问题。未来,我们还需要对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开展深入研究,一方面健全技术上的体系,另一方面加强技术的联合应用,为农药污染的治理和解决,提供更多的帮助。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国农药污染的生物降解与生物修复,能够取得更大的进步,创造出更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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