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培艳 ,冯乐娟 ,甘培英
1.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甘肃兰州 730050;2.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甘肃兰州 730000
整合医保制度职责,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大医保制度的职责统一起来由一个部委管理,是国务院深化和推进“大部制改革”的重要举措[1]。2013年3月26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于当年6月底前完成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医保的职责(简称“三保合一”)。然而,两年过去,除有部分地区在整合城乡医保统筹、缩小城乡差距、加快保险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以外,时至今日,全国层面的“三保”尚未完全形成“合一”。
自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以来,三大医保的归属权到底“花落谁家”便成了业界争议的焦点。基本医疗“三保合一”的职责调整主要涉及人社部和卫计委。按照中编办最初的医保整合方案,是将属于卫计委管理的新农合职责划归入人社部,这样医保“三合一”就统归人社部门管理。对此方案,人社部持赞同意见,卫计委则表示反对。卫计委一直坚持的最主要理由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由卫生部门统管医保制度,且“三保归一”由卫计委管理将更专业,内行管理将更利于老百姓,“一手托两家的大健康”政策,将会统筹考虑参保人和医院双方的利益,可以更有效地使用好医保资金。人社部方面则认为,人社部在医保基金平衡上具有优势,能够真正实现“第三方管理”,认为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能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2]。同时,在医保整合的讨论中,对医保基金的管理也是人社部、卫计委争议的焦点之一。在卫计委方面看来,全国13亿人口,参加新农合的人就有8亿多,而且有实践证明,卫计委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效率很高,三大医保的管理权应该都由卫生部门管理;人社部门则认为,新农合属于社保范畴,新农合既然选择了社会保险的制度模式,理所应当应该由社会保障部门来统一管理[3],相应的基金管理也应该调整至人社部。因此,对于三大医保整合后,由人社部管理还是由卫计委管理,至今尚未定论。
所谓制度碎片化,就是对同类风险的社保制度按不同人群进行分割的方式来实施。我国现行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典型的城乡分割、就业人口与非就业人口分割。因为我国的医保改革采取的是先局部试点后逐步扩展的渐进策略。从1998年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03年开始试点并陆续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然后到2007年开始试点并逐步完善的覆盖城镇其他人口的居民医保制度,可以说是涵盖了包括职工、城乡居民等诸多人口,达到了全民参保,但“三保分立、分灶吃饭”的碎片化医疗保险制度,也导致了各种医保制度之间管理部门、保障水平、补偿方式以及费用监管等方面的诸多问题。由于部门之间的门户之见和利益之争,导致了医保整合举步维艰,也可以说,这种社保制度的碎片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三保合一”的进程。
由于三项制度多头管理、多轨运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参保人员在医保政策和待遇支付上差距较大,这种分隔的管理体制造成了“新农合”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衔接难、并网连接难、工作协调难等诸多问题,不但加大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给城乡居民带来诸多不便,而且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对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造成了障碍和负面影响[4],在很大程度上也阻碍了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者筹资渠道、报销比例及报销目录各不一样,城镇职工筹资额度较大、保障能力最强,城镇居民和新农合覆盖的人群最大,但是保障能力较低,是医保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另外,在“三保合一”的理论框架之下,三大医保药品目录的整合亦是题中之义[5]。并轨后的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制度并轨(包括对参保单位的统一,因为在“分灶吃饭”情况下,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以个人为单位参保,新农合则以家庭为单位参保,险种间保障对象有交叉,即便同一险种各地政策也有差异)、目录并轨(包括城乡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三项目录的整合),对长期以来浪费严重的职工医保个人帐户的功能拓展与转换问题,筹资水平如何统一问题、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与人社部门的“政策补偿比”的融合问题、“三保合一”后如何促进“三医联动”等等,均为整合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目前,全国鲜见把三种医保制度完全并轨的实践,即使有少数地区把三种制度整合在一个部门管理经办,也没有一个地方实现基金互通、补偿政策统一。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向来是老百姓们关注的焦点,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的弊端日见明显。医保“三分天下”的局面造成了财政的重复投入和管理上的相互掣肘,存在着重复建设、职能重叠、资源浪费、管理成本加大、信息不兼容等问题,管理层面也存在协调上的困难;此外,参保人在不同的医保制度之间进行转移接续也存在障碍,城镇居民与新农合“一样人两样待遇”很不公平,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为基础的基本医保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显著,广大农民患者希望尽快缩小城乡差距,将三项制度整合为一种制度,统一缴费,统一保障,实现医疗服务的均等化,与城市居民一样公平享有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也迫切希望“三保合一”,将医院的医保工作由目前的多头管理简化为只围绕一个部门而开展,统一经办流程、整合结算接口。在此现状下,“三保合一”被提上议事日程,成为健全全民医保制度的第一要务。整合医保制度,既是社会公平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管理效率的迫切需要。因此,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责任担当,更需认清形势: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整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势在必行。因为,只有方向明确了,才能从思想上给予重视,只有高度重视了,才能全力以赴为这一目标而努力。
推进城乡统筹医疗保障工作,既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也与当地的医疗保障水平有关,同时还涉及到人、财、物等多方面的整合,是一项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系统工程。因此,各地应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经验,积极配合国家医改大政,建言献策,加快推进城乡医保整合。近年来,在整合城乡医保统筹、缩小城乡差距、加快保险制度等方面,部分地区已经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比如,到去年年底,全国已经有8个省级行政区、38个地级市和91个县区进行了“三保”的整合。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助理、卫生经济学教授吴明早在2012年就认为,碎片化现象与我国的发展状况有关,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同人群收入水平差距较大,这决定了我国在短时间内难以用一个制度、用统一的标准建立适合所有人群的医保制度。因此,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三保合一”还只能循序渐进,逐步推进,而不能急于求成,或一蹴而就。也就是说,只有将这些差距逐步缩小后,才能用一个制度覆盖所有人群。东北师范大学社会保障专家韩俊江指出,试点地区有三点经验可供借鉴:一是“三保合一”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可先探讨“两保合一”,也就是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进行整合,以有效解决重复参保问题;二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制度设计,在政府不增加过多投入情况下可以给民众更多自主选择权;三是暂时不具备城乡统筹条件的,通过陆续开展大病救助、引入商业保险等方式,也可提高农民保障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6],进而通过打破城乡藩篱和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将三项制度整合为一,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城乡居民都能够更好地从医疗保险当中获益,分享医保改革的成果。
医保管理权的最终归属,应取决于医保制度的根本目标,既有利于体现医保制度的特性,实现医疗保险互助共济、均衡负担、统筹调剂、分散风险的功能,又能使有限的医保基金发挥更大的健康保障效应,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公平合理的医疗服务。对此,很多专家建议实现医疗保险的归口管理,以减少重复参保率,合理高效配置医疗资源;明确实行城乡医保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三保合一”可先行先试,再渐次推进[7]。由于历史原因和认识的局限,我国目前的三大医保制度各自为政,多轨运行、相互交叉,由此引起城乡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重复建设,既损害了制度的公平,有影响了管理的效率,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浪费,也给老百姓就医造成了诸多不便。而三大医保在待遇的公平性、筹资机制的可持续性、异地就医的便捷性和医疗服务绩效等方面也都存在改善的空间,因此应立足国情,创新医疗保险和管理体制,优化整合管理资源,兼顾医保特性和本着有利于维护公众健康,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建立一种在不分地区、城乡、身份情况下的、具有医疗保障财政投入长效机制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构建全国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险政策框架、彻底实现“三保合一”奠定基础。
“三保合一”不仅要考虑基金安全,也要考虑医改如何实现“三医联动”。“三医联动”即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通俗的讲就是医院、医保、医药改革联动。目前已经有多个地区率先进行了城乡统筹的探索实践,为医保整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给人们以很好的启示。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统筹城乡医保体系通盘考虑,提出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便于各地贯彻执行,以利于破解制度壁垒所造成的险种间的衔接难题。当前,医改已经步入深水区,如何让有限的医保基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是顶层设计考虑的首要问题。政协委员何伟认为,由于目前“三保”的业务不是统一经办的,各机构各自有其管理部门,资源浪费且管理成本上升,不仅是对医保的管理部门,还有对患者、家属、定点医院都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因此,何伟建议,在医改过程中,把“三保合一”作为关键的一步来解决,加快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工作。专家认为,现行的三种医疗保险制度中,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有很多相同之处,最具融合的基础。比如,两者的自愿参保(参合)、筹资标准、筹资主体等筹资政策基本一致,覆盖人群的经济能力、现有保障受益水平也相差不大。介于各地经济情况、医疗状况不一。因此,考虑先能在省域内实现保障基金管理一体化,成立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实现医保基金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经办、机构垂直管理、资源整合共享,实现高效的管理运行局面[8],以增强基金的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建议国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三保合一的指导意见,明确其管理主体、实施步骤、重点内容、时限要求等,逐步实现行政管理与经办机构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制度整合以及三种医保信息系统的整合,进而最终实现“三保合一”。
“医保改革”关乎国计民生,“三保合一”势在必行。各地需高度重视、责任担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兼顾医保特性和公众健康前提下,优化整合管理资源,有效实施管理并轨,降低医保运行成本,注重国家顶层设计,真正实现三大医保的有效整合。
[1]郑秉文.人社部门管理医疗保险的十条理由[J].中国医疗保险,2013(5):10-11.
[2]李唐宁.七省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三保合一仍有客观障碍[N].经济参考报,2014-05-13.
[3]王东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关键在于认识自觉与责任担当[J].中国医疗保险,2015,83(8):5-7.
[4]潘攀,徐爱军,冯全服.论我国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14(2):84-87.
[5] 徐国.“三保合一”猜想[J].中国药店,2013(11):26.
[6]李亚红,苏晓洲,朱旭东.“三保合一”或成医保制度新重点[N].经济参考报,2013-04-12.
[7]张杰.全国人大代表李沈明:应进一步加快“三保合一”推进步伐[EB/OL].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2015-03-12.
[8]李箐,石睿,王宇澄.政协委员何伟:自下而上实现“三保合一”[EB/OL].财新网,http://china.caixin.com/201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