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伯刚
从图书馆出来,天早已黑透。匆匆到家吃过晚饭,他把书从塑料袋中取出,小心搁在电脑桌面。薄薄一本小册子,《皮蓝德娄戏剧二种》,80年代初期那种绿色网格本,人文版,吴正仪译。两部作品中,他喜欢的只是后面的一种,《亨利四世》。在狂欢节的假面舞会上,一个化装成11世纪德国皇帝亨利四世的青年遭人暗算,从马背上摔下,因头部受伤导致精神异常。他的意识永远停留在摔倒之前那个特定时刻,以亨利四世的身份活在当代社会,穿戏装,把房间布置成皇宫模样,并且在家人的配合下请来几人,化装成宫廷大臣和卫士,以供他驱使。有一天,那是癫狂了整整12年之后,他的疯病突然好了,人清醒过来。起初那刻他是兴奋的,想尽快脱掉假面人服装,卸下重负,打开窗子尽情呼吸。“走吧,走吧,到外面去吧,”他这么朝自己喊。可是此时此刻他能到哪里去?去做什么?
“突然恢复理智的那天,我才发现,我的心都凉了。我意识到不仅头发白了,就连整个人生都变成了一片灰暗,一切都崩溃了,毁灭了。我像一个饥肠辘辘的饿汉赴了一场已散的宴席……”
青春不再,头发已白,席终人散,当年钟情的女人已成他人之妻,早先的生活位置同样为他人取代,自己已全然被社会、被时代所抛弃。惶惑与绝望之中,这位青年给自己所做出的选择是,重新穿上戏装,假装疯癫,在亨利四世的面具下苟延剩下的日月。
短短一个故事,不知为什么会如此打动他。这种打动,似乎是此前读任何书都未曾有过的。随之而来的一个冲动是,很想将此书据为己有。他把书拿在手中,久久摩挲着。这种版本,市面上当然早没销售,要找,只能到什么地方的旧书店旧书摊看看。在接下来的几天,他骑着自行车把市内一些旧书店旧书摊找遍了,当然没有结果。唯一的可能是打手头这本书的主意,找一个借口,比如就说遗失了,赔上点钱。哪怕花再多的钱,也是值得的。他为自己搜寻到许多理由,最大的一条,在这么个小小城市,这样一本薄薄小书,除了自己,再不会有第二个人能产生兴趣的,也没有第二个人识得其价值,当然就更不会有第二个人能如此珍爱。不是有一句话吗,物尽其用,财尽其值,宝刀赠英雄。他应该是此书当之无愧的拥有者。当然所有这些,乃是一闪而过的念头,逗自己暗中一笑而已,不可能当真实行的。明明没可能,明知这种行为有多么孩子气,又有多么下作,为自己所小视,偏又禁不住反复设想,反复纠结。有时弄得自己也不由笑起来,想一本什么破书,能把一个人弄成这般。
书无法到手,他随着有了第二个设想,就是仿照戏中的故事,自己来写一个什么东西。写一篇小说,或者干脆说,搞一个《亨利四世》的中国版。如此清晰并且强烈的模仿要求,此前在他也是从没有过的。当然这同样不能为自己所许可。作为一个写稿者,尽管默默无名,但在内心深处他一直自视甚高,有自己的尊严,自己的内在要求、内在律令。他认为笔下流出的每一个字,都来自于个人生命的血脉之中,而不可能有一丝一毫的仿照,否则自己都会瞧不起自己。但这次不同,他真的无法控制内在的某种冲动。他把所有这些纠结在电话里告诉一位朋友。朋友不以为意,说模仿正常得很么!西方许多古典作品,其中的人物和故事不都成为一种恒久的文学母题,为后来的人反复摹写吗?对同一个人物形象同一个故事,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理解,不同时代更有不同解读。写出各个人,各个时代的独特感受,这就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一种再创作了。他想朋友所说一点不假,自己真的不必在这种事情上过多犹豫。经过几个月酝酿,准备资料,他开始写了。一旦下笔,才知即便是模仿,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亨利四世的故事在皮蓝德娄那里,实在安排得过于巧妙,不能再有一丝一毫变动。也就是说,这个亨利四世的故事只能有一种写法,那就是皮蓝德娄所用的那种,其他方式都是拙劣的,不能成立的。最后小说是写出了,也在刊物上发表,但实际已变成另一个全然不同的故事。
有次朋友相聚,他把自己与这本薄薄小书的遭遇当笑话讲了,朋友们果然开心大笑。其中一位朋友发言,说类似于亨利四世的故事,在西方文学作品中一点也不少见。最著名的如那个哈姆雷特,父亲让人谋杀了,母亲也给人霸占,所有复仇的责任都义不容辞落到他的身上。可是他真的承担不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这些。他能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颤抖,及在颤抖中的思虑和癫狂。还有如奥尼尔《悲悼》三部曲中的奥林,及《悲悼》的原型故事、埃斯库罗斯三部曲《厄勒克特拉》中的阿瑞斯特斯,同样得肩负起替父报仇的责任,他们同样承担不起的,在勉强把仇人杀死后,一个在狂乱中自杀,一个逃到神庙中躲避,乞求阿波罗神的救援。其他如契诃夫《第四病室》里那个给病室里的精神病人治病、最后自己也给关进病室的医生,卡内蒂《迷惘》中被自己的保姆赶出家门的学者,科塔萨尔笔下被外来者侵入住室因而兀自吓得嗦嗦发抖的无名人,当然还有卡夫卡所写的那些躲在洞穴深处虫子般的东西,等等。至于在我们中国,这种在外界压力下无法正常生存,只能装疯卖傻借佯狂以自保的人就更多了,历朝历代,根本无法数清。以至孔子公开鼓吹,邦有道,你就做个智者,邦无道,你干脆做个傻子吧。孔子说:“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智者是很容易做到的,做傻子则必须具备最高的智慧,我们一般人根本做不到。不过我们中国这些疯子傻子,一般只存在于实际生活中,存在于历史文件的记载里,而不存在于文学作品之中。也就是说,某种逸出正常生活状态的异常精神现象,永远与我们这里的文学作品绝缘。
对朋友所说,他不由连连点头。我们一般所谓病癫,当然不只就生理上病理上来说的,更是从心理上从精神上来说。指的正是某种极端的异常精神状态。对此种状态的关注,一直是他平日阅读和写稿时的焦点所在。一涉及到异常的人,这些极端事物,他会变得特别兴奋。好像不落实到什么疯狂之类,这小说这故事就没法读完,也没法写完了。不过要想对文学作品中诸种极端人物做一个具体梳理,一时却又很难,并且也没多大意思。刚才朋友说到的这些,他就觉得有些混乱。比如哈姆莱特的佯狂与《迷惘》中那个给赶出家门后在癫狂中自焚而死的学者应该并不一样,也与皮蓝德娄的亨利四世不一样。哈姆莱特们在生活之外,还必须承担个体完全无法承担的责任,他们在挑着一副沉重的担子前行,而亨利四世、卡内蒂的学者呢,他们什么负担也没有。他们连自己的基本生活也承受不起,连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空气也承受不起。他们让自己身体的重量压垮了,让空气压垮了。
另一个朋友听了若有所思,问:“让空气压垮,这是不是人们常说的,什么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其实又是另一个话题,与亨利四世有相似的地方,更有不同之处。如果说亨利四世是让自身的肉体重量物质重量压垮的话,那个不能承受的轻,我理解大概就是指让自己的精神压垮,让一种反物质压垮。”他轻声这么分析。“不过什么之轻之重,这话题若干年前流行一时,委实过于时髦,也就过于滥俗,让人讨厌。我们今天提到的只是亨利四世。”
他认为,亨利四世的遭遇带有很大的偶然性。那青年原本出身贵族,在生活中是一个非常主动的人,也就是说,是个很正常的人,他有不错的家庭和个人地位,有同样不错的前途,还有心仪已久的女人,对生活对人生怀有不同一般的激情和热望。但正因如此,眼前的一切一旦失去,便彻底失去了,再不可能重新捡回来。即使能捡回,也不是早先那个了。过去的永远过去了。由此看来,这位青年是生活上的一个完美主义者。越宝贵的东西,越珍贵的东西,越不能容许存在丝毫污点和瑕疵。与其受损,宁可不要。或者全部拥有,或者一无所有,不可能有第三种方式存在。
“其实我们自己,别看现在能安安稳稳坐着,一起喝茶聊天,”第一个朋友想了想,说。“我们完全也可能因为一个极其偶然的原因,给一脚踢出正常的生活轨道之外,踢出人生的运动场,就像亨利四世给人一脚踢出了一样。人其实能平平稳稳、平平安安地活着,喝茶、聊天,与朋友聚谈,都是极侥幸,也极偶然的事。只有被生活一脚踢出,才是真正的必然。”
朋友说完,众人似乎都微微吃了一惊,同时沉默着。
“我们这些人,或许并不一定是可能被踢出,而是已经被踢出了呢,”他这么想着,悄悄打了个冷颤,看看身旁的人。“我们都是迟到者,我们,我、你、他,在座的所有人,都有着太多的敏感,却缺乏基本的行动能力,其结果,自然而然会像亨利四世那样,被整个时代所抛弃。不过我们掩饰自己的面具并非如亨利四世的那种癫狂,而是另一种东西而已。”
往远处,往深处
我不是个好动的人,加上自小生于僻地长于僻地,读书毕业后又回到这个偏僻的地方从事教书职业,一年到头守着身边的校园及校园里几个学生,没有任何出外的机会。起初也心安理得,想正好静下心认真读读书,干点自己愿意干的事。上课任务重,日夜忙碌,好不容易盼来星期天、节假日,这是属于自己的时间,当然更加珍惜了。离县城不远,有一处风景区叫东岭,岭上自然生长着大片高耸的石林,石与石之间遍布桃树梨树,春暖花开时节山上山下游人如织。朋友多次约我骑自行车过去玩玩,我不断答应,可内心深处实在不愿轻易抛掷那整整一天时间,事到临头只能一再推却。我就这样让自己沉浸在书本之中,有那么一天无意间抬起头,心里忽然感到一阵没来由的惶恐与迷茫。我觉得自己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是不是呆得太久了?我似乎把自己呆成了一粒尘埃,与整个世界隔绝了。我让整个世界遗弃了。也可能是从这一天起,我开始反反复复做起同一个梦:出外,往远方。梦中有形形色色的高山、沙漠、海洋、人群,还有灯火辉煌、高楼林立,宽大得无边无际的城市。我不停地朝着城市走,可走着走着便迷失了,所有的高楼与灯火永远在迷茫的远方。焦急中醒来,全身上下每每一片冰凉。有时我给外面的朋友发一封信,或到商店买一件用物,往往也能发上半天呆。别看这封信、这件用物不起眼,它却是从远方的大城市辗转而来,或者即将辗转到远方的大城市去,坐车坐船,见足世面,而我一个十足的大活人已经活到何种程度,居然连封信、连件用物也比不上。
又一个暑假到了,我把桌上的书理好,连夜整理行装。那是个赤贫的时代,也是个盛行梦想与浪漫的时代。像我,多年来带着一弟一妹在身边读书,还得不时拿点钱回家交给父母,以应付日常开销,到了暑假把手头的积蓄归归拢,真正所剩无几了。可我心里一点也不在乎,或独自一人,或三两好友结伴,没日没夜颠簸在路途上。每进一家旅馆,我们会大大咧咧把旅行包朝服务台上一墩,头一句话是:“最便宜的房间多少钱?”多半时候,服务员们面露惊异之色,也有的会失声而笑。有一位朋友50块钱出门,竟一直从江西玩到新疆,另一位朋友坐了两三天火车,身上只带了一瓶烧酒,饿了便抿一口,也从上海坐到了广州。我们睡甲板,蹲火车厕所,时不时晕得昏天黑地,却不露出半点怯意。那年海南刚刚开发,我们就似听到高空中什么律令般应约而至,睡公园、睡街心花圃、吃一块钱一份的人才饭,卖报纸、玩扑克游戏,在街头饭摊上帮人洗碗端盘子、到远郊小镇上看带色的录像、到宾馆门前看妓女如何做交易、跟踪阻止黑社会流氓打人抓人等。记得当时我私下里还有一个很明确的想法,就是像一个真正的流浪人那样沿街要一次饭。犹豫再三,终因撕不开面皮、放不下架子而作罢。还有一个朋友有些奇怪,他的旅行好像是单程的,一旦上路就回不来了。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好像只是行走,从一处到另一处,直到现在,一二十年过去,始终没有停下来。有时暗自思忖,觉得他是不是把自己的魂丢在了路上,现在用着一辈子的精力在寻找,看他的样子,可能永远没有找回的一天了。
作为浩渺宇宙中的一粒尘埃,人的生命的确过于脆弱,过于有限,可是在这有限的生命内部,偏偏存在着一种对无限、对永恒的东西的强烈向往与要求。他渴望着不死,渴望有灵魂、有来世,渴望能在无限的时间之上延展自己。于是宗教便产生了。宗教要求是人之为人的一种基本灵性要求,也是人性之中的一种本能要求。这时我们说到旅行,其意义大约同样在此,从某方面说,旅行与宗教确有许多相似之处,它表达的正是人类对另一永恒形式:无限空间的向往与企望。人们每每旅行到一个地方,在他的想象中一定是实行了对这个地方的占有。“某某到此一游,”布满所有风景区的这些歪歪扭扭涂鸦,正是市井百姓对这种占有方式的一种表达。古代文人雅士的表达方式当然要风雅得多,或留字,或题诗,或干脆到石崖上留下一块大大的碑刻。他占有了,于是他便以为自己不朽了。当然,人类的灵性要求并不仅限于此,人们的旅行方式同样多种多样,他们的目光往往并不满足于脚下这片单一空间,而向着更多可能的空间、可能的维度拓进,向人性深处拓进。著名学者施蛰存有一篇文章,叫《绕室旅行记》,写的是他独坐室内所进行的一次知识性、回忆性的旅行。这是一种智性的旅行。还有更多的智者大哲,或长年枯坐于秘室之中,或隐身于寻常的勾栏瓦舍之间,精骛八极,心游万仞,视通万里,独自进行着只属于他一个人所有的内心旅程。在这种旅程中,所有的时间和空间是打乱后进行重新组合、反复折叠的,自然就显得更立体、更浩瀚广袤,行走起来更艰险有趣、更具智性,也更能体现人之为人的本质特征。他们的旅行方向同样很明确:向深处,向暗处,向幽微处,向极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