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超
(山东省烟台市城市水源工程管理局,264000,烟台)
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按照生态学原理,遵循生态平衡法则和要求建立的,满足城市良性循环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水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烟台是中国首批开放的沿海城市、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圈及东北亚地区节点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和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国际葡萄·葡萄酒城、中国最佳休闲城市、中国最美丽城市,而为烟台这些城市名片提供物质基础和环境保障的就是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水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起航点、突破口和推进器,是打造“生态城市”“美丽烟台”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烟台地处胶东半岛,市区多为丘陵地形,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河流多属于季节性河流。全市人均水资源量为435m3,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5,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缺水地区指标下限,目前市区地表水开发利用率不到1/2,属严重的资源型和工程型缺水地区。近几年,随着烟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供水紧张、防洪排涝能力不足、水环境恶化、生态调节能力降低、水土流失加剧、海水入侵等城市发展与水生态失衡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水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烟台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主要瓶颈。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保障烟台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的必然要求。
2012年8月,山东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理念并制定了全国第一个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省级标准;2013年1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烟台市随之陆续出台了《关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意见》《烟台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烟台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国家、省、市一系列标准、意见和方案的出台,为烟台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和理论支持。
而就城市特质而言,烟台也具备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所需要的自然和人文条件。烟台市地貌类型丰富,山、海、岛、泉、河、湖、城融为一体,森林覆盖率高达42.5%,被列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3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显示,烟台在生态城市中排名第八,是中国北方唯一进入前十名的城市,具有较好的生态基础。烟台城市伴水而建,因水而兴,海洋文化、仙山文化、百年开埠文化、道家全真文化等亲水文化底蕴深厚,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既要以这些水文化为人文基础,又可以进一步推动水文化的传承。
烟台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应以保持生态平衡为基本出发点,以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滨海景区为依托,以提升城市防洪、供水能力和生态功能为前提,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为主要目标,倾力打造人水和谐、人水相亲的生态宜居城市,营造山青、地绿、海蓝、水净、城美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山、海、岛美丽相衬,人、水、城和谐相融”的美丽烟台的总体建设目标。
《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构筑的 “一轴两带生态圈”是以罗山、艾山、牙山、昆嵛山为支撑,连接周边山地丘陵、大型水库形成的平行于海岸线的生态保护轴线与南北海岸带;《烟台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构筑的“两横七纵水系生态网”通过南水北调南线、北线工程将全市范围内的骨干河流、大中型水库和南北海岸带串联交织而成。烟台生态水网建设要以 “一轴两带生态圈”和“两横七纵水系生态网”为骨干框架,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上构建护佑烟台全境、和谐互融的湿地、森林、海洋三大生态系统。同时,要在烟台城市发展规划中注重打造亲水元素,使大生态与小景观有机结合,在水网与水景观框架内打造“北纬 37°仙境海岸”。
具体实施中,在流域源头的乡镇、城郊,特别是门楼水库、高陵水库、沐浴水库、王屋水库等重点水源地的上游乡镇,要以提高水质等级、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植被覆盖率为重点,积极开展流域治理;在城区要通过实施截污治污、雨污分流、河湖清淤等措施,大力开展城市水生态环境治理。大型社区和人口密集区应合理规划水环境、水景观,充分开发和利用城区内现有的小型水库、塘坝、人工湖、河流等城市湿地资源,调节局部小气候,提升人居环境,增加旅游资源。要以“水利风景区”建设为单元,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集约建设,在烟台各个区域组团中,逐步建设形成具备一定规模的“水生态观光旅游区”,提高示范带头作用,使烟台的山水格局与城市空间互相渗透,营造“山在城中,水在山中”的桃源仙境,最终建成为“有人气的地方就有水、有水的地方就有美景”的水生态文明休闲旅游宜居城市。
在水资源开发和流域治理中要秉承适度开发与原生态保护相结合的方针,在合理开发与适时保护中寻找平衡点。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水库、湖泊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保证维持河湖生态健康的基本生态需水量;努力实现工业废污水、城乡生活污水的全面处理,从源头防治水污染与水质恶化;采取全方位、立体化方式,加强对生态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和修复,涵养水源,打造绿色长廊。
以河道治理工程为例。烟台市区河流大都自南部山丘区发源,向北流经市区后注入黄海,根据这一特点,可以采取新型河流综合治理模式,即上游水源地涵养水源,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和流域生态治理;中游整修堤防、截污治污、滞洪拦蓄;下游清淤河槽、绿化美化河岸,建设地下水库截渗防侵;入海口建设防潮堤、生态湿地保护区和生态旅游区。在满足防洪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要尽量保留蜿蜒、曲折的原始河岸生态曲线,避免过度建闸修坝,避免自然河道的人工渠化、硬化、裁弯取直及采用平直的衬砌护岸,这样更有利于维持河流生态系统中生物的多样性,提高河流自净能力和自然美感。
对于门楼水库、高陵水库、大沽夹河、辛安河等市区重要水源地,要制定水源地保护规划,分级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对垃圾倾倒、污水排放零容忍,对水事违法事件严惩不贷。
充分认识和重视发挥水利工程的生态功能,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水利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中,把水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使生态水利建设成为今后烟台市水利工程发展的主流和方向。
一方面,要自觉将水生态、水文化、水伦理融入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与保护的各环节与全过程,提升和开发水工程的文化品位和内涵,运用生态文明理念制定水利工作的制度框架和评价标准。通过完善水生态保护格局,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要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其各科室的工作中去。加强水务一体化建设,建立水利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的和谐机制,水利、水文、城管、市政、环保、海洋渔业等涉水部门要发挥各自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密切配合,协同合作,联手共建,处理好水资源短缺、用水效率低、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突出矛盾,共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进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从水生态文明的角度出发,发展新型城镇化,就要走出一条城乡水资源集约利用、统筹配置、协调互补和水环境友好、水文化繁荣的新型城镇化路子。这就要求必须紧紧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这一核心内容,切实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控制管理。同时,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也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提供必要的保障。可以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互为基础,互相促进,共同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在城镇发展理念上,要遵循因水制宜、量水而行的原则,控制城镇规模,不盲目扩张。依据区域水资源禀赋和水生态承载能力来制定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在城镇发展方式上,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控制区域用水总量,促进用水方式和发展方式转变,发展节水型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
鼓励和动员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合力。政府既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充分用好各项政策,把政府性财政资金作为水生态建设投入的主渠道;又要创新民间闲散资金投融资渠道,建立长期、稳定、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同时还要加强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新闻报刊、宣传画报、公益广告,以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博会等途径,广泛宣传和教育引导公众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爱护水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绿色的用水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节约用水的社会风尚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宏大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着眼长远。水生态文明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水生态过程中形成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必须以提高全民的水生态文明理念和认识,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水的关系为长效机制,本着对人类、对社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科学谋划,扎实做好水生态文明建设。
[1]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S].2013.
[2]烟台市水利局.烟台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R].2012.
[3]烟台市水利局.烟台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R].2013.
[4]烟台市水利局.烟台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R].2013.
[5]谷树忠,等.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内涵与基本路径[J].资源科学,2013(1).
[6]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R].2012.
[7]左海凤.水利视角下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J].中国水利,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