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作为水利行业标准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正式实施。
为规范和指导全国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县级行政区设计与建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以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09年经水利部批准,长江委防办和水文局开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的编制工作。该导则在国家防办主持下,经过多次修改完善,顺利通过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阶段的审查。2014年9月10日,水利部发布公告(2014年第52号)正式批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为水利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