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平
(安徽省宁国市畜牧兽医局,安徽 宣城 242300)
从2004年禽流感等动物疫情的暴发起,社会、政府和广大群众对动物产品的食品安全也开始关注和重视,实施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保证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随着社会的发展,气候环境的不断恶化,各类病毒也在不断变异,导致很多新型动物疫病的出现,动物疫情时有发生。当前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已远非20世纪80年代、90年代所能比的,2005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兽医行政执法、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为兽医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全面的财政保障。但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统一着装这一问题至今仍阻碍着兽医工作向前发展[1]。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各类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全国动物防控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作为“主力军”,并没有统一的服装,不仅使得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受到阻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影响了整个行业的执法形象和威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得不到社会和群众的认可,有些地方甚至出现群众故意闹事,打骂羞辱执法人员的现象,这样增加了对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威胁,动物产品消费安全也无法保证。因此,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统一着装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2.1 《动物防疫法》赋予了动物检疫人员和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动物防疫监督执法权力,目前与农业有关的经国务院批准的统一着装部门除了海关系统所属海关建制并授予关衔的工作人员和缉私警察外,农业部门只有所属沿海、边境水域和内陆水域从事渔政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从事农业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以及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涉外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的专职人员。
2.2 目前没有专项服装经费,着装经费大多数单位主要从检疫费中支出,也并无任何供应标准、年度经费和经费渠道;另外由于经费比较缺乏,从全国来看各地的执法服装极为混乱,主要表现在着装对象杂,服装面料差,服装款式过时,换装没有期限等。
3.1 由于统一着装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国务院下属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无权批准,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是保障动物产品安全的需要,所以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呼吁争取,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相关人员纳入统一着装的范畴。
3.2 若国务院将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纳入统一着装部门的范围中,建议农业部出台相应的统一着装规定,明确统一着装的经费来源、服装样式、换装期限等。
[1]肖颖,邓勇.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着装问题的建议[J].畜牧市场,2006,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