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贵 杨雪莲 李 莉
(云南省永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临沧 677600)
浅析产地检疫工作及对策
李荣贵 杨雪莲 李 莉
(云南省永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临沧 677600)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离产地前的到场、到户、到指定地点的检疫[2],是关系到畜牧业生产安全和消费者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动物产地检疫不仅是从源头扑灭动物传染病[1]、有效防止染疫、带毒、带菌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造成疫情扩散的关键手段,更是防范饲喂“瘦肉精”、违禁药品、药残超标等动物及产品进入消费环节,确保畜产品安全生产和消费者健康的法律保障。但因受多重因素制约,产地检疫工作困难重重,效果难以完全凸现。
1.1 可以从源头防控传染病
动物产地检疫可以从源头扑灭疫病[1],有效防止染疫、带毒、带菌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环节,造成动物疫病扩散。分析我国长期以来疫病防不胜防的原因,虽有诸多因素,但最根本还是养殖者或商贩,未经产地检疫或严格的产地检疫交易染疫、带毒、带菌动物及产品。官方兽医依法开展产地检疫,不仅可以及时发现疾病,组织扑灭疫情,有效控制发病同群潜伏期动物进入流通环节,还可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6个月内动物疫病情况,有效防止带毒、带菌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是控制疫病发生和扩散的关键措施。
1.2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有效防范饲喂“瘦肉精”、违禁药品、药残超标动物及产品进入消费环节,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以目前我国的普遍定点屠宰厂的检疫手段、仪器配置、经费投入、人员保障等方面看,要对所有屠宰动物进行“瘦肉精”、违禁药品、兽药残留等检测是难以做到的,只有依法开展产地检疫,准确掌握用药用料,从产地杜绝有毒、有害动物及产品流通,才是肉品安全最有效的法律保障。
1.3 提高免疫率
在我国除了规模养殖,还有许多散养户,普遍散养户,部分规模户,防病意识和安全养殖意识淡薄,导致强制免疫(特别是口蹄疫,因很少发病,且死亡率除A型外都不高)难以达到应免尽免,动物疫病追溯工作推进艰难,只有依法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对免疫、标识、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严禁流通、屠宰,才能有效推进动物免疫和动物疫病追溯工作。
2.1 散养户素质
散养户受文化、经济、交通的制约,私自交易,逃避检疫突出。不少散养户,特别是边疆山区,受文化、经济、交通的制约,认识不到产地检疫的重要性,一方面不愿出钱防病,养殖动物不符合检疫受理要求;另一方面不愿交检疫费;加之,不少边疆山区雨天交通条件恶劣,虽然设有申报点,群众也不愿意赶着动物或挑着动物产品走来报检,逃避检疫现象普遍。
2.2 认识与投入
领导认识和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产地检疫的依法开展。产地检疫要到户、到点依法开展产地检疫,需要充足的经费和大量人员,然而不少领导认为——防病靠免疫,肉品安全靠屠宰检疫,导致经费来源无保障,人员严重不足,工作难以依法开展。
2.3 流通环节
受经费、人员、执法设备等限制,在流通环境监管不足。一是对部分村寨自发形成交易市场监管力不从心;二是少数地方就乡镇周围的交易市场监管也断断续续,无力执行凭证上市;三是普遍地区检疫人员不追溯标识的真实性,加之许多县区无交通检查站,为贩运商提供了异地报检可乘之机;四是不少地区对无证交易、贩运、异地报检查处不力。以上原因直接造成许多养殖户,不需申报产地检疫轻松交易。
2.4 检商员素质
部分检疫员不执行补检规定。为了政绩,为了收费,部分检疫员违反《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规程》胆大妄为,不执行补检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严重干扰了产地检疫工作的依法开展。
3.1 加强宣传
各级政府、相关业务部门,要借助各种宣传形式加大辖区宣传工作,特别是养殖户和动物及产品经销商要做家喻户晓,让他们明白产地检疫重要性及逃避检疫会受到的法律处罚,逐步实现自觉报检。
3.2 加强领导,增加投入
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做好经费和人员的保障工作;二是方便群众合理建立动物检疫申报点;三是落实责任,从县到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产地检疫日常宣传监管写入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抓好监管,发现私自交易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立即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处;四是各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领导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行为。
3.3 加强流通环节监督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交易、屠宰、运输等环节的监督,认真对标识进行追溯,对无证又不符合补检规定的、证物不符的、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要严厉打击。
3.4 严格依法出证
各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疫人员的监督,一要严禁不到场、到户、到点检疫隔山出证行为;二要严肃查处异地受理,违反补检规定违法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行为。
[1] 胡瑞,段志萍.浅谈动物产地检疫的重要性[J].中国科技产业,2010,(10):84-85.
[2] 李建彬,王凤.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