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据农业部消息,经地方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河南盛福隆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南新乡柏杨牧业有限公司柏兰制药分公司、四川禾迪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吉亨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莱邦药业有限公司、广西永宁兽药研制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玉林桂南兽药厂等7 家企业,存在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在兽药产品中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未在批准的兽药GMP 车间生产兽药以及生产的兽药质量不符合规定等一种或多种违法行为;广西灵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样品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作出决定,吊销上述7 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其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收回《兽药GMP 证书》,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撤销广西灵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取得的氟苯尼考粉等16 个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浙牧》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