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消息,最近农业部召开兽药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把畜产品质量安全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抓好监管措施落实。
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落实兽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兽药使用者规范、科学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兽药使用记录制度,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养殖环节要认真落实“规范采购、规范使用、规范记录、责任承诺”管理制度。
二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抗菌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大兽药残留监测力度,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严厉查处超标产品。
三是强化兽用处方药管理。加大兽药经营市场日常监管,严格兽药经营者按照兽药分类管理规定,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对未凭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的兽药经营者,要依法从严处罚。
四是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从重处罚公告,用准、用足、用好处罚尺度,确保在查处上从严,在处罚上从重,让违法者不敢、不想、不能再实施兽药违法行为。
《浙牧》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