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技术在入室盗窃案中的切入点

2015-01-23 19:08闫占江傅少华
中国工作犬业 2015年6期
关键词:入室作案警犬

闫占江 傅少华

在日常生活中,盗窃时有发生,不管数额大小,都会给受害人带来精神和财产上的损失,这种行为产生的危害也是极其严重的。盗窃案件的频发,给社会造成了很不安定的因素,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警犬破获盗窃案,一是打击了案犯的作案气焰,维护了一方平安。二是展现了警犬技术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三是震慑了犯罪分子,在警犬技术的威慑作用下,促使有些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有效地打压犯罪势头,降低发案率。四是通过警犬经常参加实战,不断丰富和积累现场使用经验,为有机会破获大要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

(一)作案时间的选择性

犯罪嫌疑人一般选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凌晨2点到4点的时间作案。这些时间段正是人们外出购物、办事或是熟睡的时候,给犯罪嫌疑人作案提供了方便。

(二)作案地点的选择性

犯罪嫌疑人因入室的手段和方法不一样,一般都会选择得手容易、逃离方便、人员出入混杂、安保管理不到位的地方。

(三)作案手段习惯性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仅作一次案就洗手不干的很少,大多数都是长时间多次作案,不断积累犯罪经验,形成各自熟悉的、喜欢的、习惯性的作案手段。

(四)作案工具多样化

入室盗窃的作案工具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作案习惯和入室的不同方法和手段,分别准备不同的诸如螺丝刀、玻璃刀、撬杠、千斤顶、万能钥匙、扳手、焊割器具等作案工具。

(五)共同作案多且具系列性

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少则二三人,多则四五人,分工明确,白天有人踩点,晚上有人放风,甚至有的偷销“一条龙”,共同作案的成功率高,犯罪的目的容易达到。他们往往连续进行流窜系列入室盗窃,特别是一些受到过打击处理的更会疯狂作案,以弥补其 “损失”或度过难关。

(六)犯罪现场有痕迹物证可查

无论犯罪嫌疑人采用哪种方式入室,都会在出入口留下痕迹物证。入室盗窃后,同样会在室内地面上留下足迹,在箱柜等物体上留下指纹。

二、警犬技术介入入室盗窃案现场勘查与案件侦破的依据

在正常情况下,人体都会排汗,散发出人体气味。相关资料表明,人在紧张或恐惧的情况下,排汗数量是正常情况下的十倍甚至数十倍。犯罪嫌疑人在入室盗窃过程中,因精神上的高度紧张和心理上的极度恐惧,使得汗液的大量排放,在现场留下了痕迹和人体气味,这就为警犬技术参与案件的勘查和侦破提供了便利条件,使得警犬技术在现场的使用,有了可靠的证据,具体来说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犯罪嫌疑人在现场进出口形成气味 “通道”。

(二)犯罪嫌疑人在现场遗留的物品留下气味痕迹。

(三)犯罪嫌疑人在现场遗留的人体皮屑留下的气味痕迹。

(四)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翻动物品、找寻财物时,留下的气味痕迹。

(五)犯罪嫌疑人在盗窃过程中有可能受伤,留下特殊的气味痕迹即血迹气味。

(六)犯罪嫌疑人进入和离开现场,以及在现场找寻财物过程中的走动,形成一条气味“通道” 。

三、警犬技术人员参与入室盗窃现场的勘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意对现场进出口的勘查

现场的进出口往往遗留有较多的痕迹物品,它们一般能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对现场的熟悉程度以及有无作案经验等。因此,加强进出口的勘验,对于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发现侦查线索,收集痕迹物证等有具有重大意义。

(二)注意检查现场的门窗,注意观察现场门窗的状况

如门窗是否开着,上面有无撬痕,有无附着物,被撬的门锁落于何处,若嫌疑人从窗户侵入,要判断是破坏窗栅栏侵入,还是破坏玻璃侵入(有可能手破了留有血迹)。检查门窗内外有无足迹,蹬踏痕迹和泥土,注意观察门上、窗台上、门窗内外的地面。墙壁及其他可攀登的物体上,如落水管、电线杆、树木等有无足迹和蹬踏痕迹,如果有,应提取气味。

(三)注意现场外围部位的勘查

犯罪嫌疑人在入室盗窃之前,往往会在现场周围进行踩点、窥探或预伏等待作案时机,或作案后在现场附近清理、隐藏、分赃等,因而现场外围常常遗留有嫌疑人的足迹、坐卧痕迹、丢失的烟头、果壳皮、工具等物品。这些痕迹往往会被嫌疑人所忽略,但是对现场勘查人员来说,都是很有用的破案线索。现场外围的勘查,首先应注意犯罪嫌疑人来去现场的路线,并根据现场周围环境、来去路线等,在相应部位有重点地寻找,发现犯罪嫌疑人预伏、踩点的地点要进行细致的勘查,以发现跟案件有联系的相关痕迹物品及线索。

四、针对不同的入室盗窃手法,警犬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中,应注意的要点

凡是入室盗窃案件现场,都有犯罪嫌疑人的进出口,有的明显,有的隐蔽,有的进口与出口一致,也有的进口与出口不一致;无论怎样进出现场,现场都会留有作案痕迹,如脚印、指纹、丢弃的作案工具、撬翻痕迹等;还有就是犯罪嫌疑人进入室内的方式。这些都是在勘查入室盗窃案件中需要注意的勘查重点。针对不同的入室盗窃手法,勘查的重点如下。

(一)攀爬、开窗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

犯罪嫌疑人利用空调外机位、排水管道、煤气管道、楼上或楼下的防盗栏等攀爬至窗户或阳台,撬开或直接打开窗户或阳台门入室实施盗窃。有的则是从厨房或卫生间的透气窗翻入室内盗窃。

1.采取该种方法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肯定会先观察作案目标,找好攀爬、入室的进口,这样就有可能在房前屋后留有相关的足迹,另外,在攀爬时,在所要攀爬的物体前,地面上肯定会留下犯罪嫌疑人立足点的痕迹;2.在攀爬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痕迹,如借助下水管、临时搭建的脚手架攀爬的,会在水管和脚手架上留下抓、握的痕迹,爬门窗的,在大门、墙壁上会留下蹬踏痕迹,在窗户上留下抓、扒的痕迹,有的被盗房屋有围墙的,还会在围墙上留下蹬踩的痕迹。这些遗留的现场痕迹,一般都较为明显,易于发现,警犬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时,应特别注意观察这些重点部位,在不影响其他刑事技术人员现场作业的前提下,准确提取现场的相关气味,为开展警犬技术使用创造条件。

(二)技术开锁或撬锁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

1.采取该种方法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通过事先踩点等办法,利用事主外出之机,通过一些方式开锁或破坏锁后实施盗窃。在作案前,肯定会先对盗窃目标进行观察,这就有可能在现场周围留下徘徊的足迹、停留的印记等痕迹,有的甚至还会有烟头等物证。2.在开锁和撬锁的过程中,嫌疑人必须在门口作一定时间的停留,这就在门口留下了气味。3.被嫌疑人打开或撬开的门锁,以及开锁的工具,有可能被遗弃在现场,还有在撬锁时,嫌疑人很有可能接触到房门,在这些物品上,都会留有嫌疑人的气味。这些部位,都是警犬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中需要仔细勘验的地方,做到准确、仔细地提取相关气味,争取不遗漏一个有利于警犬使用的线索。

(三)撬门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

犯罪嫌疑人趁居民家中无人之机,用撬棍将门撬开或用氧炔焰切割防盗门或防盗窗条入室实施盗窃。

勘查的重点:1.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如撬棍、切割工具等。2.在撬门和爬窗中,嫌疑人的手部和身体,与门窗接触部位。3.在实施作案过程中,在门前窗下站立时,留下的足迹气味。

(四)破坏防护栏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

犯罪嫌疑人用扳手缠上布料扳开焊接处或用钢锯、断线钳剪断防护栏钢筋,有的用千斤顶将钢筋顶大距离入室盗窃。采用这种方式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的重点:1.嫌疑人一般会在撬窗和防护栏处站立较长时间,应着重勘查被撬处的足迹,提取足迹气味,这些气味基本都是犯罪嫌疑人所留。2.被撬开或者被丢弃一边的栏杆,很可能留下嫌疑人的手部气味。3.被撬处的墙壁,这些部位很可能留下嫌疑人在扳开栏杆时,借助墙壁用力,留下的蹬踏痕迹。4.嫌疑人在现场遗忘或藏匿的作案工具。

(五)用卡片捅门、插门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

犯罪嫌疑人对一些老式的房门锁,用特制的塑料片、铁皮片捅门入室实施盗窃。采用这种方式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的重点:1.现场有可能被嫌疑人丢弃的,用来作案的卡片,留有嫌疑人的气味。2.嫌疑人在门口停留的足部气味。3.嫌疑人在开门时,有可能在门把手或门上,留下手部和身体其他部位的气味。

(六)通过房顶或地下通道或挖洞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

犯罪嫌疑人利用房顶或一些地下通道予以藏身,伺机揭瓦或吊绳下滑,侵入室内行使盗窃,盗走熟睡家人的衣裤、电脑、现金等物。

这类案件现场的勘查重点为:1.嫌疑人从屋顶进入室内,肯定会找寻最佳下滑地点,这就必定在楼顶留下足迹气味,勘查现场时,应注意房顶瓦块的分布位置和周围的踩踏痕迹,这些都有可能留有嫌疑人的气味。2.嫌疑人作案前,有可能藏匿于某隐蔽之处一定时间,勘查现场时,着重搜寻嫌疑人藏身之处,提取其脚部气味和依托墙壁的身体其他部位气味。3.嫌疑人在藏身等待时机的过程中,有可能丢下烟头或其他的物品。4.应注意墙壁有无破损痕迹和蹬踏痕迹,这些都可能是嫌疑人在下滑过程中造成的,有可能提取到嫌疑人留在墙壁上的手部以及身体其他部位的气味。5.现场如果留有绳索,有可能是嫌疑人利用该绳索下滑入室盗窃的,应考虑到提取绳索上气味,以备警犬鉴别或追踪使用。6.对于挖洞入室的,应观察洞口的位置大小,挖撬工具形成的痕迹,洞外的泥土砖头分布情况,以判断嫌疑人在入口站立和停留的位置,并提取气味。同时,注意嫌疑人对现场的伪装情况和掩盖痕迹,以免遗漏有价值的,可供警犬使用的线索。

(七)溜门入室顺手牵羊盗窃的现场勘查

犯罪嫌疑人或趁人不备或假借找人或是找东西入室,寻机作案。这类案件多发于单身公寓、集体宿舍、出租房屋。

勘查重点:1.嫌疑人推开房门时,在门上留下的手部气味。2.嫌疑人进入房间后,留下的足迹气味。3.嫌疑人在室内翻找钱物时,在箱柜上留下的气味痕迹。4.嫌疑人在门口驻足留下的足迹气味和离开房间后在走道或楼道留下的足迹气味。

五、在参与盗窃案件的侦破过程中,警犬技术显现出其特殊的功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现场有可能遗留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受伤而留下的血迹,被警犬搜索发现,通过其它刑事技术手段检测,从而确定嫌疑人身份。

(二)通过现场遗留的犯罪嫌疑人的足迹、手部或身体其他部位的气味,使用警犬进行追踪,直接抓获嫌疑人,直接追到嫌疑人的住所。

(三)通过现场遗留的犯罪嫌疑人的足迹、手部或身体其他部位的气味,使用警犬进行追踪,为确定嫌疑人逃跑方向或路线作出相关提示。

(四)提取现场遗留的犯罪嫌疑人的足迹、手部或身体其他部位的气味,为在现场或以后进行警犬气味鉴别,甄别犯罪嫌疑人发挥作用。

(五)通过搜寻现场,发现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证和线索,为侦查破案,锁定嫌疑人或缩小侦察范围提供帮助。

警犬技术人员对入室盗窃现场的勘查,要做到及时、全面、仔细和客观。注意与其他技术人员的密切配合,在不破坏现场痕迹,不影响其他刑事技术人员勘查现场的情况下,以搜集现场可能遗留的气味物证为重点,争取提取到更多的可供警犬技术使用的气味物证,为警犬技术介入入室盗窃案件的侦破,做好充分的准备,创造更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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