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争论适不适用“国安法”

2015-01-21 01:52
环球时报 2015-01-21
关键词:附件港区国安法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本报记者 毕方圆

新的“国家安全法”正在审议,包括吴秋北等多名港区人大代表计划联合倡议,要求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基本法》附件三,令“国家安全法”适用于香港。但泛民担心“国安法适用”将破坏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打压香港自由。

据香港《文汇报》20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议案,港区人大代表吴秋北表示,香港近期发生了“占领运动”,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刊文讨论“港独”,令人思考香港是否需要引入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监管。他认为,可将“国安法”条文以附件形式纳入香港《基本法》,并预计“国安法”可能会在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通过。他说,与部分港区人大代表交换意见,他们也初步认同将“国安法”适用香港的做法。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政法小组组长王敏刚则提出,可以研究“国安法”与23条并行的可行性。

对于吴秋北等人的建议,前特首董建华20表示,根据《基本法》,中央有权将内地法律引入香港。但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表示,中央授权香港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一国两制”非常重要的指标,有关建议不应轻易提出,以免引起港人不安。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称,贸然引入内地刑事法,无疑严重危害“一国两制”和香港的法治。还有泛民人士称,引入“国安法”或打压香港的言论自由,挑起社会对立情绪。香港特首梁振英20日回应说,港府没有就“国安法”及23条立法进行相关研究及准备,他本人也不知道有关建议的具体情况。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20日对《环球时报》说,目前,香港还没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如果要立法的话,有两条渠道,一种办法是特区政府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另一种办法就是根据《基本法》第18条,把“国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从特区政府角度看,目前就第23条立法还不太现实,阻力很大,因此,相对比较可行的做法就是把“国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目前类似这样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已有十几条,涉及外交、海事等领域。

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李伟20日对《环球时报》表示,1993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是一个小的“国家安全法”,重点放在反间谍领域。去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反间谍法》,1993年版《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现在人大正在审议新的“国家安全法”草案,目前还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新“国安法”将比原来更加丰富,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安全法。

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齐鹏飞20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方面,香港一直没有相关机制,而回归以来,香港政治上不稳定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境外势力的渗透,在香港用法治的方式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已经是大势所趋。将“国家安全法”适用香港,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不失为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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