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财政监督方式 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以山东省临沂市为例

2015-01-18 06:36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
财政监督 2015年34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乡镇财政县区

●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

创新财政监督方式 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以山东省临沂市为例

●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探索创新,协调指导县区财政局在全国率先分片设立县区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把财政监督触角向基层末端延伸,财政监督关口前移,财政监督重心下移,全面推动财政监管走向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实现了财政资金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有效提升了财政监管水平,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探索创新,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为财政监督提供根本保障

针对各级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涉农资金项目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财政监管任务越来越重的实际,临沂市财政局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从2011年5月开始,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后在兰陵县、河东区开展了县区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工作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推开。截至2012年11月,各县区都成立了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全市12个县区共成立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44个,调整充实人员198名,为做好全市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是县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其编制、人员、经费归县区财政局管理,具体业务受县区财政监督机构的指导,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性资金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支农惠农和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并对辖区内各财政收支单位、所属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其它收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在分片设置上统筹考虑,选择在交通便利、经济发展基础好的中心镇设立,就近监管3-5个乡镇。新录用人员都通过考聘上岗,多数来自乡镇财政所和县区直机关,平均年龄36岁,中级以上职称占55%,大学以上学历占93%。

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一方面解决了乡镇财政监督“缺位”问题。设立县区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打通了乡镇一级财政监督的通道,延伸了财政监督的触角,壮大了财政监督的力量,改变了以往“鞭长莫及、力不从心”的状况。特别是对分属财政、民政、水利、教育、计生等多个部门的乡镇资金实现了扎口监管,解决了多年来乡镇财政不能解决的问题,实现了对乡镇各项财政性资金的日常化、常态化、持续化监督。另一方面,提高了财政资金监管水平。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建立预算监管执行平台,对各类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财务事项实施事前、事中、事后有效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将违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构筑起“全过程、无缝隙”的监管格局,提高了财政资金监管水平。据统计,仅沂南县在2013年通过集体稽核就理顺规范账务830余处,归还原资金渠道1600余万元,询证核实往来款项9900余万元,清理化解2800万元,有效地遏制了乡镇财政存在的公款挪用、私存、私借、债权债务不清、“打白条”等问题的发生。

二、精心设计,打造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平台,为财政监督提供信息化支撑

2012年,临沂市财政局借助财政综合业务平台开发了网络版会计核算软件,在保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系统进行网络会计核算。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创建了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系统,利用网络集中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和数据,建立了一个“会计数据大集中”的财务核算公共平台。财政部门通过该系统实时得到业务数据和信息,实现对业务开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或可疑点,为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提供线索帮助。截至目前,市直266家预算单位、15个县区1400多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平台管理,3个县区延伸到乡镇一级,年底将覆盖到所有乡镇。通过打造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平台,一是达到了“一个统一”。即按照《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建立了行政和事业两套会计科目体系。二是做好了“两个结合”。即国库支付系统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有机结合,会计核算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机结合。预算单位自动提取国库支付系统的相关信息,并进行自动记账,全面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预算单位通过网上统一规范核算,基本实现了财政总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既满足了预算单位进行核算等方面的需求,又满足了财政部门进行汇总分析、查询、监督管理的需要。三是完善了“三项职能”。即对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查询管理职能和会计数据的汇总分析职能以及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分析监管职能。可以查询所有预算单位的记账凭证、账簿和报表。四是实现“四个全覆盖”。即核算科目的全覆盖、预算单位账务监管的全覆盖、财政资金支付监管的全覆盖以及市、县和乡镇三级财政对财政资金监管的全覆盖。

网络版会计核算和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系统实施以来,成效显著,既规范了单位财务管理、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又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促进了科技防腐、提高了监督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数据,提升了政府经济管理能力。

三、配合联动,扎实有效开展检查,谱写财政监督工作新篇章

办事处成立后,市、县、乡镇三级财政联动,围绕落实民生政策、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保护百姓合法利益等诸多方面,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发挥优势,就近检查,有的放矢

一是发挥贴近监督优势,练就监督“顺风耳”。充分发挥基层监督人员常年工作在乡镇,熟悉镇情、村情、民情的特点,紧盯“苗头性”问题,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事前介入、事中事后全过程有效监督。2013年以来,兰陵县财政监督办事处深入农村,掌握线索,共查处种粮大户虚报面积近500亩;查实能繁母猪补贴乡镇滞留资金300余万元;受理财政资金信访案件5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3件;核减库区移民补助人数700多人;查实挪用农村互助资金协会财政配套资金近100万元,确保了惠民政策的落实。二是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当好财政政策“宣传员”。在做好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宣传财政支农惠农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上下联动,交叉互查,增强实效

市级监督机构发挥“总牵头、总抓手、总调度”的作用,协调指导开展全市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制订计划,指导工作。每年年初市局监督办牵头制定全市监督检查计划,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县区开展工作;县区监督机构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对上完成市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对下加强对乡镇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做法、推广经验、提高监督水平;乡镇监督办事处发挥贴近一线、掌握第一手情况的优势,扎实开展辖区内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高效运行。二是交叉互查、市级巡视。为增强监督实效,市里定期抽调乡镇监督办事处人员实行交叉检查,县区各监督办事处之间协调配合、互查互促,放开手脚、查深查透,然后由市财政监督部门对互查情况进行巡视。开展跨县区的检查,有效地避开监督中“人情面子”问题,减少了人为干扰因素,还达到了“互相学习、实战练兵”的目的;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市财政局统一处理,杜绝了避重就轻、以缴代罚、以罚代刑、变相降低处罚标准与门槛等问题。沂水县2014年组织本县各监督办事处交叉互查,对21所学校进行了检查,共发现违规金额793.2万元,下达处罚决定书21份,处罚金额227.2万元。

(三)协作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

积极借助各方力量,形成财政监管的工作合力。财政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查处工作涉及多个方面,需要有关方面和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调查工作,形成财政监管的合力。一是与业务管理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充分沟通交流,了解掌握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二是积极探索与审计、物价、税务、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的有效途径,不断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外部监管合作机制。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联合纪检监察、人社、审计、物价、发改、农业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3年、2014年度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以及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活动,其中,八项规定检查共组织检查人员400余人次,其中抽调财政监督人员320余人次、相关部门人员80余人次,组成了50多个检查组,累计发现违规违纪单位户数540多户,违规问题金额2.14亿元;涉农检查并组织人员600余人,其中乡镇监督办事处500余人、其他部门100余人,成立了20个专项检查组和专项督导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有效规范了单位财务行为和资金使用,维护了财经秩序。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典涌现

财政监督工作的宗旨就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县区办事处围绕这一宗旨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大胆尝试,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沂南县推行乡镇财政集体稽核制度,着力打造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双赢”格局。主要内容是:一是集体稽核由监督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负责同志全程现场监督,乡镇财政所人员、乡镇直部门财务主管会计、现金出纳会计等参加,相互监督把关。二是所有财政性资金及财政经管的账务统一集中展放,实行轮流交叉审查账务,对发现的问题逐笔记录,集体讨论认定,主管会计限期整改。三是采取月稽核、季稽核和不定期稽核的方式,稽核过程分为3个阶段共17项工作流程,实现了过程“双监督”、业务“全覆盖”、程序“无缝隙”。兰陵县建立起“三位一体”外部监管合作机制。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与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农村工作室、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实行联合办公,既节约了行政成本,又整合了监督力量,实现了资源共享。2014年联合开展了乡镇卫生院财务检查、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活动,累计追缴违规资金160.7万元,罚款90万元,刑事拘留7人,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临沭县监督办事处建立每季度财务检查制度,对乡镇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进行定期监督、定期反馈。并利用检查间隙主动参与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工作,既提高了业务实战能力又解决了办事处忙闲不等、业务科室人手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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