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员办工作转型中几个关系的认识

2015-01-18 06:34姜小林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监察专员
财政监督 2015年34期
关键词:财政预算中央财政转型

●姜小林/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监察专员

对专员办工作转型中几个关系的认识

●姜小林/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监察专员

自 2014年10月《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352〕号)下发以来,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司局的指导下,专员办着力打基础、建机制,抓转型、强监管,积极嵌入财政主体业务,工作转型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良好的开局。从一年的实践情况看,笔者认为,当前专员办工作转型需进一步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顶层设计与主动作为的关系

部党组对专员办工作转型高度重视,楼继伟部长亲自谋划蓝图,张少春常务副部长精准规划路径,刘昆副部长悉心领导推动,各位部领导都非常重视关心。从转型方案出台到处室职能调整、工作计划确定、监管规范制定、预算监管全面铺开,在预算司归口管理和总体协调下,各业务司具体对口指导,专员办全力落实,一年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部里对专员办的管理也形成了“管理归口、业务对口、适当授权、加强考核”的新模式。可以说,顶层设计已经到位。如何使其更好地落地?就部机关而言,就是要充分、有效地授权,把部机关想干而干不了的事情交给专员办来做,把本应由中央财政监管而实际由其他部委或地方财政干的事情回归专员办,真正放权、放手、放心,通过有效授权,用好专员办这支生力军。对专员办而言,要及时转变工作观念,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根据授权主动探索,从以往的等指令、等安排开展检查转变为自觉根据授权职能开展监管,变被动落实为主动履职、主动实践,切实担负起部党组的重托,履行好就地监管的职责,促进部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财政部加强中央财政管理建言献策,为驻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对口指导与主动对接的关系

专员办工作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关系到专员办长远发展,也关系到整个中央财政管理力量的有效配置和中央财政管理链条的完善,需要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目前,部党组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专员办同志翘首以盼、热切实施,但是中间环节的对口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各司局来讲,要按照分工进一步加强对专员办的归口管理与业务指导,对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法规政策依据、目标任务、业务标准、监管要求等进行明确和统一,对一些重大监管事项加强政策、业务的对口培训与指导,对专员办布置工作时注意整体计划与临时性任务的统筹。对专员办来讲,要珍惜和把握转型机会,明确自身定位,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一方面与部内司局、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间加强有效畅顺的沟通联系,做到上接天线明方向、中间并联聚合力、下接地气促成效;另一方面要主动适应监管新常态,在监管理念、思路、内容、方法、重心等方面与财政预算监管的要求和各司局的标准进行全方位衔接,发挥就近就地优势,加强全程动态监管,切实将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做精、做出成效。

三、依法监管与主动服务的关系

专员办工作转型,嵌入财政主体业务,成为中央财政管理职能在地方的延伸,是就地就近加强监管的需要,更是贴近基层搞好服务的需要。因此,专员办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摒弃以往的检查思维和方式,摆正位置,放下架子,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贯彻好财政部决策部署、履行好监管职责的同时,服务好地方财政、基层部门和预算单位。首先要坚持原则,依法监管。对财政部授权事项全面监管、从严把关,该剔除的坚决剔除,该核减的坚决核减,规范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维护中央财政利益,维护财经秩序,促进驻地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的营造。其次要主动沟通,融洽关系。要加强与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地方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监管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和正常的工作落实机制。第三要周到服务,促进发展。要及时宣传落实中央财政政策法规和管理要求,深入了解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发现漏洞、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倾听被监管单位的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创新便捷可行的方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工作转型与职业素养相匹配的关系

专员办转型后,从专职监督检查为主转向预算管理为主,从事后检查为主转向事前事中监管为主,监管目标、内容、要求、方式、工作绩效评价标准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需要专员办干部职工及时提高职业素养,使之与工作转型要求相匹配。首先是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全局观、系统观,站在服从和服务于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强中央财政管理的高度,深刻领会部党组的深谋远虑,充分认识到专员办适应改革、融入主体的深远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财政预算监管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上来。其次是要树立预算管理的理念,摒弃以发现问题多少、核减资金多少来判断工作业绩的认识,以规范业务、落实政策、促进发展为目的,突出事前事中的规范管理和跟踪监控,促进政策有效落实和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使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成为中央财政管理链条的有效一环。第三是要提高履职能力,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加强预算管理理论、政策法规、信息化系统等“基础课”学习的同时,加强相关管理业务、内部控制、操作实务等“专业课”的学习,尽快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知识储备,摸清业务运行特点,把握业务规律,补足管理短板,提升财政预算监管水平和能力,发挥好派出机构“耳目”和“手足”的功能作用。

五、工作量增加与人少事多的关系

目前,专员办工作任务增加和人手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转型以后的监管工作项目数、监管资金量、工作投入人数、工作天数等都比2014年有大幅度的增加,特别是部门预算监管、转移支付监管、调查研究的工作量成倍增长,而专项检查工作虽然项目减少但是强度更大。另一方面,专员办历来存在的人手不足、年龄结构老化、青黄不接等问题日趋严重。两方面原因叠加,给工作开展带来严峻挑战,而且预算监管工作实现全覆盖后矛盾将更加突出。对此,迫切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来加以解决。首先是要盘活存量。通过加强思想教育、纪律约束、文化熏陶,营造爱岗敬业、奋力拼搏的氛围,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通过加强培训、实践锻炼、挂职交流等,多途径锻炼干部,提高履职能力;通过科学设岗、定期轮岗、合理搭配,优化人力配置,最大限度地增强团队的合力。其次是要争取增量。建议支持专员办通过接收地方有关部门人员挂职、接收高校学生实习、聘用社会中介机构人员等方式缓解人手不足的矛盾,同时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招录新人,补充新鲜血液。第三是通过信息化提高监管效率。根据工作实践需要建立监管工作标准,规范监管程序,借助预算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固化流程;同时,积极推进专员办与财政部、中央预算单位、地方财税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系统联网、信息共享,借助信息网络技术辅助开展审核审查、跟踪监控等工作,减少信息获取、资料数据查询、汇总复核等基础工作量,把有限的人力投入到更高层次的管理、调研、分析等工作中。■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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