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禾
“双通道”—基层公务员晋升之路
·宗禾
过去,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造成了过分看重职务,大家绞尽脑汁争当“长”,而不甘心待在基层等问题。今后,这种局面将有所转变。《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国家将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这两个晋升通道,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国家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径。现实情况却是,中国在职公务员队伍中,逾60%在县乡两级基层。基层公务员数目庞大,但供他们升职的领导职务却有限,“僧多粥少”让很多基层公务员待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
“基层是我们国家行政的重要基础,应当给予充分重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本次改革的目标是向基层倾斜,同时也可以缓解地方公务员之间过大的竞争压力。汪玉凯说,目前基层公务员收入大体上可以分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中不仅基本工资,补贴也是和职务相挂钩的,这部分占公务员月工资的比例很高。“算上其他和职务相关的,公务员月工资有70%是和职务挂钩的”。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撰文表示,中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例如某省的一个县,整个县的正处级也就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和县政协主席几个职位,乡镇或者县教育局等县直机关都只是科级单位。公务员通过升职来提高待遇,非常难,被称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这也导致近年来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不稳定,优秀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以江门为例,近五年来超过三成的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各种方式离开了乡镇基层机关。胡颖廉认为,长此以往不利于政府的转型。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根据《意见》,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级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级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任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任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任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任满15年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意见的实施,是值得肯定的。”“这个政策,可以增加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安全感,令一部分公务人员在薪酬上有了保障。”竹立家估计,意见实施后,公务员的工资普遍增加30%左右,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地方财政负担。“尤其是对中西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财政压力会增大,这需要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制图/杨永
《意见》的实施产生另外一个影响就是,对现在官本位思想,“职务唯上”的观念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唯一依据。即公务员的薪酬待遇与其级别成正比,级别越高,收入就越高。这样,升职就与加薪绑到了一起,想要涨工资只有升职这一座“独木桥”。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务员对领导职务的盲目追求,助长了“官本位”的思想,以及“买官卖官”这一腐败现象。
“今后,可能一个科级干部的工资比处级的还要高。”竹立家说,这在一定程度会消除“买官卖官”“吃空饷”“虚职盛行”等一系列乱象。
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可以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长”的局面,让他们能够安心长期在基层工作,只要努力工作,个人能力提升、贡献增多,不当“长”个人价值也能够得到组织肯定和承认。此外,在工资分配方面,目前县以下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偏低,职务与职级并行后,职级将与工资待遇挂钩。当一个公务员基于自身工作能力、承担责任和所作贡献等提升到相应的职级后,他的工资待遇也能够得到合理的调整和改变,“以后,可能一个科级干部的工资比处级的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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