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省政府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翁建荣
浙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审批制度改革思路和举措已经形成。要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审批速度最快、审批收费最低、审批服务最优”改革目标,以破解创新发展的“堵点”,干事创业“痛点”,监管服务“盲点”为重点,切实做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我省出台了《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改革目标,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省人大、省政协积极建言献策,经过全省上下两年多的共同努力,浙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审批制度改革思路和举措已经形成。
省级执行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着眼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事物的管理。省级事项从706项减少到实际执行的314项,委托市、县执行82项。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基本完成。还针对省、杭州市、宁波市设定行政许可的法规进行专项清理。
市、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深入推进嘉兴市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嘉兴市下放了522项市级审批事项,今年市级保留事项由52项减少到40项左右。根据第三方试点评估结果,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办事群众认为效率提升、成本降低、投资环境改善的占83%,总体满意率为77%。温州市开展市县审批扁平化改革尝试,配套下放试点县(区)20项审批事项。杭州市按照就近就便办理原则,下放一批城区办理的审批事项。
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和“零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浙江把全面实施高效审批作为审改工作重要内容。11个市和50多个县(市、区)出台或拟订了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绍兴、宁波、台州、温州等地将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高效审批制度办理。“零地”技改不再审批改革不断推进,在2014年实施“零地”技改项目7143个、总投资2000亿元基础上,2015年一季度实施318个项目,项目总投资95亿元。
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试点。试点地区在探索建立市场准入标准、企业依法承诺、企业自主委托办理中介事项、部门备案管理、现场介入监管和验收达标监管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年来,舟山群岛新区、嘉善县、海宁市、柯桥区4个试点地区合计共有132个项目纳入不再审批改革,其中开工34个、竣工待验收2个。
项目审批服务机制不断创新。省审改办出台《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竣工联合验收、证照联合办理“三联动”改革指导意见》后,台州、丽水、嘉兴、绍兴等地年初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流程。各地还相继出台了“全程代办”、“容缺受理”、“超时默认”、“模拟审批”等便利化措施,进一步简化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出台了2015年投资项目政府核准目录。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原则,除跨区域、跨流域的项目及特定依据项目外,原则上都放给市县核准。与2014年核准目录项目比,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5项,承接国家核准事项14项,取消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项目核准前置,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过初步清理审核,全省共有21个部门设定94项相关审批事项,与此相关设置了111项中介服务项目,其中经营服务性项目89项,行政事业性项目22项。中央法律法规设定106项,省设定5项。对事项收费方式、垄断程度、设定依据、项目投资等进行了梳理分类,并拟订了下一步清理规范的初步方案。
市、县中介服务市场初步形成。全省以设区市、县或市县一体设立市场实体平台56个,网上中介市场59个。20多个尚未建立实体平台或网上中介市场的市、县(市、区)已制定实施方案。网上中介市场开通了查询、交易和评价功能。环评、能评、测绘、检验检测、投资咨询、认证、鉴证等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政策进一步放宽,一批甲级资质中介机构在各市、县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现场服务。
中介脱钩改企取得进展。省属5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总体方案已经制定,20家公益类事业单位制订了中介剥离方案。温州市将规模较大中介机构资产划入国资委,成立从事中介服务国资公司,完成25家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各地对垄断程度较高的中介服务采取进场集中监管方式,从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和收费等方面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部门审批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改进和规范政府部门审批行为。
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省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将省级部门建立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作为制定责任清单重要内容。35个涉及国务院下放、取消事项的厅局大多数已逐项建立监管制度,纳入行业监管体系。针对取消、下放转移审批事项和高效审批、零地技改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试点等改革新情况,研究制订了《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强化市、县“两集中、两到位”。市、县两级政府“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完成率达到98.8%;审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比率达到93.2%;审批事项进驻率达到93.4%;全省既能受理又能办理事项比例基本达到90%。
政府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延伸到村级(社区)不断推进,已建成18500个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本覆盖全省乡村。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得到完善。指导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编制事项目录和手册,推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
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取得突破。为进一步推进审批体制改革,组队到天津滨海新区等地开展调研,并就浙江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向国务院审改办作了专题汇报。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发文确定我省作为试点省。
下一阶段必须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审改总要求,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着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总体思路是:按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审批速度最快、审批收费最低、审批服务最优”改革目标,以破解创新发展的“堵点”,干事创业“痛点”,监管服务“盲点”为重点,切实做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创新投资项目审批,加快中介服务市场化进程,规范审批行为和建立监管制度“五项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简政放权取得新突破。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压缩到300项以内。通过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基本实现市县同权,减少一个审批层级。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调整工作。年内基本完成省设定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清理、修订工作。
——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率先打造“速度最快、环节最少、服务最优、全国领先”的企业投资审批制度。全面落实“零地技改”不再审批制度。加快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试点经验,实现政府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市、县两级实现审批中介网上市场和实体中介市场100%覆盖,实现中介服务“提速降费”。
——政府服务更加优质高效。进一步规范省级部门行政审批行为,平均提速30%以上,市县审批部门、审批事项进中心比率提高到95%以上,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网上公开。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除行政处罚等执法类事项以外的行政权力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利用浙江政府服务网,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联动。
省级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下放和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相应取消一批审批事项,落实好下放事项承接目录的动态调整工作。结合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配套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市级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事项。在认真总结和评估基础上,加快推广嘉兴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试点经验。结合各地实际,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到县(市、区),基本实现市、县同权,审批减少一个层级,切实提升审批效率。
继续清理一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国家清理项目前置审批事项,重点开展省设定45项行政许可相关法规清理,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提请省人大修改我省相关法规,从源头上取消一批不合理审批事项。
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坚决贯彻落实李强省长在全省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要求,加快研究制订“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区块环境标准”方案,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和流程图,开展对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功能区块的一般工业项目再缩短审批时限改革试点。全面推进高效审批和“零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改革,确保稳增长措施得到落实。
加快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办法。继续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的负面清单制、准入标准制、企业依法承诺制、备案制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内容。在完成评估和总结经验基础上,出台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指导意见。
加快投资项目网上审批进度。配合国家发改委抓紧全国在线审批核准备案平台建设。加快浙江政务网网上审批进度,形成纵横连贯联合审批平台,全面实施网上审批。加快审批信息公开和共享,方便企业、基层和群众办理审批事务。
深化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根据设定依据,按照分类处理原则,专项进行梳理,提出处理意见,经专家论证后,形成我省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基本目录。待国家有关工作结束后,进一步修订中介服务目录。
清理调整不合理行业管理政策。年底部门抓紧清理阻碍中介市场化改革有关行业政策,对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要放开市场准入,加快培育竞争主体。对实施地方壁垒、人为划分市场的政策要坚决清除。
积极推进公平竞争中介市场建设。研究出台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配套改革政策,加快省级部门中介机构剥离、脱钩、改制工作,推进市、县审批中介机构脱钩改制。
大力改善和规范部门审批行为。坚决贯彻落实李强省长关于“决不能让政府权力窒息了市场的活力”、“改革就是改管为服务”的讲话精神和要求,围绕依法审批、相对集中审批服务、跨部门协同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制定审查细则等5个方面要求,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细化编制服务指南等措施提升服务。
加快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围绕实施高效审批,推进不再审批试点和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等创新举措,加快出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强化现场监管,推进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建立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纳入省市县信用体系,逐步实现省与市县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进一步深化审批服务体制改革。市、县继续加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年底审批部门、审批事项进中心比率提高到95%以上,既能受理又能办理审批事项全省达到90%以上。加快制订部分县(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方案,推进我省作为国家试点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