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护理干预对社区脑卒中24例肢体功能的影响

2015-01-15 18:55魏荣荣
中国民族民间医药·下半月 2014年12期
关键词:康复护理干预肢体功能

魏荣荣

【摘 要】 目的:分析予以社区脑卒中患者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对肢体功能恢复产生的影响。方法:从社区脑卒中患者中,随机选取48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对照组24例与观察组24例。其中,对照组进行自我护理;观察组则是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半年后,对比分析所选两组患者在护理后总有效率、Barthel评分以及肢体功能恢复状况。结果:观察组的总有效率以及Barthel评分均高于对照组;肢体功能恢复显著优于对照组;两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予以社区脑卒中患者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可以显著提升治疗总有效率,促进病人肢体功能恢复。

【关键词】 康复护理干预;社区脑卒中;肢体功能

【中图分类号】R4737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4)24-0123-02

脑卒中属于一种常见的多发病症,具有比较高的致残率;其患病人群主要是老年人,不仅对病人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影响,还给其家庭带来严重负担[1];当前,由于多数脑卒中患者在康复阶段均在社区以及家中度过,又加之社区护理建设还不够成熟,致使该症患者缺乏相关疾病认识和护理技能,进而对其康复造成极大不良影响[2-3]。本状研究分析了予以社区脑卒中患者实施康复护理干预会对肢体功能恢复产生的影响,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间到我院接受诊治的社区脑卒中患者中,随机选取48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24例。对照组中,男性病人有14例,女性病人有10例;年龄:均在52~75岁,平均(654±32)岁;疾病类型:16例为脑出血;8例为脑梗死。观察组中,男性患者有15例,女性患者有9例;年龄53~74岁,平均(652±31)岁;疾病类型:14例为脑出血;10例为脑梗死。两组病人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对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进行未经医院专业指导的家庭自我护理(由家庭成员完成,具体为家庭成员在患者饮食起居方面经验性的照顾);观察组则是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具体内容包括:①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健康宣教活动,以增强病人对脑卒中的认识水平,提高其治疗配合性;内容主要有:该症流行病状况、致病原因、临床表现以及并发症等;②告知病人进行康复护理干预的目的和意义;③康复技能的相应指导,由医院指派专业护士,对病人康复技能进行相应指导,主要有:肢体功能的恢复锻炼、语言恢复训练以及日常生活能力的锻炼等;④心理健康教育:由于该症病人一般都会产生各种不利于病人恢复的诸多不良情绪,应加强心理健康健康,以解决这类问题;⑤并发症的预防以及护理。康复护理干预的时间以及频率:①在第一个月中,每周进行三次的入户访视;②在第二个月中,每周进行两次的入户访视;③在第三个月中,每周进行一次的入户访视;④在第四至第六个月,每月进行一次的入户访视。此外,访视频率可以按照病人的具体恢复状况进行实施调整。

13 评价标准 按照Brunnstrom的评价标准对疗效进行评定[4];若恢复到Ⅵ级,则为基本痊愈;若提高到2级以上,则为显效;若提高Ⅰ级,则为有效;若级数没有改变,则为无效。选择巴氏指数(Barthel)[5]对病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评定,满分100分,分数越高则日常生活能力越好。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所得的数据采用SPSS 12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所选两组经护理后的疗效对比 观察组中,基本痊愈有1例,显效有9例,有效有11例,无效有3例,其总有效率是8750%。对照组中,基本痊愈有0例,显效有6例,有效有8例,无效有10例,其总有效率是5833%。观察组总有效率远高于对照组(P<005),具体情况见表1。

22 所选两组经护理后的Barthel评分对比 经护理干预以后,观察组的Barthel评分远高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2。endprint

【摘 要】 目的:分析予以社区脑卒中患者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对肢体功能恢复产生的影响。方法:从社区脑卒中患者中,随机选取48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对照组24例与观察组24例。其中,对照组进行自我护理;观察组则是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半年后,对比分析所选两组患者在护理后总有效率、Barthel评分以及肢体功能恢复状况。结果:观察组的总有效率以及Barthel评分均高于对照组;肢体功能恢复显著优于对照组;两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予以社区脑卒中患者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可以显著提升治疗总有效率,促进病人肢体功能恢复。

【关键词】 康复护理干预;社区脑卒中;肢体功能

【中图分类号】R4737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4)24-0123-02

脑卒中属于一种常见的多发病症,具有比较高的致残率;其患病人群主要是老年人,不仅对病人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影响,还给其家庭带来严重负担[1];当前,由于多数脑卒中患者在康复阶段均在社区以及家中度过,又加之社区护理建设还不够成熟,致使该症患者缺乏相关疾病认识和护理技能,进而对其康复造成极大不良影响[2-3]。本状研究分析了予以社区脑卒中患者实施康复护理干预会对肢体功能恢复产生的影响,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间到我院接受诊治的社区脑卒中患者中,随机选取48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24例。对照组中,男性病人有14例,女性病人有10例;年龄:均在52~75岁,平均(654±32)岁;疾病类型:16例为脑出血;8例为脑梗死。观察组中,男性患者有15例,女性患者有9例;年龄53~74岁,平均(652±31)岁;疾病类型:14例为脑出血;10例为脑梗死。两组病人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对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进行未经医院专业指导的家庭自我护理(由家庭成员完成,具体为家庭成员在患者饮食起居方面经验性的照顾);观察组则是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具体内容包括:①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健康宣教活动,以增强病人对脑卒中的认识水平,提高其治疗配合性;内容主要有:该症流行病状况、致病原因、临床表现以及并发症等;②告知病人进行康复护理干预的目的和意义;③康复技能的相应指导,由医院指派专业护士,对病人康复技能进行相应指导,主要有:肢体功能的恢复锻炼、语言恢复训练以及日常生活能力的锻炼等;④心理健康教育:由于该症病人一般都会产生各种不利于病人恢复的诸多不良情绪,应加强心理健康健康,以解决这类问题;⑤并发症的预防以及护理。康复护理干预的时间以及频率:①在第一个月中,每周进行三次的入户访视;②在第二个月中,每周进行两次的入户访视;③在第三个月中,每周进行一次的入户访视;④在第四至第六个月,每月进行一次的入户访视。此外,访视频率可以按照病人的具体恢复状况进行实施调整。

13 评价标准 按照Brunnstrom的评价标准对疗效进行评定[4];若恢复到Ⅵ级,则为基本痊愈;若提高到2级以上,则为显效;若提高Ⅰ级,则为有效;若级数没有改变,则为无效。选择巴氏指数(Barthel)[5]对病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评定,满分100分,分数越高则日常生活能力越好。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所得的数据采用SPSS 12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所选两组经护理后的疗效对比 观察组中,基本痊愈有1例,显效有9例,有效有11例,无效有3例,其总有效率是8750%。对照组中,基本痊愈有0例,显效有6例,有效有8例,无效有10例,其总有效率是5833%。观察组总有效率远高于对照组(P<005),具体情况见表1。

22 所选两组经护理后的Barthel评分对比 经护理干预以后,观察组的Barthel评分远高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2。endprint

【摘 要】 目的:分析予以社区脑卒中患者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对肢体功能恢复产生的影响。方法:从社区脑卒中患者中,随机选取48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对照组24例与观察组24例。其中,对照组进行自我护理;观察组则是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半年后,对比分析所选两组患者在护理后总有效率、Barthel评分以及肢体功能恢复状况。结果:观察组的总有效率以及Barthel评分均高于对照组;肢体功能恢复显著优于对照组;两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予以社区脑卒中患者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可以显著提升治疗总有效率,促进病人肢体功能恢复。

【关键词】 康复护理干预;社区脑卒中;肢体功能

【中图分类号】R4737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4)24-0123-02

脑卒中属于一种常见的多发病症,具有比较高的致残率;其患病人群主要是老年人,不仅对病人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影响,还给其家庭带来严重负担[1];当前,由于多数脑卒中患者在康复阶段均在社区以及家中度过,又加之社区护理建设还不够成熟,致使该症患者缺乏相关疾病认识和护理技能,进而对其康复造成极大不良影响[2-3]。本状研究分析了予以社区脑卒中患者实施康复护理干预会对肢体功能恢复产生的影响,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间到我院接受诊治的社区脑卒中患者中,随机选取48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24例。对照组中,男性病人有14例,女性病人有10例;年龄:均在52~75岁,平均(654±32)岁;疾病类型:16例为脑出血;8例为脑梗死。观察组中,男性患者有15例,女性患者有9例;年龄53~74岁,平均(652±31)岁;疾病类型:14例为脑出血;10例为脑梗死。两组病人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对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进行未经医院专业指导的家庭自我护理(由家庭成员完成,具体为家庭成员在患者饮食起居方面经验性的照顾);观察组则是实施康复护理干预:具体内容包括:①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健康宣教活动,以增强病人对脑卒中的认识水平,提高其治疗配合性;内容主要有:该症流行病状况、致病原因、临床表现以及并发症等;②告知病人进行康复护理干预的目的和意义;③康复技能的相应指导,由医院指派专业护士,对病人康复技能进行相应指导,主要有:肢体功能的恢复锻炼、语言恢复训练以及日常生活能力的锻炼等;④心理健康教育:由于该症病人一般都会产生各种不利于病人恢复的诸多不良情绪,应加强心理健康健康,以解决这类问题;⑤并发症的预防以及护理。康复护理干预的时间以及频率:①在第一个月中,每周进行三次的入户访视;②在第二个月中,每周进行两次的入户访视;③在第三个月中,每周进行一次的入户访视;④在第四至第六个月,每月进行一次的入户访视。此外,访视频率可以按照病人的具体恢复状况进行实施调整。

13 评价标准 按照Brunnstrom的评价标准对疗效进行评定[4];若恢复到Ⅵ级,则为基本痊愈;若提高到2级以上,则为显效;若提高Ⅰ级,则为有效;若级数没有改变,则为无效。选择巴氏指数(Barthel)[5]对病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评定,满分100分,分数越高则日常生活能力越好。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所得的数据采用SPSS 12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所选两组经护理后的疗效对比 观察组中,基本痊愈有1例,显效有9例,有效有11例,无效有3例,其总有效率是8750%。对照组中,基本痊愈有0例,显效有6例,有效有8例,无效有10例,其总有效率是5833%。观察组总有效率远高于对照组(P<005),具体情况见表1。

22 所选两组经护理后的Barthel评分对比 经护理干预以后,观察组的Barthel评分远高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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