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心理感受的实证研究

2015-01-15 07:56刘启刚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嫌疑人犯罪案件

刘启刚 郭 帅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854)

一、研究背景

目前侦查与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主要关注犯罪嫌疑人犯罪时的心理和被羁押后的心理。对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心理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主要体现在犯罪心理画像上,侧重于通过分析犯罪现场出现的心理痕迹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与行为特征,进而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可能范围;而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心理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主要体现在分析犯罪嫌疑人讯问心理上,侧重于分析导致犯罪嫌疑在讯问中拒供的各种心理障碍并提出应对之策。上述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促进了相关理论的创新,推动了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但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是一个承接犯罪嫌疑人犯罪和羁押的重要的过度阶段,调查、研究和分析犯罪嫌疑人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心理特征和变化规律对于全面认识犯罪嫌疑的心理规律,对于促进侦查实践工作顺利开展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二、研究程序

(一)调查方法

采取整群抽样法对某地两大省级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机关发现途径认知状况的调查,回收问卷474分,剔除无效问卷29份后,获得有效问卷445份,问卷有效率为93.90%。

(二)调查问题

针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心理感受调查的问题为开放式问题,问题的形式为: “在犯罪后,你的主要心理感受是什么?”主要让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犯罪后心理感受进行描述。通过统计与分析相关的调查结果,我们归纳和总结出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19种心理感受。有三方面的情况需要说明。一是某种心理感受提到的次数越多,说明有越多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有这样的心理感受。二是作案人的心理感受是复杂和多方面的,我们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大多给出的是3种左右比较主要的心理感受,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不是单一的,而是几种心理感受的混合体,如一个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可能会有后悔、害怕和愧疚等心理感受。三是我们总结出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某些心理感受是存在交集的,但又无法相互替代,如有的犯罪嫌疑人提到犯罪后心理压力大,这一心理感受可能包含有害怕、紧张、愧疚等多种心理感受,但又不完全相同。为了全面起见,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不是合并而是单独归类,尽可能避免简单归类导致遗漏犯罪嫌疑人描述自己犯罪后多样心理感受所传达出来的一些重要信息。

三、研究结果的统计与分析

(一)犯罪嫌疑人特征的统计与分析

所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中,男性犯罪嫌疑人有398名,占总调查人数的89.40%;女性犯罪嫌疑人有47名,占总调查人数的10.60%。

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案件有20类不同的案件类型,其中毒品类案件、杀人类案件、聚众斗殴类案件、抢劫类案件、故意伤害类案件、盗窃类案件和诈骗类案件在涉案人数及所占比重排名依次占据前7位,涉案人数共有36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81.10%,其他13类案件在本次调查中人数相对较少,共有84人,占总调查人数的18.90%,归入其他类,具体人数与比率情况见表1和图1。

图1 犯罪嫌疑人案件类型的人数比率与示意图 (N=445)

表1 犯罪嫌疑人案件类型的人数与比率汇总表

(二)犯罪嫌疑人心理感受的统计与分析

通过统计和分析的结果可以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有19种,其中频数超过两位数的共有14种。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后悔。在本次调查中,有239名犯罪嫌疑人反映在犯罪后的心理感受是后悔,占总调查人数的53.70%,在犯罪后对自己的行为感觉不值得和不应该,尤其是一些激情和冲动型的犯罪嫌疑人,更是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后悔心理是讯问可以利用的心理弱点,讯问人员应向犯罪嫌疑人指出,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世上没有后悔药,只有通过认罪伏法并向受害者积极补偿才是唯一的出路。

二是害怕。在本次调查中,有205名犯罪嫌疑人有害怕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46.10%。分析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害怕的心理根源可以发现,犯罪嫌疑人主要害怕自己会被侦查机关发现和抓获,有些严重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则认为自己的下半生完了,害怕自己再也见不到亲人了,对可能面临死刑等严重的法律惩处更是无比畏惧。

三是愧疚。在本次调查中,有112名犯罪嫌疑人有愧疚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25.20%。犯罪嫌疑人愧疚的对象主要是感觉自己对不起养育自己的父母,愧对自己的妻儿,部分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也有愧疚和歉意的感觉。

四是紧张不安。在本次调查中,有57名犯罪嫌疑人有紧张不安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12.8%。犯罪嫌疑人紧张不安的感受实际上包含了多种心理要素,这里面既有对犯罪过程被目击或现场留有证据的担心,又有可能被侦查机关怀疑和抓捕的担忧,犯罪嫌疑人感受的是一种实行犯罪触及法律后的做贼心虚和草木皆兵的复杂心理状态。

五是想认罪改过。在本次调查中,有48名犯罪嫌疑人有想认罪改过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10.80%。这说明,部分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感受到来自被害人、道德和法律等方面冲击,对自己因一时糊涂而犯下的罪行不回避,愿意承担责任和处罚,希望改过自新,这是一种积极的心理状态,对侦查和讯问都有积极的作用。

六是无助。在本次调查中,有32名犯罪嫌疑人有无助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7.20%。部分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会陷入惊慌失措盲目无助的心理状态中,一方面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觉十分恐慌,另一方面又不知如何去应对,陷入惶惶不可终日的状态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在调查中提到在犯罪后整夜难以入睡,抱着过一天算一天的心理混日子。

七是麻木。在本次调查中,有32名犯罪嫌疑人有麻木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7.20%。部分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心理冲击过大或者属于惯犯,对犯罪后的心理感受是麻木,除此外没有其他特异的心理感受。

八是委屈。在本次调查中,有29名犯罪嫌疑人有委屈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6.50%。部分犯罪嫌疑人是在无知的状态下犯罪的,还有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认为自己是犯罪,觉得自己十分冤屈。在这份犯罪嫌疑人在得知自己犯罪后主要的心理感受是委屈和不理解。

九是难过。在本次调查中,有23名犯罪嫌疑人有难过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5.20%。部分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觉得无法面对受害人、自己、父母与妻儿,觉得难以承受犯罪造成的法律处罚,从而觉得十分难过。

十是心理压力大。在本次调查中,有22名犯罪嫌疑人有心理压力大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4.90%。正如前文提到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所说到的心理压力大实际上是害怕、后悔、愧疚、无助、紧张和难过等多种心理混合而成的复杂心理感受,犯罪嫌疑人体会到的就是心事重重的压抑状态。

十一是满足;十二是兴奋。这是两种比较接近的心理感受。在本次调查中,有19名犯罪嫌疑人有满足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4.3%;有15名犯罪嫌疑人有兴奋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3.40%。犯罪嫌疑人的这两种心理感受实际上是由犯罪行为引发的畸形的、扭曲的心理状态。此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通过犯罪实现了犯罪目的,如获取了钱财,实现了报复,满足了好奇和刺激的心理需求,就会出现满足和兴奋的心理感受。

十三是气愤。在本次调查中,有13名犯罪嫌疑人有气愤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2.90%。此部分犯罪嫌疑人主要出于自己的犯罪行为是被他人欺骗造成,会对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的始作俑者气愤不已;还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侦查机关办案错误,冤枉了自己,会对侦查机关错误办案气愤不已。

十四是绝望。在本次调查中,有10名犯罪嫌疑人有绝望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2.20%。此部分犯罪嫌疑人大都是进行了严重的刑事犯罪,可能面临着死刑的刑罚,觉得自己无力应对当前和今后的处境,从而陷入了绝望的心理状态之中。

此外,部分犯罪嫌疑人还提到了如下几种犯罪后的心理感受,分别是难以相信 (有8名犯罪嫌疑人有难以相信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1.80%)、痛苦 (有8名犯罪嫌疑人有痛苦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1.80%)、负罪感 (有7名犯罪嫌疑人有负罪感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1.60%)、失落 (有5名犯罪嫌疑人有失落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1.10%)和纠结 (有5名犯罪嫌疑人有纠结的心理感受,占总调查人数的1.10%) 等 (见图2与表2)。

图2 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心理感受的频数与频率示意图

表2 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 (N=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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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理论和实务工作者能够深入分析和认识在一些案发量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类型中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心理感受存在的差异,我们进一步统计分析了本次调查中人数排名前7位的毒品类案件、杀人类案件、聚众斗殴类案件、抢劫类案件、故意伤害类案件、盗窃类案件和诈骗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诸多心理感受的人数与频率。具体内容见表3到表9各表格的统计结果。

表3 毒品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 (N=108)

表4 杀人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 (N=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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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聚众斗殴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 (N=54)

表6 抢劫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 (N=40)

表7 故意伤害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 (N=34)

表8 盗窃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 (N=24)

表9 诈骗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 (N=19)

四、结语

研究结果表明,被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的心理感受是多种多样的,从性质上看绝大多数都属于消极的心理感受,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均是后悔、窘怕、愧疚等 “顾虑重重”的心理感受,兴奋、满足、刺激等 “有恃无恐”的心理感受相对较少。这有助于侦查人员施加法律攻势抓获犯罪嫌疑人,对于讯问人员而言,准确地把握和利用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为合法有效地开展讯问工作奠定了有利的心理基础。研究结果还表明,不同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心理感受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但在犯罪后心理感受的具体种类及比率上存在一些案件类型的差异,这一调查结果将为侦查人员从案件类型的角度准确认识和把握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感受提供有价值的视角。

[1]李玫瑾.犯罪防控视角的犯罪心理识别[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4,(1).

[2]刘建清.当代中国犯罪心理研究的困惑与思考[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4,(4).

[3]刘启刚.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心理压力的调查研究[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

[4]王丹,邹艳,明浩,曲信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其判后心理状态的调研报告[J].山东审判,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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