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任重道远
编者按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话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改革开放36年来,中国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抢险救灾、扶危济困、公益慈善、国际人道援助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了广泛的好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人们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企业的评价标准,不再仅仅是依法纳税和解决就业等基本问题,人们希望企业在创造利润、创造财富的同时,还应该在保护生态环境、参与公益慈善、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尽到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总体上看,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仍处于起步阶段,有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和思路还不够清晰,有些还在“观望”。相对而言,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比较成熟,走在了我们的前面。
目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企业的发展也遇到了瓶颈和压力。越是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我们的企业更应该坚定信心,积极肩负起社会责任。更应该将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中。从长远看,企业实现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并不矛盾,履行好社会责任可以提升企业的价值,促进企业的发展,真正做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经济体制改革是重点,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企业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时期。希望广大企业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新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今天,我们再次呼吁,让“责任”的灵魂追上 “发展”的脚步,让良知跑赢底线的比赛。面对责任,企业应当不漠视、不妥协、不苟且;面对底线,政府应更透明、更健全、更严格。不管有多难,责任必将在艰难中再生,在恪守中发展,在突破中进化。我们希冀的正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所指向的美好图景,那就是:水清天蓝,阳光温暖,孩子们健康快乐,我们的生活放心安然。
中国新闻社总编辑章新新
有人说,没有成功的企业,只有时代的企业。我们认为在这个时代最稀缺的依然是“责任”。前不久,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我们十年如一日,一直书写责任的意识。终于上升到国家的立法,成为必须践行、必须遵守的法律责任。
初心意味着坚持。十年前,社会责任还是“舶来品”的概念,如阳春白雪,各方莫衷一是。初心意味着坚守,如今责任已经成为人们的必修课,官产学必须履责。今天那些影响中国责任历程的企业和责任,更应该得到人们广泛的尊重。
请允许我再次重复这八个字:“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企业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要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第一位。我们已进入一个消费者主权的时代,应该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作为企业的第一追求,把员工的利益,把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作为企业责任的首要价值观。
大家知道,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特别是现代企业责任的历史,并不悠久。到了千年已经进入了全球化,2010年,ISO企业组织出台了2.6个企业社会责任指南。但是到底什么叫企业社会责任呢?它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
比如产品的质量、安全,员工的福利,社会的生态,利益相关方生产链的相关利益,以及社区参与等等。我认为作为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应当突出重点,核心是要抓住企业社会责任的三大支柱,这就是经济、生态和社会。
今天而言,企业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要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第一位。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消费者主权的时代,应该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作为企业的第一追求,把员工的利益,把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做为企业责任的首要价值观。
作为一个企业要对产品的安全、质量,尤其是消费品的安全。我们国家质检总局在2013年11月18日启动了关于《消费品安全法》的立法研究,大家知道在现代国家,无论是美国、欧洲等国家都有消费品的安全法,中国没有。美国对于消费品的安全每年死亡人数是7万人,欧盟国家每年死亡人数达到2、3万人,中国没有统计。所以我觉得中国消费品安全法的立法也应该成为企业的社会责任。
作为企业要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就像习近平总书记讲的,我们要完成三个转变,由速度到效能,由品牌到名牌,由制造到创造。也像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大会所讲: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中国的质量时代。我们对质量的管理要放、管、制,这样一个理念来落实企业的责任。所以我觉得作为企业责任第一条就是注重消费者,第二条的核心理念就是生态。我以为做一个企业,真得要把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放在核心的价值观。
说到社会,我认为在当今中国的社会,大家最大的一个共识就是四中全会所提出的法治国家,法治中国的建设,就是依宪执政,依宪治国。法治国家就是公平、正义,作为企业来说第一条就是要严格守法。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当中也提到要遵守法律,往往有企业是双面人,就像苏格拉底提出的:虽然我们认为人是理性,无人明知故犯。但恰恰就是有个别的企业就是明知故犯,所以企业社会责任在法制方面第一条就是严格守法,二是参与国家的立法、改法。三是按照中央提出的作为法治国家的建设,作为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我们要走的路径是什么?就是要走一条社会共治的道路。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证,也是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因为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关系到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证,也是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因为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关系到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之下,任何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不仅仅造成对企业和员工的伤害,会剥离整个社会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更大的举措,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强调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
十年前,全国每年发生的各类事故100万起,死亡人数13万多人。十年之后,事故总量减少到30万起,死亡人数减少到7万人以下。这就是所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结果!通过艰苦努力,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状况,已经呈现出总体稳定,顺利发展的态势。连续10来年实现了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的下降。我们清楚地看到,由于我们正处在农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仍然处在事故易发、多发的阶段,我们国家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所以安全生产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只有起点,没有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安全要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强调落实企业的整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尤其是中央企业要做表率。刚刚实行的新的《安全生产法》,在依法确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提出了要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求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一定要坚守。所以我们希望所有企业的负责同志,一定要遵法守归,履职尽责,扼制事故。企业发展的潜力蕴含在职工当中,人的力量在行商,每个职工所想所盼,都是希望企业发展,家庭幸福,能够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作为企业的负责人,要始终把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作为最高的职责,把职工当亲人,当兄弟姐妹。满怀深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职工撑起一片蓝天。要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种子深深的埋入企业员工的心中,这是企业永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
最近研究特别发现,中国到了“善”经济时代,“善”经济是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同时要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业,它需要社会价值来引领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更要得到彰显。
十年前,国家的捐赠额一年不到100亿,但十年后已超过1300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企业几乎每年捐赠占全国捐赠的60%,民营企业在企业捐赠中又占60%。现在中国的许多大慈善家,像牛根生、王健林等等都是民营企业家,他们做了大量、大额的捐赠,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突出的闪光点。十年前,民间的慈善事业还很弱,但到了2008年整个社会起来了,全社会在2008年进入到公益元年,民间组织的力度和政府配合的程度超过了发达国家。政府与民间的积极互动,在这十年中确实有了巨大的转变。
我们要做个展望,在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一旦得到更进一步的发扬,更进一步的巩固,更进一步的壮大,我们中国社会的经济,社会转型都会在全世界像救灾,像社会组织的发展一样再创造奇迹,真正引领社会的发展,我特别期望未来十年。
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会长何道峰
中国这十年确实是我们寻找责任的十年,是我们很多精神崛起,慢慢意识到很多问题的十年。但未来的十年,我们希望一切向着正确的方向行进。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提出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公益在我看来,作为个人来说是一种自由意志的寻找,对于整个社会来讲是一种公共责任的回归!只有当个人意志找到,并且与公共精神融合在一起的时候,这个国家才可能走进真正的现代化国家的行列。
市场三大原则:一是人平等。所有人都有权利选择成立一个组织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是公益的事。二是市场要有规则,要有平等的规则。不能有的人能监管,有的人不能监管,有的人用政府的名义强制捐款等。三是公正的裁判。满足以上三个基本要素,这样的公益就是健康的公益,如果没有这样的市场竞争,这样的公益生态是不健康的生态。
如果要变成现代化国家,是否要有很发达的社会,这个社会不能由政府主导,要由民间自己通过捐赠剩余的时间和剩余的财富,来构建社会的细节。政府管大的框架,细节由社会来搞,是否绕得过这一点?中国的公益组织是否也应该自下而上的组建,而不是自上而下的组建。中国的公益组织是应该像企业一样的管理,还是应该像政府一样的管理?比如中国的公益是否应该讲究竞争,是否应该讲究效益?或者说一提到我是慈善,我是公益,就站了道德的制高点,既不需要竞争,也不需要讲效益。
公益——人基于脆弱性、依赖性对自我中心的认知与超越的责任。人与动物一样,都要活着,活着就要以自我为中心,如果每一种动物都不考虑自己,所有动物都会死亡。所有的动物来说,其实人的生存能力最差,人在小的时候和老的时候,病痛的时候都是无助的,这种无助产生了社会的依赖性,在依赖性过程中人需要思考,人以自我为中心,但也要超越。两种都要有,如果没有超越,人们就害怕了这个社会,人需要在自我中心的同时需要超越,这种超越就是“善”,就是一个公共思考和公共思考,这就是公益。
公益——公民基于社会责任梦想而用私力介入公共空间构建。有的人关心老年人,有的人关心孩子,有的人关心环境,有的人关心小区的建设等。但由于关心的不同,不同的梦想,这个梦想又不可能每个人都去让国家管这些事,我们就用我们自己的剩余时间,剩余财富去介入公共空间的构建。如果从国家财政里拨一笔款去构建,未必是真正的公益。当然社会治安是,治安管理是,但未必所有的地方都用公共财政去拨款,相反用私力构建的事是公益的。
公益构建的核心本质的DNA是宪法保护的结合社权。习近平主席讲:宪法高于一切。制宪的核心是基于自由的结合社全发动公益,如果离开了这一点,可能公益就变成了自上而下,这时就会有很多强权,很多我们认为好的东西强加给别人。你认为应该做就是该做的吗?如果我们不能平等的与受害人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不能体会什么叫做爱,你给的那些爱也许不是爱,也许是对他整个的破坏。所以给“爱”和“善”不简单,方法常常比目的还要难。如果方法错了,目的是达不到的。
公益责任与效率机制。这个效率怎么来?要用社会市场化来驱动,也就是说靠一个人是做不了公益的,靠一个企业家是做不了公益的。美国企业家捐的钱只占到总捐款的不到20%~30%。中国现在才一千亿人民币,但企业家捐款占60%,这表明大多数人还没有参与进来,公益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一批人的事,是所有中国人的事,没有一个公民能够置身事外。如果我们不置身事外就需要有市场,因为没有市场就不可能有竞争,没有竞争就不可能有效率。
企业不仅仅是要守法,要研究怎么在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做的更好。在这个程度上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像习近平总书记讲的,中国梦是靠双手来干的,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在劳资共享问题还是略有遗憾,我们一直以来关注着社会责任,我们一直在关注着社会责任里面的劳动问题。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郭军
因为我们实现飞跃的代价是不小的,像环境问题,我们的代价是以低工资、低成本、低效益等,我们还有很多的高,高能耗、高污染等,带来的代价是非常沉重的。我们作为员工利益的代表者,一直在呼吁,我们坚持推进企业能够用于承担社会责任。在坚持推动劳动关系问题上,我们说十年了,但十年有些问题依然还要谈,什么是社会责任,十年过去了,社会责任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
有些人认为ISO8000就是国际标准,错了,那是美国企业搞的企业标准。这时我们对社会的认识还停留在十年之前,十年之前我们是怕企业成功,因为我们认为这可能是贸易壁垒,十年以后我们是想企业成功,虽然我们并没有完全做到,但大家都在想应该履行什么样的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到底是什么?以前我们就谈过,不是捐赠。有人说捐赠了就是有了社会责任了,总的来说捐10个亿也不算是社会责任。对社会责任的外延和内涵的问题,还是需要深入的来看。ISO8000是查厂、查公司,没有查环保。社会责任再上一代劳工的前提下,还有保护环境,反对商业贿赂,对消费者的负责,力所能及的关心从事公益事业。还有一些企业,尤其我们的央企喜欢讲我们有社会责任意识,我们在承担社会责任,因为我们按时发工资了,按时交社保了,这不是社会责任,这是法定责任。
社会责任恰恰与今天四中全会讲到的一样,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还要以德治国。社会责任要求的是法律没有要求你必须做,而是你自愿去做。十年了,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也许十年前有些问题我们不懂,但十年后还有些企业是不想懂。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的社会各界,包括学者,曾经清华大学的教授讲了,企业只要盈利了,就具备社会责任了,我们说的极端一点,制造冰毒的也产生了社会产品,这叫产生社会责任了吗?所以关于社会责任的问题,恰恰是我们今天要关注的问题,法与情,道德与法治,这一点需要我们进行关注。
在这过程中,我们看到中国的发展已经有了质的变化。从劳动密集型像质量密集型转变,从数量型到质量型。这种转变已经推动企业,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更多的关注员工的感受,更多的依赖员工的创造能力。所以我们认为,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应该说有了越来越好的社会管理。十年来,并不代表着十全十美,现在还有很多企业没有遵守法,没有遵守契约,逃避着应当遵守的责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我们更加有信心了,因为我们要求所有的企业要有法律意识。
我们在1994年之前没有最低工资制度,没有劳动合同制度,没有社会保险,我们已经从野生状态进入了有法可依的状态,并且渴望迈入和谐的境界,但任重道远。建立在共建的基础上,共享的劳资模式,实现共同的跨越。因为我们这个环节叫做“创新”。现在我们已经过了生存、安全的阶段,进入到要有归属,被认可的阶段,更重要的是发展到第五个层次,实现人生理想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国企不要再以违法的方式,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了,给员工一点归属感。
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每个人的希望,这也是中国梦能够赖以实现的坚实基础。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说中国梦通过劳动是有望得到实现的,我们期待一个又一个十年,劳资双方能够创造全新的劳资关系。在市场背景下,全新的劳资调整的一种机制,因此面对着社会责任问题,我认为我们的劳资双方,我们的全社会都应该共同努力,能够落实四中全会的要求。
我觉得从企业角度来看,我们要把一些企业的要素整理好,比如企业当中的各项工作是怎么排列的呢?要把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把安全放在其次,质量放在第三位,质量放在第四位,成本放在第五位。我讲这些不是说安全、质量、技术不重要,而是说我们心里首先是对大的环境,对于企业之外的东西放在第一位。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志平
我觉得这样去安排企业的事情,我们的社会责任就能够尽到。成本为什么放在最后?实际上成本是效用,过去企业把效用放在第一位,现在是放在最后一位,不是说我们不挣钱,而是说其它比挣钱更重要。这就是我们在未来,我们的企业,我们的思考排列时所能想到的。
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
我认为空洞的口号可以少喊,要真刀真枪,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各项改革。比如企业社会责任首先要对股东负责任,国有企业要尽快实施把国有资本经济的30%划转公共财政,使国有企业创造的福利直接造福于全国人民。
我一直在呼吁,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R”,但我们都知道ISO26000这是国际标准化,对社会责任的定义是组织的社会责任。这个组织包括政府、中介、媒体和社会的其他组织形态。也就是说,社会责任在国际最权威的文件看来,是所有组织的责任,而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具有重要的公务和作用。但结合中国当前改革开放的阶段性特点和情况来看,最需要履行社会责任的是政府和有关团体。
中央企业国资委有113家,到目前为止所有中央企业都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按照国际的标准,中国的标准来模范的履行责任。我特别高兴的看到,前几天社会科学院和有关中介机构对企业履行责任的评价。但是我们自己会看到还有很多的问题,包括在国有企业等都有自己的问题。当前履行社会责任,我认为对国有企业来讲,最重要的不是简单的发布一个报告,也不是进行简单的慈善捐款,这都是非常表层的现象,最重要的是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ISO26000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定义。
当前,我认为空洞的口号可以少喊,要真刀真枪,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各项改革。比如企业社会责任首先要对股东负责任,国有企业要尽快实施把国有资本经济的30%划转公共财政,使国有企业创造的福利直接造福于全国人民。履行股东的责任,就是在当前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要不断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之中,作为控股方要坚持同股同权。模范保护中小企业的权益,带领整个产业链。
在改革中,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履行社会责任,就要在通过改革,在混合所有制中为全民参与创造机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只是大资本与大资本的结合,而应当创新形势,使全国人民有参与的机会。不然这个改革与我们普通公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我呼吁包括外资企业在中国,包括我们的民营企业都应当积极推动员工持股改革,这在国际上都已公认的人力资本与资本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所以我想就当前而言,我最看中的就是这几点,谁做的好,我认为这个企业就是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做不到这一点的企业,就很难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环保部环境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庆丹
大家都说企业环境责任在加重,我看到的是政府与监管部门的环境责任。我们国家毕竟是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展的矛盾这么重,各个地方首先还是要发展,要GDP,要产值,要壮大产业。环保是要花钱的,是要去提高标准,减少排放,实现这些确实需要一个过程,对经济增长是有硬约束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是有决心的。张高丽副总理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上,向世界各国的代表阐述了向污染宣战的决心,表明中国要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从我们的承诺和决心来讲,确实想做好这件事情,但我个人觉得,因为做研究的,还总是思考和研究一些不确定性。
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与解决环境问题都要综合治理。其实环保的问题看似是污染的问题,大气污染灰霾很重,就是我们的排放太多了。这十年相比的话,煤炭的增长都是好几倍,这靠环保也挡不住,有这么大的经济发展压力,但怎么解决这件事呢?它需要综合治理的思路,其实我们最近也在研究这方面的事情,需要社会治理,主体不仅仅是企业,也不仅仅是政府,还要有社会最广泛的参与。
首先是公众的力量,企业的履责,司法的力量要介入,政府和部门监管等,这些力量都要起作用,才能实现目标。但目前来看,仅仅政府和部门在行动,我觉得这是不够的,投入的资源和力量有限,不确定性主要在这里。
举个简单的例子,排放污染企业如果治污的话,治理成本能否反映到市场当中去,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中反映出来,否则企业治污不会长久。像河北企业如果治的狠,花了很大的投入,这样在全国竞争当中可能就没有优势。河北同样去治这个污染,收益没有北京大,积极性如何保障。所以,如何公平地让企业和公民都能遵守同样或更严的环境标准,是个大问题。我希望环境监管部门一定要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要有信息的公开,环境司法要介入,实行公益诉讼等等,还有公众NGO要壮大和完善,包括公益组织如果能将公益的东西与我们的治污结合起来的话,就会特别有针对性。
我们环保部门是一刻不停的在努力,但这个过程需要大家共同支持和努力,这方面确实需要立法,需要社会的关注,需要公益组织的介入,更需要企业的积极守法。